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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
1994-01-03 00:00   

          苏州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对以下刊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和遗漏之处,本公司当负由此而产的一切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上市推荐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江苏省证券公司
    上市日期:一九九四年一月六日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本总额:7500万股
    股份登记机构:苏州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一九九四年一月三日

    一、释义
    本公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本公司(或公司):指苏州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指苏州物资集团公司、中国黑色金属材料总公司和中国轻工物资供销华东公司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股票:指本公司每股面值1元之人民币普通股
    元:指人民币元
    上市:指本公司股票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招股说明书:指于1993年11月25日在《金融时报》、《苏州日报》登载的公司招股说明书。

    二、绪言
    本公司股票上市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96号文复审通过,股票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所字(1993)第379号文审核批准,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市字(1993)第69《上市通知书》,本公司股票将于1994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总股份7500万股,可流通股份为27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简称“苏物贸A”,股票编码“0551”,每100股为一标准手。本公司上市公告书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国家其它有关证券管理的规定,并参照国际惯例编制,旨在说明本公司上市的目的,并向社会公众披露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资料。
    本公司已于1993年11月25日在《金融时报》、《苏州日报》刊登了招股说明书,距今不足六个月,故与其相重复的内容在此不再赘述,敬请各位投资者查阅前述报纸所述之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各位董事深信本公告书未遗漏本公司任何重大事项,亦不存在任何误导和虚假成份,并愿就本公告书及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

    三、公司概况
    1、公司法定名称:苏州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UZHOU GOODS GROUP CO.,LTD.
    2、公司注册地址:中国苏州市苏州新区河路
    邮政编码:215004
    公司英文地址:HELU RD NEW DISTRICT SUZHOU CHINA
    3、公司法定代表人:顾衡如
    4、经营范围:
    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除专营商品)、煤炭、石油及制品、汽车(含小轿车);工农业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利用、销售;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化工产品。
    5、经营方式:
    采购、供应、批发、零售。
    6、在册职工人数:
    截止1993年11月30日,本公司有职工1352人,其中:管理人员67人,占总人数5.4%;具有高级技术职称8人,占总人数为0.6%;中级技术职称42人,占总人数3.4%;初级技术职称132人,占总人数10.6%;各类技术工人86人,占总人数6.9%;退休职工:29人;
    7、工商变更登记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次新股募集情况,本公司已于1993年12月22日在苏州市工商局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774259-0),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
    8、本公司对外投资概况(见下表)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万元)  性质  投资比例
苏州新苏石化联营公司      殷锡培       50   联营   40%
苏州通产房地产开发公司     顾衡如      588   联营   49%
中轻苏州工贸联合公司      孙高礼      100   联营   45%
苏州华能联合开发贸易公司    单人秀      600   联营   40%
华东汽车贸易苏州联营公司    胡滋玮      1000   联营   47%
苏州物资集团汽车修理总公司   江水元      250   联营   48%
海南海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顾衡如      2200   联营   49%
苏州万盛房产有限公司      张志华     210USD 中外合资   50%
苏州物资集团第一贸易公司    回中一      100   联营   48%

    四、股票发行及股权结构
    1、股票发行
    本公司是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以苏州物资集团公司为主,中国黑色金属材料总公司和中国轻工物资供销华东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0月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3)43号文正式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1993年11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96号文复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以每股4.6元溢价发行。此次发行由江苏省证券公司主承销,发行时间为1993年11月27日至1993年12月18日。全部股东资料由苏州市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并且经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确认。截止1993年12月18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本公司本次新增发行之3000万股股款,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已全部进入本公司帐户。
    2、股本结构
    截止1993年12月18日,本公司股本结构为:

    股本总额   7500万股
    法人股    4500万股 占股本总额60%
    个人股    3000万股 占股本总额40%
    其中:内部职工股300万股 占股本总额 4%

    五、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万股) 占股本总额
苏州物资贸易中心        3400.78   45.88%
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      859.22   11.46%
中国黑色金属材料总公司      100.00   1.33%
中国轻工物资供销华东公司     100.00   1.33%
马琪敏              27.30   0.36%
丁雄               22.75   0.30%
高晓平              15.60   0.21%
何丽萍              13.60   0.18%
周竞               12.40   0.17%
孙永民              11.95   0.16%
    2、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有股份数额(股)
顾衡如 董事长             20000
张华明 常务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16000
张曼东 副董事长            16000
张志华 董事、副总经理         12000
孙洪兴 董事               8300
徐雷  董事                0
苏素  董事               8300
侯干云 董事               8300
杨建中 董事               8300
徐为什 董事               8300
姜圣江 董事               8300
胡滋玮 董事               8300
许德康 董事               8300
朱国钧 董事               8300
陈亚美 监事会主席           12000
汪洁仁 监事会副主席          12000
钱铣民 监事               8300
侯若波 监事               8300
顾根全 监事               8300

    六、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
    1、近三年经营业绩
    根据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华业字(93)第327号审计报告,本公司1990、1991、1992年度及1993年1-6月份经营业绩如下(万元):

