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 白 鸽1993年年度报告摘要
1994-03-12 05:12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年度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声明
    本所对郑州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年度报告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评论,并表示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产生的或因依赖该资料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份。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公司近三年财务指标
    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廖国兴、裔葆生等,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现行会计、审计准则审计了本公司1991、1992、1993年度的财务报表,现摘录其有关数据如下:

    注:本公司为1993年12月1日成立的上市公司以199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参加股份制改造的全部资产进行了重估,本年度资产总额中包含其重估增值7174万元,故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与上年无可比性。
    二、年度分配情况
    1994年2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根据公司1993年度经营业绩,公积金储备情况和1994年公司的发展计划,建议从1993年度税后利润中,提取10%法定公积金,10%公益金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214万元。分红采取送红股形式,拟按10股送4股的比例向股东送红股,不足部分由公积金转送股本。上述决定尚待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三、业务回顾
    1、1993年公司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把握市场对高、新、尖磨料磨具产品需求量增加的机会,面对市场激烈竞争,调整产品结构,扩大经营范围,提高产销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全年生产磨料27874吨,普通磨具15242吨。超硬制品47万克拉,涂附磨具319.7万平方米,市场综合占有率达20%以上。据中国磨料磨具公司对全国规模较大的11家磨料磨具骨干企业的93年度统计资料表明,本公司之工业总产值、磨具产量、产品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实现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均名列第一,其中实现利润一项是其它十大砂轮厂利润总和的120%。
    2、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实绩   5175     4017
    计划   4350     3697
    利润超计划完成之主要原因是1993年度本公司转换经营机制,注重产品销售工作,加强了产品销售队伍并针对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产品生产计划,增加适销对路产品的生产,使产品产销率达105.9%,增加了主营业务收入。
    3、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经河南省体改委批准,本公司1993年10月25日至11月24日向社会公众及内部职工发行普通股4500万股,募集资金15750万元人民币(未扣除承销费用)。
    本公司在筹备阶段已依据市场预测和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内部技术改造及其它高新技术项目作了一些前期投入:
    (1)引进倾倒式棕刚玉冶炼炉已投资2621万元,主体工程已完工,现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2)精密砂轮、磨钢球砂轮生产线已投资980万元,设备安装工作已结束,预计1994年上半年将进行生产试运行。
    (3)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之白鸽高新技术产品有限公司已投资2500万元,其主体厂房已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预计1994年2月份可试生产。
    (4)上海白鸽华新公司已投资233.5万元,其土建工程已完成过半。
    (5)登封联营磨料厂追加投资200万元用于其扩建工程。
    (6)投资150万元建立白鸽树脂磨具厂,该项目1993年已投入试生产。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日期:1993年12月31日)
    1、股本结构:
    本公司设置总股本1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股本结构如下:
    国家股10500万股,占总股本的70%;
    个人股4500万股,占总股本的30%;
    其中:内部职工股450万股,占总股本的3%。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
    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105,000,000    70
    王绍元            753,600   0.5
    王蕾             455,500   0.3
    张蕾             439,000   0.29
    顾红             400,000   0.27
    雷晖             213,500   0.14
    薛小连            191,000   0.13
    翟美玉            162,500   0.11
    蒲元刚            153,500   0.10
    袁宏              90,500   0.06
    合计           107,859,100   71.90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持股情况
    郝延忠    董事长兼总经理     5000股
    尹传忠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4000股
    王留岱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4000股
    詹金尧    董事兼副总经理     4000股
    周义德    董事兼副总经理     4000股
    周以忠    董事兼副总经理     4000股
    高锡恺    董事兼副总经理     4000股
    黄秉麟    董事兼副总经理     4000股
    孙忠义    董事          1219股
    李长柱    监事会主席       4000股
    毛长安    监事          1219股
    王凤彬    监事          1219股
    张志远    监事          1219股
    陈岗     监事          1219股
    阎俊臣    副总经理        4000股
    赵清顺    副总经理        4000股
    赵清河    总经理助理       3000股
    宇德海    总经理助理       3000股
    六、重要事项
    1、本公司1993年度至1995年度仍按原企业(第二砂轮厂)与市政府签订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书》规定,上缴所得税650万元。
    在上述年度中均按15%计提所得税。所提金额若小于650万元,应由公司留利补足;若大于650万元,其多余部分留给公司。
    2、1993年我公司对拖欠货款的15家关、停、并、转企业提出法律诉讼,全部胜诉,共清回销货款1927823.62元。
    七、关联企业
    本公司已投资参股关联企业情况见下表:

    八、业务展望
    1、1994年生产经营总目标:工业总产值245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520万元(不含增值税),利润总额10328万元,税后利润8405万元,每股税后利润为0.40元。
    2、1994年生产计划主要指标:磨料27000吨,磨具15300吨,商品块6200吨,人造金刚石制品70万克拉,涂附磨具420万平方米。
    3、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扩充。
    (1)1994年拟投资125万元完成引进大功率冶炼炉工程和配套装置及扫尾工程,预测当年产品销售收入2340万元;出口创汇200万美元;
    (2)1994年拟投资330万元完善引进德国宽砂带生产线,预测当年产品销售收入450万元;
    (3)1994年拟投资350万元改造两台碳化硅冶炼炉预测当年产品销售收入250万元;
    (4)1994年拟投资800万元,新建出口砂轮封闭生产线;
    (5)1994年拟投资1400万元完成白鸽高新技术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预测当年销售收入1585万元;
    (6)1994年拟投资500万元,新建两条微粉生产线;
    (7)1994年拟投资103万元,扩建二砂登封联营磨料厂,预测当年销售收入563万元;
    (8)1994年拟投资175万元,新建哈尔滨高档涂附磨具转换基地;
    (9)1994年拟投资300万元,新建珠海斗门树脂磨具厂;
    (10)1994年拟投资200万元,新建上海华新分公司,预测当年销售收入204万元;
    (11)1994年拟投资40万元,新建白鸽树脂磨具厂,预测当年销售收入410万元;
    (12)1994年拟投资100万元,生产液晶显示大屏幕,预测销售收入1000万元。
    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与实施
    1994年本公司计划开发新产品10项,完成工艺及基础科研项目26项,新增技术开发装备及其它项目7项。
    九、其它事项
    (1)公司法定名称:郑州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Zhengzhot White Dove (Group) CO,Ltd)
    (2)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华山路78号
    邮政编码:450006
    电话:(0371)7974695
    (3)法人代表:郝延忠
    (4)股票上市交易所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5)股票简称:“豫白鸽A”,股票代码:0544
    (6)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洲会计师事务所
    (7)法律顾问名称: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
    (8)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员、股证事务代表:李宝信
    电话:(0371)7448013 7970554—2762
    传真:(0371)7448013
    (9)公司文件资料查阅地点:本公司证券处
    股东接待日:每月12日、22日(节假日顺延)
    十、有关财务资料
    1、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帐薄、会计凭证进行了审计并对财产实物进行了抽查。以中洲(94)发字第033号文“关于郑州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报告”确认本公司1993年度会计报表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财会制度的规定,恰当地反映了本公司1993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
    2、1994年度盈利预测表,业经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中洲(94)发字第034号”文验证。
    3、重要的财务报表附注说明
    (1)会计制度:执行财政部、国家体改委(92)财会字第27号联合颁发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93)财会字第28号颁发的《股份制试点企业执行新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证监会证监函字(1993)79号《关于在证券交易所和交易系统已挂牌的公司如何执行会计制度的函》以及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其他财务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公司采用公历制,自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报表合并:公司除编制本部的会计报表外,还将所属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为60%)上报的报表,与公司本部的报表相汇编,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4)长期投资:公司对拥有25%以下股权的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拥有25%—50%股权的子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对拥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采用合并报表进行核算。
    (5)货币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涉及外币业务,采用外汇额度的管理办法,通过银行进行结算,发生的汇兑损益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列作财务费用。
    (6)存货:原材料等存货的日常核算按计划成本计价,月末根据计算出的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将发出和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产成品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算,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7)销售收入的实现:销售收入以商品产品已经发出,货款已经收到,或者得到了收取货款的权利作为实现标志。
    (8)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原值的4%予计残值扣除后计算。全年采用一个综合折旧率6.85%计提。
    (9)坏帐准备:公司本部根据财政部规定按应收帐款年末余额的3‰计提。深联公司根据当地财税部门规定按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扣除关联企业和个人应收款年末余额后,以3%计提。
    (10)税项
    (一)增值税:1993年上半年按实耗扣税法计征:下半年按购进扣税法计征。
    (二)营业税:按劳务收入额的5%计征。
    (三)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7%和2%计征。
    (四)房产税:从价计征,以房屋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年税率为1.2%。
    (五)土地使用税:按土地使用面积计征,每平方米的单税额为0.68元。
    (六)所得税:1992年12月30日企业与市政府签订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规定,自1991年至1995年每年上缴利润650万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文(1993)295号文规定“郑州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1993年起,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计征。但此项政策未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深联公司按深圳特区规定以15%计征。本审计报告在利润表内按两种办法双重披露。

                                 郑州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一日

    郑州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盈利预测表(合并)
    郑州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利润表
    郑州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