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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1996-01-10 06:43   

        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一、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意义:
    1、本公司或发行人:指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主承销商:指广东证券公司。
    3、承销机构:指以广东证券公司为主承销商、 佛山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副主承销商、广东广发证券公司为分销商所组成的新股发行承销团。
    4、兴华集团公司:指本公司的控股公司佛山市兴华集团有限公司。
    5、兴华商场:指本公司下属分公司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华商场。
    6、新股:指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1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7、元:指人民币元。

    二、绪言

    本招股说明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等国家有关法规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的各项详细资料和本次新股发行办法等资料。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已审阅批推本招股说明书,确信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误导或者虚假成份,并愿就本招股说明书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发行的新股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招股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投资者如对本招股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本次新股发行的各有关当事人。
    投资者须自行负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税款,发行人、上市推荐人和承销商对此不承担责任。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416 号文审核批准。
    为方便投资者,本公司在本次新股发行期间特设咨询电话:(0757)2285126.

    三、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祖庙路42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潘文钜
    电话:(0757)2285126
    传真:(0757)2222322
    联系人:冯禄伟 原建林
    2、主承销商:广东证券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03号
    法定代表人:钟伟华
    电话:(020)87784720
    传真:(020)87784506
    联系人:谢东晖 杨棍 石红岚
    3、副主承销商:佛山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汾江南路99号
    法定代表人:梁达明
    电话:(0757)3369280
    传真:(0757)3329404
    联系人:陈奕辉
    4、分销商:广东广发证券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15楼
    法定代表人:陈云贤
    电话:(020)87667652
    传真:(020)87667652
    联系人:叶俊英
    5、上市推荐人:佛山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广东广发证券公司
    广东证券公司
    6、律师事务所:广东证券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解放北路广东迎宾馆
    法定代表人:谢瑞生
    电话:(020)83332950-2922,2923
    传真:(020)83378040
    经办律师:谢瑞生 罗浩东
    7、会计师事务所:广州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2号东梯3楼
    法定代表人:池家骥
    电话:(020)83800577
    传真:(020)83800977
    经办注册会计师:吉争雄 黄晓霞
    8、资产评估机构:广东资产评估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22号11楼
    法定代表人:伍国生
    电话:(020)83840775
    传真:(020)83802985
    经办评估人员:陈燮平 陈海青 何卫平 缪远峰
    9、土地评估机构:广东省财房地产评估事务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田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电话:(020)83540057
    传真:(020)83540077
    经办土地评估人员:粱洪 古文枢
    10、资产评估确认机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6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才
    电话:(010)62567744
    11、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法定代表人:黄铁军
    电话:(0755)5585536

    四、风险因素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售的新股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本公司是以经营各种商品的零售批发为主,以餐饮业,娱乐服务业及加工生产业为辅的综合性商业企业,在经营业务上受到商品货源供应、商品价格、仓储运输,商品成本以及内部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各销售渠道和网点的拓展及其促销能力也直接影响到本公司的经营成果。所有这些因素都会给本公司带采一定的经营风险。
    2、行业风险
    本公司属大型商业企业。近年来,我国商业企业在自由开放的环境下迅速发展,各种专营店、连锁店、专业市场以及外资零售企业、综合性大型商场等蓬勃发展,各显神通,行业竞争十分激烈,使本公司的生存和发展都受到较大的冲击和考验。
    3、市场风险
    商业企业经营状况与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供求变化息息相关。各种经济周期、商业周期的被动,消费习惯和潮流的改变都对本公司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产生较大的影响。人们消费结构的多样性变化,使部分社会购买力分流到购买住房和教育、旅游、证券投资等非商品性支出方面,造成市场逐步被分割。此外,相当多的工业生产企业实行产品产销一体化,也使商业企业的市场占有率降低。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本公司的市场风险。
    4、政策风险
    目前我国正处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国家实施的各项经济政策对整个经济运行、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营活动都产生较大影响,特别是货币政策、财税政策、商业政策以及政府引导市场和消费的各项管理措施的作用尤为明显。商品流转税率、银行利率等政策的变动直接影响到本公司的经营效益。
    5、外汇风险
    本公司经营部分进出口商品的零售批发业务,国家外汇政策、汇率变动以及国际外汇市场供求状况对本公司的经营业务有一定的影响。
    6、股市风险
    股价波动是股市的正常现象。影响股价变动因素多,既有企业经营成果、发展前景及经营管理等内部因素,也有国家经济政策变化、经济发展形势及股市投机行为等外部因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股价变动都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针对上述风险,本公司将主要采取以下对策,以求尽量避免风险和把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1、针对经营风险,本公司将致力于改善经营管理, 加强对各个经营环节的跟踪控制,努力降低商品进货成本,节约经营费用,加快商品周转速度,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更新改造营业环境和设施,积极拓展新的销售渠道和网点,不断探索推出新的营销策略和促销手段。同时,着力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岗位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从而从整体上提高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2、针对行业风险,本公司形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雄厚和规模大、网点多、 商品丰富、信誉好、商品流通速度快以及商业信息灵通的优势,在坚持以商业为主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增强本公司的综合经济实力和行业竞争能力。
    3、针对市场风险,本公司将坚持以市场为中心,加强市场调查, 及时掌握消费者需求变化及货源供给等方面的信息,根据经济形势与市场消费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和手段,加强与工业企业的合作,为市场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商品,努力保持和提高市场占有率。
    4、针对政策风险,本公司将加强对国家宏观政策和宏观经济活动的研究分析, 努力及时、准确地把握国家政策变化的脉搏,以政策为导向,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抢占各种商业发展先机,增强企业应变和发展能力。
    5、针对外汇风险,本公司将继续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经营管理, 密切注视国际市场动态和外汇市场走势,合理控制进出口商品规模,注意选择规避风险的外汇结算方式,提高外汇的结算和使用效率。
    6、针对股市风险,本公司格严格遵守《公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严格按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企业行为,及时、公正、全面地披露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信息沟通,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同时,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广大股东谋求稳定的投资回报,以提高本公司股票的抗风险能力。