    项目/年度   190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上半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0859.29 16407.60 28602.16    23397.84
营业利润      52.54  275.15  218.96     203.42
利润总额      82.11  454.15 1250.84    1128.45
所得税(税率15%)  12.32  68.12  187.63     169.27
税后利润      69.79  86.03 1063.21     959.18
    2、财务分析指标:

    财务指标  19901.1-12.31 1991.1.1-12.31 1992.1.1-12.31 1993.1.1-6.30
资产负债比率     95.91%     88.18%     64.40%    77.53%
流动比率        1.00      1.00      1.24     1.13
速动比率        0.85      0.81      1.05     1.00
应收帐款周转率     2.18      3.14      4.74     35.62
存货周转率       12.33     13.81     19.30     12.41
固定资产周转率     64.61     91.27     100.57     53.72
资产报酬率       1.34%     6.18%     12.35%     5.94%
资本报酬率      27.77%     61.18%     42.51%    23.47%
纯利率         0.64%     2.35%     3.72%     4.10%
    以上指标的计算数据摘自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所“华业字(93)第327号”审计报告。
    3、溢利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   93年  94年
15%税后利润 1611.9 2809.50
总股本(加权) 4833.0 7500.0
每股盈利   0.334  0.375
    以上资料摘自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物资集团公司1993、1994年度溢利预测的见证意见书(华业字(93)第343号)
    4、每股净资产: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华业字(93)第327号报告截止1993年6月30日本公司净资产额为4732.15万元,按本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额4500万股计,每股资产净值为1.05元。
    本公司本次新增发行普通股3000万股,截止93年12月18日实收金额13800万元,扣除发行费后为13593万元,本公司净资产额将增加到18325.15万元,以7500万股本计每股净资产为2.4元。

    七、公司创立大会
    1、本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于1993年12月20日召开,出席大会代表共283人,代表股份数5077.5万股,占股本总额67.7%。
    2、大会一致通过:(1)筹委会作的关于公司筹建和改制情况的报告;(2)筹委会作的关于公司章程(草案)制订情况说明的报告;(3)公司发展规划和上市计划。
    3、选举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简历见招股说明书)

    八、重要事项揭示
    1、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本公司1993年度税后利润的分配按同股同权原则向新老股东派发,具体分配方案待下次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批示,本公司设立后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3、由于本公司主要投资的苏州物资集团财务公司已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因此,经本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第一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在本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中作如下调整:适当减少对物资贸易的投资,增加对建立财务公司的投资。此外,股东大会还决定增加对苏州新加坡工业园的开发投资。
    4、公司原执行《物资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7月1日起执行《国营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九、董事会承诺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国家与深圳市有关法规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特向证券主管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大投资者做出如下承诺:
    1、准确和及时地公告本公司中期、年度财务及经营业绩报告资料。
    2、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层管理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或前述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通报证券管理机关,并适时通过传播媒介通造社会公众。
    3、及时、真实地披露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息。
    4、自觉接受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听取政府、股东、证券管理及经营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5、不利用内幕消息和不正当手段从事股票投机交易。
    6、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十、内部监审制度
    1、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
    (1)对股份公司内部的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基本建设计划、承包前资产清理、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进行事先审计监督。
    (2)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资金使用、财务完整、安全进行审计监督。
    (4)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纪法规,参与研究制定股份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2、审计机构的主要职权:
    (1)要求股份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按时报送经营、财务文件、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2)有权检查股份公司下属各分公司的各类帐目、凭证、报表、财务文件和财产。
    (3)有权参加股份公司各种有关会议,了解情况。
    (4)有权向被审部门的有关人员调整、询问、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复制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材料。
    (5)向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对违反财经法纪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咨询机构
    1、本公司已委托徐为什、张剑宏先生为授权代表,负责本公司股份事务管理及咨询,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有任何疑问,可本公司授权代表咨询。
    本公司有关备查文件存放于本公司办公地点,可供股东查阅。
    电话:0512-871928-676
    传真:0512-333847
    股东接待日:每周三工作时间
    2、上市推荐人:

    A名称: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白石桥路奥林匹克饭店
     法定代表人: 黄玉峻
     联系人:张驰 王姝
     电话:01-8313388
        0755-3321514
    B名称:江苏省证券公司
     地址:南京市莫愁路81号
     法人代表:鲍志强
     电话:025-2217914
       0755-3365354-278
     联系人:王一军 刘宝凤 范永俊

    3、主承销商:江苏省证券公司(下略)
    4、财务咨询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昆山路146号
    电话:021-3065885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澍萼、王震宇
    5、法律咨询机构
    苏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219-2号
    电话:0512-230720
    经办律师:朱伟、李进才

    十二、备查文件
    1、主管机关批准本公司股份制改组及公开发行股票的批文
    2、验资报告
    3、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4、审计报告
    5、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通知书
    6、上市推荐人委托协议
    7、承销协议
    8、招股说明书
    9、公司溢利预测的函

                    苏州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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