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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中化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发行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的股票价值或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对本招股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本次股票发行各有关当事人。本公司查询电话:7787197。 发售: 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的普通股3410万股 每股售价人民币2.60元 推荐人: 深圳国投证券营业部 主承销商: 深圳国投证券营业部 分销商: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 股份登记机构: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日期:1993年12月8日 发行日期:1993年12月13日至1994年1月13日
摘要 以下资料摘自本招股说明书,故应与本招股说明书全文一并阅读。 股本 本公司发行股本11935万元,其中净资产折股8525万元,由本公司发起公其在原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权益认购并持有,发行新股3410万元。 主要业务 本公司由原公司改组设立,原公司是从事化纤产品生产和经营的国营内联企业,主要生产涤纶长丝本色系列,涤纶长丝有色系列和涤纶仿真丝系列产品,其生产设施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镇,产品全部内销。 经营业绩 以下为经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核的原公司截至1992年12月31日止三个会计年度之合并经营业绩概要。(单位:万元)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销售收入 11583.34 13649.14 11083.13 税前利润 1572.53 2409.12 1687.61 税后利润 - - 1666.79 溢利预测 截至1993年12月31日止一个会计年度预测税后利润:2380万元预测每股盈利(按税后利润的10%扣除公益金):0.24元/股 新股发行后的统计数据 发售总股份:面值人民币1元之普通股11935万股 本次新股发售价格:2.60元/股 按发售价格和扣除10%公益金后的税后利润计算的预计市盈率:10.83倍 本次新股发售募集资金:8500万元 经调整之每股资产净值:1.80元/股
一、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原公司:指深圳惠中化学纤维有限公司 本公司:指根据市政府“深府办复(1993)884号”文批复,由深圳惠中化学纤维有限公司经股份制改组设立的深圳惠中化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如文意所需,指原公司
发起人:指改组设立本公司的原公司四家股东,即: 华联集团:指华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宝恒集团:指深圳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纺织:指无锡市纺织工业公司 中国化纤:指中国化纤公司 筹委会:由发起人和原公司的代表共同组成的深圳惠中化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 市政府:指深圳市人民政府 县政府:指深圳市宝安县撤县设区后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注册会计师:指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之中国注册会计师 承销商:指深圳国投证券营业部 新 股:指本公司本次新增发行的34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元:指人民币元
二、绪言 本招股说明书系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深圳市上市公司监督暂行办法》和国家及深圳市现行的有关股票发行和管理的法规、规章而制订,并经筹委会审议通过,旨在向各投资者提供本公司本次招股的有关资料和原公司的基本情况。筹委会各成员愿对本招股说明书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的责任。本筹委会作出一切适当之查询后,确信本招股说明书并无遗漏有关任何重大事项,亦无对投资者存有任何误导和虚假成份。 本招股说明书由筹委会负责解释,有关事项可咨询本次股票发行有关当事人。但筹委会并无授权或委托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招股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为方便投资者,本公司在本次新股发行期间特设咨询电话,电话号码:7787197。
三、股票发行之条件 1、发起人和原公司已于1992年3月5日共同成立股份制改组筹备委员会,并通过了关于股份制改组和股票发行的决议。 2、原公司截至1992年6月30日止的全部资产业经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华(92)第75号”文评估,评估结果已由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投确认字(1992)111号”文予以确认。 3、原公司截至1992年6月30日止的资产净值及截至1992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业经注册会计师“深华(92)第77号”文及“深华(93)字第94号”文验证,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向筹委会提交了“深华(92)第83号”关于本公司一九九三年度盈利预测的函。 