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水股份199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993-08-19 05:29   


业务回顾
           上海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三年中期报告

    一、经济效益分析:
    1、公司1993年1-6月主营业务税后利润完成5,996.55万元,占税后利润总额处度计划的44.71%。
    2、公司1993年1-6月实现税后利润总额的6,519.1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8.60%。
  

    二、一九九三年下半年效益预测
    1、公司上半年完成供水量为全年计划水量的48.55%,实现 主营税后利润为5996.55万元。根据供水行业用水量高峰为第三季 度的特点,下半年供水量为全年计划水量的51.45%,再加之公司 积极拓经营其他产业,故全年税后利润总额能够超额完成计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沪国资(1993)134号文关于黄 浦江原水厂资产评估价值的补充通知,国家股增加100股(面值1元),资本公积金减少100元,调整后国家股为489,930,100股。
  
    股 本            股本结构
    国家股   489,930.100股    73.96%
    法人股   148,753,200股    22.46%
    个人股   23,746,800股     3.58%
    合 计   662,430,100股    100%
  
    2、未分配利润为84,506,314.75元,其中16,560,750元 系1992年未分配股利,根据招股说明书中的说明,1992年度股份制成立后10—12月未分配股利与1993年股利一并发放,故未付股利期初数调整到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中。
    3、公司原名:上海市原水供应股有限公司"现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批准,更名为"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4、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一(1993)048号文规定,本公司 的所得税为15%。
    5、公司上半年无任何法律诉讼事项发生。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上海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三年中期报告

    一、经济效益分析:
    1、公司1993年1-6月主营业务税后利润完成5,996.55万元,占税后利润总额处度计划的44.71%。
    2、公司1993年1-6月实现税后利润总额的6,519.1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8.60%。
  

    二、一九九三年下半年效益预测
    1、公司上半年完成供水量为全年计划水量的48.55%,实现 主营税后利润为5996.55万元。根据供水行业用水量高峰为第三季 度的特点,下半年供水量为全年计划水量的51.45%,再加之公司 积极拓经营其他产业,故全年税后利润总额能够超额完成计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沪国资(1993)134号文关于黄 浦江原水厂资产评估价值的补充通知,国家股增加100股(面值1元),资本公积金减少100元,调整后国家股为489,930,100股。
  
    股 本            股本结构
    国家股   489,930.100股    73.96%
    法人股   148,753,200股    22.46%
    个人股   23,746,800股     3.58%
    合 计   662,430,100股    100%
  
    2、未分配利润为84,506,314.75元,其中16,560,750元 系1992年未分配股利,根据招股说明书中的说明,1992年度股份制成立后10—12月未分配股利与1993年股利一并发放,故未付股利期初数调整到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中。
    3、公司原名:上海市原水供应股有限公司"现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批准,更名为"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4、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一(1993)048号文规定,本公司 的所得税为15%。
    5、公司上半年无任何法律诉讼事项发生。
 
关联企业
           上海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三年中期报告

    一、经济效益分析:
    1、公司1993年1-6月主营业务税后利润完成5,996.55万元,占税后利润总额处度计划的44.71%。
    2、公司1993年1-6月实现税后利润总额的6,519.1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8.60%。
  

    二、一九九三年下半年效益预测
    1、公司上半年完成供水量为全年计划水量的48.55%,实现 主营税后利润为5996.55万元。根据供水行业用水量高峰为第三季 度的特点,下半年供水量为全年计划水量的51.45%,再加之公司 积极拓经营其他产业,故全年税后利润总额能够超额完成计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沪国资(1993)134号文关于黄 浦江原水厂资产评估价值的补充通知,国家股增加100股(面值1元),资本公积金减少100元,调整后国家股为489,930,100股。
  
    股 本            股本结构
    国家股   489,930.100股    73.96%
    法人股   148,753,200股    22.46%
    个人股   23,746,800股     3.58%
    合 计   662,430,100股    100%
  
    2、未分配利润为84,506,314.75元,其中16,560,750元 系1992年未分配股利,根据招股说明书中的说明,1992年度股份制成立后10—12月未分配股利与1993年股利一并发放,故未付股利期初数调整到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中。
    3、公司原名:上海市原水供应股有限公司"现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批准,更名为"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4、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一(1993)048号文规定,本公司 的所得税为15%。
    5、公司上半年无任何法律诉讼事项发生。
 