    五、募集资金的运用

    1、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公司前次定向募集资金5160万元,于1992年12月14日全部到位,均已按原募股说明书列明的投资项目使用:
    (1)投资2000万元用于本公司仓库大楼加层和原二、 三楼仓库改扩建成营业商场的建设。该工程已于1995年3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共增加办公面积1600平方米, 增加营业商场面积1500平方米,年增加营业额6000万元,创利160万元.
    (2)投资400万元对本公司营业大楼四楼天台花园等营业场所进行装修改造,开设了新的服装商场、快餐店、兴华酒楼等,年创利近90万元。
    (3)投资3500万元在佛山市城区汾江南路乐园北街扩建装修商业市场, 开设商业贸易中心。该项目已于1994年10月投入使用,年创利近600万元。
    2、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本公司本次发行新股1600万股,如发售成功, 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可募集到股金10304万元。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1)投资2980万元在佛山市城西张搓工业开发区建设一座建筑面积为21888平方米的现代化商品配送中心。该项目已经佛山市计划委员会立项批推,总投资为5103万元,其中,购置土地费用为2123万元,本公司已于1996年6 月前用自筹资金解决;土建及设施投资费用为2980万元,本公司将用本次募集的资金于1997年2月份投入。
    预计该商品配送中心在1997年底前竣工并投入使后,本公司目前使用的10000 平方米的外租仓库可得到减除,每年可节约仓库租金156万元;同时, 通过利用该配送中心交通便利、仓容量大的优势,实行仓批合一,成立一个新的批发中心,预计每年可新增1.2亿元的批发销售收入,新增利润360万元;仓库还可以部分出租,可增加租赁收入187万元;节约本公司车队的车辆停放、维修费约30万元。 以上各项合计每年可增加收入733万元左右,扣除各项管理费用后,每年创利585万元,年投资收益率为11.46%。
    (2)投资3400万元用于支付本公司购买的, 位于佛山城区汾江路的福达大国首层至四层商场的最后一期购房款和商场装修费用。福达大厦地处佛山市交通要塞,邻近佛山火车站,面对佛山汽车站,客流量大,而且附近尚未有大型的现代化商场。
    本公司将购买该大厦首层至四层共8000平方米的商场建筑,开辟一个新的大型商场,静态总投资1.15亿元,其中购买商场建筑投资4160 万元, 装修及配套设施投资约3000万元,商品流动资金4400万元。该大厦于1995年上半年正式动工,计划于1997年底竣工。截至1996年10月,本公司已分三期投入购房资金3750万元,余下房款(购房款的10%)将在交楼时付清。 本公司计划于 1997 年下半年投入本次募集股金
3400万元作为最后一期购房款和商场装修及配套设备费用。待该商场装修完工井投入使用时,本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调拨或融资的办法,筹集4400万商品流动资金,保证商场的顺利开业。根据市场调查预测,在本商场建成开业后,每年可新增商品销售额3.6亿元,综合毛利5400万元左右,扣除各项费用,每年创利1595.9 万元,投资收益率为13.81%。
    (3)投资800万元用于更新本公司主体商场的经营设施和开发电脑管理 系统,使本公司实现全面电脑信息系统管理,成为一个在国内处于先进管理水平的现代化商业企业,从而节省管理人员,减少经营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本项目是国内贸易部计划安排的流通科技开发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利用国内贸易部和工商银行总行安排的专项优惠贷款1000万元,本公司投入本次募集股金800 万元。工程计划于1997年上半年在若干部门进行试点,1998年下半年在本公司全面铺开实施。
    (4)余下股金用于补充本公司商品流动资金。