4、原公司已于1993年11月3日获市政府“深府办复(1993)884号”文批准改组为公众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章程获原则同意。 5、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已获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3)144号”文批准。 6、本公司筹委会已就发行新股与主承销商签订了承销协议,该协议已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股票发行方式 1、本公司发售的新股为记名式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壹元。 2、新股以每股2.60元溢价发行。 3、新股中的社会公众股乃根据1992年深圳市新股认购抽签表的抽签结果,由主承销商委托代收款银行向持有本公司认购抽签表的中签者收款并办理认购手续,本公司新股认购抽签表的中签号码区间为04832446-05132805,中签号码末位数字为9。有关认购交款事宜详见附录六所载的“新股认购交款通知”,认购者务须按时交款。 4、新股中的内部职工股将根据由筹委会确认并经主承销商审查的职工名册和内部职工股分配方案,全部发售给本公司职工,不以任何方式售与非本公司人员,内部职工股由主承销商组织统一收款。内部职工股分配方案和认购结果将在本公司范围内张榜公布并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备案。 5、新股认购和发行结束后,筹委会即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实收资本,召开本公司创立大会,并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6、本公司已委托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为股份登记机构。本公司设立后将由股份登记机构向本公司移交股东名册,股东应到其托管证券商处打印或开立证券存折。 7、在本公司创立大会通过申请上市决议后,本公司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但内部职工股、定向法人股、发起人股转让及交易仍按照《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和《深圳市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之有关规定办理。
五、新股发售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 深圳惠中化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新城27工业区 电话:7787197 2、股票承销机构 主承销商:深圳国投证券营业部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国际信托大厦一楼 电话:5596004 分销商: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金融中心北座二十三楼 电话:2248120 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南路红岭大厦二楼 电话:2273905 3、财务公证机构 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黄贝路怡景花园荷花村宇日阁B1室 电话:5525724 4、资产评估机构 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黄贝路怡景花园花村宇日阁B1室 电话:5525724 5、资产评估确认机构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地址:深圳市上步中路通心岭新村39栋 电话:2240296 6、股份登记机构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2223296(总机) 7、代收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代收社会公众股股款)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金融中心北座十六楼 电话:2246400(总机转) 深圳发展银行宝安支行(代收内部职工股及定向法人股股款)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井路福如楼 电话:7785063 8、股款存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城建安路 帐号:21404602467 9、法律咨询机构 深圳市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国际信托大厦5楼 电话:5564215
六、股本 本公司股本由原公司截至1992年6月30日止的净资产折股和本次发行新股的股本构成。 (一)、股份制改组前净资产及其折股 1、股份制改组前的净资产 原公司截至1992年6月30日帐面净资产由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华(92)第77号”文审查验证。原公司的帐面净资产9986.0万元,其构成如下:
(1)实收资本:7744.3万元。 (2)公积金: 1613.2万元。 (3)本期利润:628.4万元。
本次新股发行前,由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华(92)第75号”文对原公司截止1992年6月30日止的全部资产进行了全面的审核评估,评估结果经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角认字「1992」111号”文确认,确定原公司评估后净资产为12787.5万元,较评估前帐面净资产9986.0万元增值2801.5万元,评估增值率28%。 2、股份制改组时的净资产折股 经市政府“深府办复(1993)884号”文批准,以原公司评估后净资产中的8525万元折为8525万股,作为本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由本公司的发起人持有并行使股东权益,评估后净资产中的其余4263万元转为本公司的法定资本公积金。 原公司1992年1-6月利润已分配完毕,1992年7月至1993年10月利润仍归发起人拥有,1993年11月以后的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 本公司自1993年12月13日起至1994年1月13日止发行新股3410万股,假设本次新股发行能达到预期目标,则本公司的实收股本为11935万元,其构成为:
