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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对以下刊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和遗漏之处,本公司当负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上市申请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一、释义 本公司:指经过股份化改造后的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HUA FA ELECTRONICS CO., LTD.)。 股票:指本公司此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包括人民币特种股)。 社会公众股:指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内部职工股:指向本公司内部职工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人民币特种股(简称B股):指以人民币标定面值,且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外币折算成人民币计价的普通股股票。 元:在本文未注明情况下,均指人民币元。 证券商:指此次承销本公司股票的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任托咨询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交能银行深圳分行、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渣打(亚洲)有限公司、太丰行融资(亚洲)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指本公司为发行新股而在1992年1月16日《深圳特区报》及同一天的《深圳商城》上刊登的招股说明书。 上市:指本公司股票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买卖。 二、序言 本公司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所字(1992)第48号文审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复字(1992)第061号文批准,于1992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告书依据《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证券管理的规定,并参照国际惯例为本公司股票公开上市交易之目的而向社会公众提供各项资料。 因上市时间离公开发行时间不足6个月,故1992年1月16日在《深圳特区报》及《深圳商报》上所发表的招股说明书中某些内容就不在此重述,敬请社会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三、股票发行及股本结构 1991年12月3日本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1)1002号文批准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12月1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复字(1991)第118号文批准,公开向社会发行人民币股(A股)2963万股,其中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2480万股;向内部职工发行483万股。1992年1月16日又经深人银复字(1992)第040号文批准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人民币特种股(B股)2350万股。 新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股每500股为一标准手,人民币特种股每2000股为一标准手。此次发售采取溢价方式,境内社会公众股和内部职工股溢价为每股1.90元,人民币特种股溢价为每股2.02元,折合港币每股2.69元。 社会公众股采取抽签方式发售。1992年3月3日社会公众股全部股款4712万元(含发行费用)已进入本公司帐户。截止1992年3月28日,社会公众股认购人总数11545人,认购股数2309万股,余股171万股,计股款324.9万元,由证券商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证券部代垫。 人民币特种股(B股)实行专业配售方式,1992年2月18日,本公司与香港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渣打(亚洲)有限公司、太丰行融资(亚洲)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签署了《华发B股包销及配售协议》。由于境外投资者反映积极,截止1992年3月3日,B股全部认购完毕,全部股款6321.5万港元(含发行费用),已汇入本公司帐户。 内部职工股票按照《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向本公司职工发售。截止1992年3月3日,内部职工认购人总数1369人,计股款917.7万元(含发行费用)已委托中国银行上步分行全部收入本公司帐户。 本公司股票发行工作历时近两个月,于1992年3月5日结束,本公司实收股本19303万元(其中净资产折股金13990万元),共有股东13036名,其中A股股东12916名,B股股东120名。 此次新股发行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振华电子工业公司 4663.33万股 24.16 深圳赛格集团公司 4663.33万股 24.16 香港陆氏实业有限公司(B股) 4663.33万股 24.16 境内社会公众 2480万股 12.85% 内部职工 483万股 2.50 境外投资者(B股) 2350万股 12.17 四、前十名最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后,前十名最大股东总持股数为14738万股,占总股数的76.35%,他们分别是: 股 东 持股数 占总股数比例(%) 中国振华电子工业公司 4663.3万股 24.16 深圳赛格集团公司 4663.3万股 24.16 香港陆氏实业有限公司 4663.3万股 24.16 未分配之余股 171万股 0.88 忠富投资有限公司 160万股 0.83 百富勤代理人有限公司 100万股 0.52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摩根士丹利信托公司 95万股 0.49 太丰行融资(亚洲)有限公司 87万股 0.45 AB信托公司 75万股 0.39 百慕达信托(远东)有限公司 60万股 0.31 其中前3家为公司发起人股东,他们共持股数为13990万股,占总股数的72.48%。除未分配之余股,其他6家股东均为本公司B股股东。 五、本公司资料 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于1992年3月30日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575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73.42%。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议题:公司股份制改组及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公司1991年度工作报告及199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成立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上市的决议》;选举产生了董事会、监事会。以上议程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生效。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如下: 董事会成员: 王奇:男,64岁,高级经济师,曾任原电子工业部贵州管理局副局长,原电子部驻深圳办事处副主任、党组书记,深圳电子行业党委书记,有几十年电子工业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现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陆擎天:男,53岁,香港陆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有几十年电子工业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现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赵东奇:男,54岁,高级经济师,深圳赛格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济师,香港物业赛格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哈尔滨计算机厂厂长,有三十多年电子工业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现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章建民:男54岁,工程师,曾任机械电子部883厂总工程师、厂长,有几十年电子工业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现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建中:男,43岁,工程师,曾任机械电子部第781厂设计室主任、厂办室主任,深圳赛格集团市场口监事会主任助理,有二十多年电子工业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现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陆柏平:男,50岁,高级工程师,曾任机械电子部883厂副厂长,有近三十年电子工业企业管理经验。