业务展望
           上海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三年中期报告

    一、经济效益分析:
    1、公司1993年1-6月主营业务税后利润完成5,996.55万元,占税后利润总额处度计划的44.71%。
    2、公司1993年1-6月实现税后利润总额的6,519.1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8.60%。
  

    二、一九九三年下半年效益预测
    1、公司上半年完成供水量为全年计划水量的48.55%,实现 主营税后利润为5996.55万元。根据供水行业用水量高峰为第三季 度的特点,下半年供水量为全年计划水量的51.45%,再加之公司 积极拓经营其他产业,故全年税后利润总额能够超额完成计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沪国资(1993)134号文关于黄 浦江原水厂资产评估价值的补充通知,国家股增加100股(面值1元),资本公积金减少100元,调整后国家股为489,930,100股。
  
    股 本            股本结构
    国家股   489,930.100股    73.96%
    法人股   148,753,200股    22.46%
    个人股   23,746,800股     3.58%
    合 计   662,430,100股    100%
  
    2、未分配利润为84,506,314.75元,其中16,560,750元 系1992年未分配股利,根据招股说明书中的说明,1992年度股份制成立后10—12月未分配股利与1993年股利一并发放,故未付股利期初数调整到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中。
    3、公司原名:上海市原水供应股有限公司"现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批准,更名为"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4、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一(1993)048号文规定,本公司 的所得税为15%。
    5、公司上半年无任何法律诉讼事项发生。
 
风险因素
           上海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三年中期报告

    一、经济效益分析:
    1、公司1993年1-6月主营业务税后利润完成5,996.55万元,占税后利润总额处度计划的44.71%。
    2、公司1993年1-6月实现税后利润总额的6,519.1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8.60%。
  

    二、一九九三年下半年效益预测
    1、公司上半年完成供水量为全年计划水量的48.55%,实现 主营税后利润为5996.55万元。根据供水行业用水量高峰为第三季 度的特点,下半年供水量为全年计划水量的51.45%,再加之公司 积极拓经营其他产业,故全年税后利润总额能够超额完成计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沪国资(1993)134号文关于黄 浦江原水厂资产评估价值的补充通知,国家股增加100股(面值1元),资本公积金减少100元,调整后国家股为489,930,100股。
  
    股 本            股本结构
    国家股   489,930.100股    73.96%
    法人股   148,753,200股    22.46%
    个人股   23,746,800股     3.58%
    合 计   662,430,100股    100%
  
    2、未分配利润为84,506,314.75元,其中16,560,750元 系1992年未分配股利,根据招股说明书中的说明,1992年度股份制成立后10—12月未分配股利与1993年股利一并发放,故未付股利期初数调整到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中。
    3、公司原名:上海市原水供应股有限公司"现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批准,更名为"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4、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一(1993)048号文规定,本公司 的所得税为15%。
    5、公司上半年无任何法律诉讼事项发生。
 
报表说明
           上海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三年中期报告

    一、经济效益分析:
    1、公司1993年1-6月主营业务税后利润完成5,996.55万元,占税后利润总额处度计划的44.71%。
    2、公司1993年1-6月实现税后利润总额的6,519.1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8.60%。
  

    二、一九九三年下半年效益预测
    1、公司上半年完成供水量为全年计划水量的48.55%,实现 主营税后利润为5996.55万元。根据供水行业用水量高峰为第三季 度的特点,下半年供水量为全年计划水量的51.45%,再加之公司 积极拓经营其他产业,故全年税后利润总额能够超额完成计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沪国资(1993)134号文关于黄 浦江原水厂资产评估价值的补充通知,国家股增加100股(面值1元),资本公积金减少100元,调整后国家股为489,930,100股。
  
    股 本            股本结构
    国家股   489,930.100股    73.96%
    法人股   148,753,200股    22.46%
    个人股   23,746,800股     3.58%
    合 计   662,430,100股    100%
  
    2、未分配利润为84,506,314.75元,其中16,560,750元 系1992年未分配股利,根据招股说明书中的说明,1992年度股份制成立后10—12月未分配股利与1993年股利一并发放,故未付股利期初数调整到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中。
    3、公司原名:上海市原水供应股有限公司"现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批准,更名为"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4、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一(1993)048号文规定,本公司 的所得税为15%。
    5、公司上半年无任何法律诉讼事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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