1、净资产折股: 8525万股 占总股份的71.43% 华联纺织 4007万股 占总股份33.57% 宝恒集团 3666万股 占总股份30.72% 无锡纺织 426万股 占总股份3.57% 中国化纤 426万股 占总股份3.57% 2、新股: 3410万股 占总股份28.57% 社会公众股: 3000万股 占总股份25.14% 内部职工股: 300万股 占总股份2.51% 定向法人股: 110万股 占总股份股份0.92% 本公司将以本次新股发行结束后的实收股本为注册资本。
七、重要债项 经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截止1992年6月30日,原公司调整后的负债总额为574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149万元,长期负债1600万元。 原公司于1992年8月,为宝恒集团(原公司市宝安区城建发展总公司)500万元3贷款提供提保,期限一年,至今未发生与上述担保有关的索赔或诉讼事宜。 截至1992年6月30日止,除上述者外,原公司已概无任何长短期负债或其他任何重大或然负债及财务承诺。
八、行业背景资料 化学纤维产品(简称化纤品)的工业化生产自1938年开始,至今已有五十多年的历史,开发的品种多达几十种,主要有涤纶、锦纶、丙纶、维纶和粘胶等六大类,约占化纤品总量的98%以上,而作为其中的后起之秀──涤纶,因其物理性能优异、用途广泛,在六十年代后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据统计,1992年,全球化纤品的生产总量为1800多万吨,涤纶约占此总量的六成。 涤纶主要分成两大类,即短纤维和长丝。在五十年代末,长丝因加工技术取得较大的突破,而成为化纤品中增长速度最快的品种。目前,长丝产量占化纤品总量的40%。 与众多的化纤品相比,经过特性改良后的涤纶长丝具有透气性好、吸湿性高、织物挺括、耐磨保暖等优点,因而得到广泛应用。早期主要用于丝绸、服装方面,随着各种加工技术的开发,涤纶长丝已逐步扩展应用到仿毛、仿麻、仿棉和仿真丝等各个衣着领域,并向装饰工业和非纤化领域发展。 在服装日用品方面,用于男女衬衣、西服、运动衣、裙子、丝巾和领带等以及用作沙发布、家具布、床单、蚊帐、被面和地毯等。 在工业方面,可用作缝纫、帘子线、网类和绳索等。 在非纤化方面,通过物理变形方法纺制的超细丝可做成人造皮,用作皮大衣、皮茄克等。 国际上化纤业一直由西欧、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执世界生产和消费之牛耳,产量占全球总量的46%。 近年,亚洲地区中,特别是中国、韩国、泰国、印尼、巴基斯坦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化纤业发展突飞猛进,产量规模已占到全球总量的32%,正逐步发展成为世界化纤品生产和消费中心之一,其中,中国大陆和台湾省的化纤品产量约占全球总量的20%,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在所有的化纤品当中,涤纶长丝仍然是发展速度最快的品种,产地也主要集中在亚洲上述国家和地区,产量已占到全球涤纶总量的六成,展望未来,随着化纤品开发的进步,将有许多更具附加价值的高新纤维诞生,从而促使仍以天然纤维为主的服装产业产生变革,并为产业用纤维品市场创造更多的需求。 我国的化纤工业始自1957年,起步较晚,但基于我国人口多,耕地少的特殊情况,因而得到了国家的重点扶持,发展速度较快,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至今已形成了年产200万吨规模的能力,跃居世界前列,而且产品种类齐全。 涤纶是我国化纤工业中产量最高的一个品种。据有关资料统计,1992年,涤纶总产量约为130万吨,约占化纤品总产量的65%,在所有化纤品中居于领先的地位,而长丝产量又约占涤纶总产量的46%,接近60万吨的水平。 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目前化纤品人均产量只有1.4公斤,与世界化纤人均产量3.6公斤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另外,在品种开发和应用领域等方面,与先进国家相比也有较大的距率。因此,化纤工业依然有着广阔物发展前途。 根据纺织工业部的规划,九十年代化纤工业仍需要有较大的增长,才能适应人们生产水平提高和出口纺织品的需要。
九、本公司资料 (一)公司概况 原公司是深圳市最早从事专业化纤产品生产与经营的国营内联企业,主要设备与技术分别从美国、德国和法国等发达国家引进,具有八十年代国际先进水平。现拥有4条纺丝生产线和12台弹力丝机以及各种较为完备的配套服务设施,年产涤纶长丝能力近万吨,生产的各种仿毛、仿真丝以及有色丝等系列长丝产品,多次获得优质产品称号,不但填补了深圳纺织产品的空白,并畅销全国各地。经过八年创建,已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以现代国际先进纺丝技术为基础,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系列化纤产品为龙头的中型企业。 原公司自1987年投产至今,累计实现工业产值6.6亿元,创利9000多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平均在25万元以上,资本利润率年平均在20%以上,是深圳市创利和纳税大户之一,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国同行业之前列。 1991年,荣获“广东省省级先进企业”称号,获“深圳市经济效益十佳提名企业”,并多次荣获深圳市及原宝安县先进单位等称号,1993年又获得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授予的“特级信用企业”称号(即AAA级企业)。 根据《管理世界》中国企业评价中心和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局的统计,原公司在1991年中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及行业50家评价中位于:
中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化学纤维工业 第5名 化学纤维工业50家最大经营规模工业企业 第44名 化学纤维工业50家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 第5名 广东50家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 第24名
原公司生产的涤纶FDY长丝于1990年8月被广东省人民政府评为“90年优秀新产品”,同年还被评市政府授予“深圳市最佳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项目”称号。 原公司生产的大鹏牌297-333分特半消光白色涤纶低弹网络丝于1991年9月15日被国家纺织工业部评为“91年度纺织工业部优质产品”,同时还被深圳市优质产品评审委员会评为“深圳经济特区优质产品”。 原公司经营范围:生产纺丝型及毛型涤纶长丝,化纤设备零配件,纺织品,化工原材料及其制品,技术咨询等。 经营方式:自产自销,合资、合作、股权投资。 原公司注册资本7744万元,资产总额15740万元,年生产能力近10000吨涤纶长丝,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城27工业区;现任法人代表:赵文章总经理。原公司现有职工519人,其中大专学历以上有40人。 本公司设立后的组织结构如下:
┌────┐ │股东大会│ └─┬──┘┌───┐ ├───┤监事会│ ┌─┴──┐└───┘ │董事会 │ └─┬──┘ ┌─┴─┐ │总经理│ └─┬─┘ ┌─┴──┐ │副总经理│ └─┬──┘ ┌──┬──┬───┬─┴┬──┬─┬──┬─┐ ┌┴┐┌┴┐┌┴┐┌─┴┐┌┴┐┌┴┬┴┬─┤┌┴┐ │办││财││生││总办││发││经│证│总││房│ │公││务││产││工公││展││营│券│务││地│ │室││部││部││程室││部││部│部│部││产│ └─┘└─┘└─┘│师 │└─┘└─┴─┴─┘│公│ └──┘ │司│ └─┘
(二)、简史 1985年9月,华联集团、宝恒集团、无锡纺织、深圳市纺织工业公司以及中国纺织服装开发经营公司意向合资兴办原公司。1985年10月,县政府“宝府复(1985)33号文”批准原公司成立,并在宝安县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5000万元。 1986年,深圳市纺织工业公司和中国纺织品服装开发经营公司因资金困难等原因,分别提出退股,经原公司第三次董事会同意,中国纺织品服装开发经营公司将其拥有的50万股计50万元,深圳市纺织工业公司将其拥有的30万股计30万元分别转让给华联集团。截至1987年12月3日止,华联集团、无锡纺织、宝恒集团共投资5313.63万元。 1988年1月,原公司第八次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北京新纶化纤公司以来料加工切片2000吨所获利润作为投资,由华联集团转让240万股计240万元,宝恒集团转让160万股计160万元。共计400万元转让给北京新纶化纤公司,各方投资比例相应调整为:华联集团47%,宝恒集团43%,无锡纺织5%,北京新纶化纤公司5%(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0」企业函字009号”文件,北京新纶化纤公司更名为中国化纤公司)。 1989年9月,原宝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定原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183万元,经原宝安县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验证。原公司帐面反映实收资本为6770万元。 1991年3月,原公司第十一次董事会决定将1990年部分利润720万元转作投资,中国化纤购货款254万转为投资,至此实收资本达到7744万元; 1992年经县政府宝府办复(1992)128号文批准,原公司注册资本增至7744万元。 1992年初,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原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原公司实施股份制改组,以转变经营机制,拓展生产规模,形成多元化经营的格局,促使企业踏上一个新台阶。 1993年11月3日,经市政府“深府办复」1993「884号”文批准,原公司股份制改组并更名为深圳惠中化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向境内社会公众、定向法人和本公司职工增量发行股票。 (三)主要产品种类
涤纶长丝本色系列:100D-300D白色涤纶低弹丝; 150D-300D白色涤纶低弹网络丝; 涤纶长丝有色系列:100D-300D黑色涤纶低弹丝; 100D-300D灰色涤纶低弹网络丝; 100D-300D棕色涤纶低弹丝; 150D绛青色涤纶低弹丝; 涤纶仿真丝系列:50D-75D绦纶全牵伸丝
各种产品规格能适应全年季节性变换及日用纺织装饰用品之需要。 (四)技术监测 原公司生产设备均是创办时从美国及德国等引进的,无论生产工艺与操作水平均达到了八十年代国际先进水平。生产基本上实现了自动化和连续化,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为经济效益的稳定提高提供了可靠的坚实的基础。 早在1988年初,为了更好地发挥国外先进技术,用好国外先进设备,公司就有意识地推广和应用全面质量管理,针对不同的岗位,建立了十多个质量管理小组,在产品生产的各主要环节建立了质量控制点,作到层层检查,层层把关,层层反馈。 (五)原料来源与市场销售 原公司生产所需之主要原料──涤纶聚酯切片,全部由国内购进,并与国内数家大化纤公司,如江苏仪征化纤总公司和上海金山石化总公司等建立了供货业务关系,为正常生产提供了稳定的货源:生产所需要的辅料也与德国赫斯特化工医药品公司等建立了密切的供应关系,另外,省内也有进口替代产品。 目前,全国绦纶长丝专业批发市场主要集中在浙江萧山和广东南海两个地区,年销售量在50万吨以上,年销售额约100亿元。 本公司产品全部内销,在上述两个地区共设有三个独立的推销网点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务,年营业额在一亿元以上。 