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新股认购缴款办法
1993-12-29 06:3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新股认购缴款办法

    根据1993年4月1日举行的深圳市新股认购公开抽签之结果,凡认购申请表序号尾数为9且序号落在02519516—02669715区间内的为本公司新股中签表,其申请人具备认购本公司新股资格,现将有关认购缴款办法公布如下:
    一、认购者须于1994年1月3日至1994年1月31日期间内深圳银行每一正常营业日的上午8∶30至下午4∶30至下面指定的收款营业点办理认购缴款手续。
    二、本次新股认购,投资者可将股份托管于深圳、广州、海口、长沙、武汉、杭州、上海及北京八城市(具体托管证券商名单请见收款点公告)。股份托管至异地(除深圳外七城市)的收款点为:招商银行福田支行。
    三、认购者交款时须同时出示中签表下联和证券帐户卡(证券帐户卡在托管证券商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
    四、认购者应根据收款营业点处的公告自行确定将股份托管在哪个证券部(下称托管证券商)交易,并须将选好的托管证券商名称和代号填在中签表的背面。
    五、为便于查询,认购者应预先将各自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写在中签表的背面。
    六、每一有效认购者的认购数量为1000股,每股发售价为4.60元。
    七、认购者应持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或现金到相应的银行收款营业点缴纳股款。收款营业点在收款后将缴款收据股东联交认购者留存。
    八、本次股票发行将不设股票实物,已缴款的认购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托管证券商处凭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和缴款收据股东联打印证券存折,时间另行通知。
    九、本次收款将于1994年1月31日下午4∶30截止,过期不予受理。
收款营业点招商银行
名称              地址               电话
总行营业部         蛇口招商大厦一楼         6690019
南油支行          南油大道新能源大厦一楼      6649755
华侨城支行         华侨城汕头街东园         6607513
福田支行          振华路华联发工业大厦一楼     3345269
罗湖支行          罗湖大厦一楼           2238750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分行总部          市建设路23号国际金融大厦     2256111
东门支行          市东门路24号           2225889
上步支行          市东门南中路北方大厦       3330790
和平路支行         市东门南路宝丰大厦        2201340
南头支行          南头南新路            6666719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
金融大厦储蓄所       深南东路金融中心北座一楼     2219785
红围支行储蓄专柜      宝安路2号洪涛大厦         5570772
南头储蓄所         南头南新路32号          6667014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滨河办事处         东园路1号原野大厦一楼     2248083—223
宝安支行          宝安区建安路六区         7788202
深圳发展银行
总行营业部         宝安南路45号湖北宝丰大厦一楼   5562073
爱华支行          深南中路爱华电脑大厦一楼     3352720
南头支行          市南头南新路45号         6667426
蛇口支行          蛇口太子路50号一楼        668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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