现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林文玖:男,47岁,香港陆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有二十多年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现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彩电厂厂长。 监事会成员: 蔡云芳:女,53岁,中专文化程度,现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经理部副经理。曾任机电部4326厂计划生产科科长。 邹如海:男,42岁,大学文化程度,经济师,现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经理部经理助理。曾任机电部4540厂企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车间主任等职。 戴伟明:女,33岁,大专文化程度,助理会计师,现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曾任惠阳地区钾肥实验厂财务主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郜仁伟:男,43岁,会计师,曾任机械电子工业部第883厂财务主管,有二十年电子工业企业财务管理经验。现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包季文:男,52岁,经济师,曾任机械电子工业部第4540厂车间主任,有三十年电了工业企业管理经验。现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徐洪涛:男,50岁,高级工程师,曾任机械电子工业部第891厂设计室主任,有二十多年电子工业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经验。现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叶大明:男,46岁,中专文化程度,会计师,现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副经理。曾任机电部4326厂财务科副科科长。 蔡桂勇:男,43岁,中专文化程度,工程师,现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经营部副经理。曾任机电部883厂新品试制主管。 常嘉兴:男,47岁,大学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现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彩电厂厂长助理。曾任机电部083基地雷达、卫星通读地面站总体设计师及技术主管。 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董事会:王奇 36600股 陆擎天 0股 赵东奇 34600股 章建民 35500股 李建中 33900股 陆柏平 34800股 林文玖 0股 监事会:蔡云芳 26000股 邹如海 17300股 戴伟明 15600股 高级管理人员:郜仁伟 25300股 包季文 26400股 徐洪涛 25500股 叶大明 19900股 蔡桂勇 20000股 常嘉兴 17300股 以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共持股368700股,占总股本的0.19%。 以上末尽之材料,已在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刊载。 六、债项 截止1991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以下债权: 应收帐款 : 73,836,233元 其他应收款: 48,277,324元 其中:购房款: 21,671,590元 其余26,605,734元为企业正常往来结算款。 应收帐款中,无一年以上未收回款项。截止1991年12月31日,本公司负债如下: 短期银行借款 58,000,000元 应付帐款 126,040,448元 预收货款 51,667,956元 应交税金 5,915,757元 其他应付款 15,443,646元 预提费用 6,000,000元 公益金 4,881,422元 以上负债均为流动负债,无任何一年以上长期负债,此外,本公司无任何其他短期负债,亦无任何抵押及其他或然负债。 七、主要经济指标 1、1991年度经营业绩 截至1991年12月31日,公司圆满完成了1991年年度计划,各项指标均优于上年。完成销售收入4亿元,较1990年增长16%;税后利润3597.81万元,较1990年增长9.5%;创汇4597.67万美元。 1991年1月至8月实现税后利润2829万元,扣除341万元公益金余2488万元,由原股东按比例分红,并转为原股东股本。1991年9月至12月实现税后利润767.91万元,以新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每股盈利0.04元,鉴于新股发行刚刚结束,本次红利滚存到1992年中期或末期一并派发。 2、盈利预测 根据本公司溢利预测的基准假设,若无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董事会预测1992年税后利润为3877万元,每股溢利达0.20元(含B股),届时本公司将依章程所载的利润分配原则予以派息。 3、经调整后的资产净值 以下资产净值是根据本公司截止1991年12月31日经审计之资产净值而编制,并以调整。 截止至1991年12月31日资产净值 15,766.76万元 新增5313万股股金 10,376.70万元 经调整资产净值 26,143.46万元 每股经调整资产净值 1.35元 4、备考之近3年财务分析资料 分析项目 1989年 1990年 1991年 财务结构 资产负债比率 67.80% 73.64% 62.96% 自有资金比率 32.30% 26.36% 37.04% 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 117.34% 118.68% 130.58% 速动比率 25.04% 52.52% 57.50% 经营能力 应收帐款周转次数(次) 4.64 7.02 7.52 应收帐款收现天数 78.66 51.99 48.54 存货周转率(次) 1.88 3.84 2.36 固定资产周转率(次) 5.31 9.10 7.01 获利能力 资产报酬率 11.97% 14.87% 18.74% 资本报酬率 40.75% 38.97% 30.37% 纯利率 12.48% 9.55% 8.98% 5、备考之近3年外汇来源情况(单位:万美元) 项目 1989年 1990年 1991年 外汇收入 3,089.08 5,099.33 4,597.67 年底外汇存款 65.69 358.53 1,253.40 备注:以上提供的外汇来源情况可以说明本公司有能力以外汇支付B股股东之股利。 八、本公司董事会对社会公众作出如下承诺 1、准确和及时地公告公司中期、期末财务及经营业绩报告资料。 2、在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通报证券管理机关,并适时通过传播媒介通告社会公众。 3、及时、真实地披露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息。 4、自觉地接受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抵制不正之风。 5、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听取政府、股民、证券管理及经营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建议、意见和批评。 6、不利用内幕信息和不正当手段从事股票投机交易。 7、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九、本公司已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股票上市合同,本公司股票定于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A、B股上市开盘指导价为发行价。 十、本公司已确定范吉祯先生、赵宏先生专司股证业务,投资者如对本公司公告书有疑问之处,可咨询本公司股证室 咨询电话为:352207 本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幢华发大厦 办公时间:8:00-12:00(上午) 、 1:15-5:15(下午) 备查文件: 1、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复字(1992)第040号文】关于本公司发行人民币特种股(B股)的批复; 2、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笔字(1992)第061号文】关于本公司股票上市的批复; 3、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市市(92)第8号文】关于批准本公司挂牌交易的上市通知书。 4、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9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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