今年,本公司年产涤纶长丝规模已增加到近万吨水平,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将集中力量积极开拓广东地区的销售渠道,在提高质量增加品种和改进服务的基础上,将采取更多和更为灵活的促销方式,逐步增加市场占有率。 此外还将开展化纤原料与零配件方面的经营业务,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和范围。 (六)经营业绩 原公司截至1992年12月31日三个会计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核之经营业绩概要如下(单位:万元)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销售收入 11583.34 13649.14 11083.13 税前利润 1572.53 2409.12 1687.61 税后利润 - - 1666.79 注:原公司企业所得税1992年仍执行《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即联营企业先分后税,企业留利部分按15%计征所得税,从1993年起执行深圳市企业所得税的统一规定。 (七)物业设备和权益 原公司截至1992年6月30日止经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及验证后的物业,设备净值为8465.63万元,较评估前的帐面净值6001.11万元,增幅41.06%,该权益业经深圳市律师事务所确认为合法,有效。 1.房产:原公司截至1992年6月30日止自建和购置和房产物业建筑面积33612平方米,评估前帐面净值2260.23万元,评估后的重估净值为3993.04万元,原公司房产大部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27区,主要用途为:工业厂房、办公楼、综合楼、职工住宅、工人宿舍等。 2.设备;原公司设备评估前的帐面净值为3740.80万元,评估后重估价值为4472.59万元。主要设备种类有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等,共计115台。
十、本公司发起人 1.华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华联集团是由原纺织工业部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联合18个省、市、自治区的纺织工业部门于1983年9月集资兴办的国营内联企业,注册资本790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深南中路华联大厦。下属10个全资公司,并投资兴办了37个外向型企业,是深圳最大的纺织工贸集团,从事纺织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出口;纺织生产所需原辅材料、设备等进口;组织来料加工等业务以及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及人才培训。 2.深圳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宝恒集团原名深圳市宝安区城建发展总公司,是一家以房增开发为龙头,集电子、建材、装修、化纤、印刷、商贸、饮食娱乐等10多个行业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新城2区湖滨路。现拥有全资附属企业4家、中外合资企业2家及中外合作企业4家、内联企业5家。1993年7月10日该公司经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深府办复『1993』761号文”批准改组为深圳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在向境内个人及法人招股后于1993年10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无锡市纺织工业公司 无锡市纺织工业公司为无锡市政府直属企业,注册资本1113万元,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健康路122号。主要从事纺织产品及其原料等生产和经营业务,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经营实力,是一家综合性纺织企业。 4.中国化纤公司 中国化纤为原纺织工业部直属企业,注册资本1731万元。注册地址:中国北京朝阳门内大街75号。是全国唯一的化纤专业公司,主要经营化纤原料和产品;提供设备和备品配件;开发新产品及新技术;进行技术服务和咨询。
十一、本公司筹委会成员及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周和文:男,50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有线电厂工艺员、无锡纺织局局长、纺织部副司长、司长。1990年任华联集团总经理。兼任原公司董事长。筹委会主任。 潘秩庆:男,55岁,政工师。中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历任原宝安县观澜公社副书记、农林水战线副主任、县农业局副局长、南头区农办主任等职。1981年调任宝安县县城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1985年起任深圳市宝安区城建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是该公司的主要创始人。现任深圳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原公司副董事长。筹委会副主任。 冯惠民:男,53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无锡纺织副科长,无锡第一毛纺织厂厂长,无锡纺织副经理、经理。兼任原公司董事。筹委会副主任。 王玉耀:男,55岁,大专毕业,高级工程师。历任原纺织工业部化纤局副局长、中国人纤总经理。兼任原公司董事,筹委会副主任。 杨励敏:女,现年46岁,大专毕业,高级会计师。历任青海棉纺织厂财务科长、副厂长,1985年调任华联集团计财理。兼任原公司董事。筹委会委员。 谢甲雄:男,54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从事基本建设工作三十余年,自1984年起任深圳市宝安区城建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房地产协会会员,现任深圳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原公司董事。筹委会委员。 蔡火炎:男,51岁,经济师。历任浙江省水文工程地质大队大队长、浙江省环境地质总站站长、浙江省工程勘察院院长,现任原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筹委会委员。 赵文章:男,68岁,高级工程师。历任国营企业车间主任、科长、工程师、副厂长、原纺织工业部化纤局处长、现任原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筹委会委员。 华仲伦:男,47岁,大学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毛涤纶厂厂长兼党委书记;湖北省宜昌市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宜昌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原公司副总经理。 戴世杰:男,52岁,历任江苏省纺织研究所化纤研究副主任,化纤中心试验主任,1985年参加原公司筹建,主持化纤生产管理工作。任原公司总工程师。
十二、经调整后的资产净值 以下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附录所载的原公司截至1992年6月30日止经审核的综合资产负债表所编制的资产净值表,并已根据本次发售新股作出相应调整。
评估前净资产帐面值: 9,986.02万元 净资产评估增值: 2,801.49万元 评估后资产净值: 12,787.52万元 提取资本公积金: 4,262.52万元 净资产折股: 8,525万股 新股发售前每股资产净值: 1.5元/股 新股发售后总股本: 11,935万元 新股发售净收入: 8688.68万元 新股发售后资产净值: 21476.20万元 重组后本公司的公积金: 9541.20万元 新股发售后每股资产净值: 1.80元/股
十三、发售新股所得款项的使用计划 本公司本次发售新股3410万股,可筹集到资金886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预计可筹得款项8500万元,拟将所筹款项用于以下项目: 一、年产1000万米涤纶长丝仿真(毛、丝)织染厂 仿真织物是国际上纺织领域的高新技术产品,它不但具有天然纤维如蚕丝、羊毛等所具有的透气性、吸湿保暖性等优良特性,而且还具有化纤织物所具有的弹性柔软、悬垂性能好等良好外观,这种高级合成纤维在我国正处于起步阶段,拥有广泛的消费市场。 本项目属于本公司现有涤纶长丝生产工艺的后延工序,织造所需要的原材料不但可以自我供给,而且在纺织技术较为发达的江浙地区也有生产;从市场需求看,我国生年尚需进口约6-7亿米,售价经一般化纤织物要高出4-5元/米,且供不应求。国产仿真织物如果质量过硬,产品成本仅及天然纤维羊毛和蚕丝面料的一半不到,并比进口面料便宜。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约8200万元人民币,拟从日本等国引进100台喷水织机和一条印染线,年产仿真丝物1000万米,产品以内销为主。预计投产后每年销售利润为1900万元。 二、氨纶厂 我国目前化纤年总产量为200多万吨,其中氨纶所占比重尚不足1%,而国外氨纶量已达3.6万吨,属于目前世界上发展最快的特种高科技纤维,具有广泛用途。国外售价为2-3万美元/吨。目前国内的需求主要靠进口解决,每年约需进口800吨,并且以100%的速度递增。 本项目总投资7200万元,设备和技术拟从美国ATS公司引进,听产量为300多吨,产品80%外销,20%内销。预计投产后每年可创汇801.6万美元,投资第2年即可获销售利润1363万元,第3年起年销售利润可达2023.62万元。 以上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除本次所筹集股金投入外,不足部分以其他方式筹措施。
十四、盈利预测与利润分配 根据本招股说明书附录所载的基准及假设,若无不可预测之事件发生,筹委会预计本公司截至1993年12月31日止的一个年度除税后的合并溢利为2380万元,按1993年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9093万股计算,在扣除10%公益金后每股溢利为0.24元。本公司溢利预测业经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八条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后按如下原则进行分配。
1.公积金: 35%--55% 2.公益金: 5%--15% 3.分红基金: 35%--55%
十五、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其它资料外,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的影响 我国经济正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发展,近几年来经济高速增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化纤产品的需求也不断增长,本公司及其产品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预期效益会逐步提高,但经济发展速度和国家对经济实行的宏观调整以及为抑制潜在的通货膨胀而实行的货币政策都将会对公司产生影响。但本公司相信,纺织工业作为国家的支柱工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将会得到更大发展。 (二)市场风险 本公司产品100%内销,目前国内化纤市场的供求总量渐趋平衡,我国将恢复加入关贸总协定,而当前西方发达国家的纺织工业不甚景气,希望从中国寻求市场和出路,竞争对手越来越多。 (三)行业风险 本公司产业结构单一,单纯从事涤纶长丝的生产与经营,一旦国内市场趋于饱和,需求下降,便会造成该行业生产经营的不景气。 (四)产品风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用户对产品的质量、品种和规格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尽管本公司部分产品获省优部优等称号,但在国内市场上,突出的优质名牌产品还不多。 (五)技术风险 本公司技术人员比例较低,品种开发能力薄弱,设备性能有限,与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缩短之趋势和季节性变化之需要不甚适应。 为分散、降低上述风险,本公司将采取如下对策: (1)发挥本公司主导产品相互配套,前后纺生产设备精良,生产技术可靠的优势,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根据化纤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开发更多的适销对路的拳头产品。 (2)除继续致力于投资工业实业外,将坚持以一业为主多元化发展的方针,以市场为导向,适时调整投资方向,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拓展房地产,金融、证券投资业务,大力发展外贸进出口业务,使获利来源多元化,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 (3)在项目的选择和投资方向上,加强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的论证工作,按照“以高技术产业为主干”的方针发展各项业务,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防止和减少投资失误,提高投资效益; (4)注重人才开发,及时引进和培养房地产、金融、证券、外贸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公司能长期稳定的向前发展。 (5)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强化强工风险与竞争意见。
十六、未来计划及前景 本公司本次新股发行结束后,计划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交易,本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后,将充分发挥股份制企业的优越性,利用深圳特区的优惠政策,力争本公司的经济实力和经济效益跃上一个新台阶,为股东谋取更大的收益。 未来几年,为配合深圳特区今后的产业规划,适应股份经济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将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申请扩大经营范围,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并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先进的管理手段,开发和生产更多的高新技术产品和优质名牌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
十七、重要合同及重大诉讼事项 以下重要合同事项摘自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惠中化学纤维有限公司股份制改组以及股票上市的法律意见书》。若需了解详情,请查阅有关备查文件。 1、与上海石化总厂1992年1月7日签定的聚酯切片供应合同,属计划项目,合同标的为2000吨聚酯切片,有效期限从1992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 2、与上海石化总厂1992年2月14日签定的聚酯切片供应合同,属于计划外指导性,合同标的2000吨聚酯切片,有效期限从1992年2月14日至1992年12月31日。 3、1992年4月15日,惠中化纤公司与深圳工商银行宝安县支行签定“中国工商银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1600万元人民币,用于技术改造,借款期限为2年整,月息7.05‰,合同正在正常履行。 根据原公司出具的证明,原公司目前无法律诉讼。
十八、附录 附录一: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惠中化学纤维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附录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关于深圳惠中化学纤维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通知 附录三: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惠中化学纤维有限公司一九八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二年六月三十日止经营业绩与资产净值的验证报告书 附录四: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惠中化学纤维有限公司一九九二年财务决算的审计报告。 附录五: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惠中化学纤维有限公司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九九三年度溢利预测的函 附录六:深圳惠中化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股认购交款通知
十九、备查文件目录 下列文件之复印伯于即日起至1994年1月13日(公众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正常办公时间内在本公司办公地点供社会人士查阅: 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组设立本公司的批立; 2、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本公司发行股票的批复; 3、本公司股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本公司章程草案 5、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6、深圳国投证券营业部关于本公司的调查报告 7、原公司登记注册文件 8、本公司与主承销的承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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