    六、股利分配政策

    1、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与的次定向募集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在股利分配方面的权益是完全平等的,即每一股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2、 本公司所实现的利润将按以下场序进行分配:
    (1)依法交纳所得税;
    (2)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提取法定公益金;
    (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支付普通股股利。
    本公司每年实现利润按规定交纳所得税后,税后利润在弥补历年亏损后,按下列比例分配:法定盈余公积金10%,但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 %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任意公积金和股东红利的分配比例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当年经营实际情况提出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本公司股利原则上在每年第二季度的分配一次,股利分配可采取派发现金和送红股两种形式。
    根据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认购本次新股的股东将参与享受本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

    七、承销

    1.承销方式:本公司新股的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2、承销期:1999年1月10日起至1997年4月10日止。
    3、 新股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评判交易所系统上网定价发行(详见本公司股票发行公告)。
    4、发行地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5、发行对象: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允许从事股票投资的自然人和法人。
    6、发行股票种类:记名式人民币普通股。
    7、新股发行数量:1600万股。
    8、发行价格:每股6.74元。
    发行价格主要是依据当的证券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以及本公司盈利预测和发展的景等综合因素,选择一个合理的市盈率水平而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
    发行价格=(1994年、1995年、1996年三年每股税后利润之和)÷3×市盈率=(0.35+0.44+0.40)÷3×16.99=6.74(元)
    注:1996年每股税后利润=1996年1-9月实际税后利润(1807.52元)×12÷9÷6000 万股=0.40元/股.
    9、实收金额:若本次发行成功,募集股金107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可实收股金10304万元。
    10、承销机构:
    主承销商    广东证券公司
    副主承销商   佛山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分销商     广东广发证券公司
    11、发行费用
    如无特殊情况,本次发行新股的费用预算为480万元。

    八、发行人情况

    1、发行人名称: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年12月26日
    3、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祖库路42号之一
    4、注册资本:4400万元
    5、注册登记号:19352726-8。
    6、法定代表人:潘文钜7、经营范围:主营:国内商业
      兼营:房地产经营、饮食业、娱乐服务、旅游服务
    经营方式: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服务
    8、本公司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于1992年12月由佛山市兴华商业集团公司发起,在对其主体企业──兴华商场进行改组的基础上设立的法人和自然人混合持股的定向募集公司。历史沿革概况如下:
    1982年12月,由佛山市商业局投资320万元在佛山市中心区建成兴华商场。
    1990年12月,随着兴华商场的不断发展壮大,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以兴华商场为骨干企业基础上,组建佛山市兴华商业集团公司,即本公司的控股公司兴华集团公司的前身。
    1992年12月,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81号文批准,以佛山市兴华商业集团公司为发起人,在对其主体企业──兴华商场进行股份制改组的基础上,设立本公司。兴华商场经评估确认后经营性的净资产5840万元按2.5:1折成国有法人股(发起人股)2336万股投入本公司,所形成的国有股股权由佛山市兴华商业集团公司持有。
    1996年7月,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按《公司法》等有关规范要求, 对佛山市兴华商业集团公司进行改组,并变更名称为佛山市兴华集团有限公司。由此,兴华集团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
    1997年1月,经广东省证券委员会同意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600万股新股,由定向募集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
    9、本公司组织结构
    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本部设7个部,下属有分公司4个,全资子公司3个,联营公司1个,合资公司1个。 本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

                  股东大会
                   ├─── 监事会
                  董事会  
                   │
                  总经理  
           ┌─┬─┬─┬─┼─┬─┬─┐
           总 业 财 人 │ 企 储 保
           经 务 务 事 │ 业 运 安
           理 拓 部 教 │ 管 部 部
           办 展   育 │ 理    
           公 部   部 │ 部    
           室       │     
           ┌───────┼──────┐
           │分公司    │子公司   │参股公司
        ┌─┬┴┬─┐  ┌─┼─┐  ┌─┴─┐
        佛 佛 佛 佛  佛 佛 佛  顺   佛
        山 山 山 山  山 山 山  德   山
        市 市 市 市  市 市 市  泰   市
        兴 兴 兴 兴  兴 商 兴  安   名
        华 华 华 华  华 业 华  家   兴
        商 集 酒 印  五 贸 实  用   时
        场 团 店 刷  金 易 业  电   装
          股   厂  机 中 开  器   有
          份      电 心 发  厂   限
          有      公   公      公
          限      司   司      司
          公
          司
          礼
          品
          公
          司

    10、本公司人员情况
    本公司现有员工1724人,其中:大中专学历以上的员工169人,占员工总数的9.8%;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员工有102人,占员工总数的5.9%, 其中具有中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4人,具有初级专业职称的98人。本公司现有员工的分工情况如下:
人员分工        数量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行政人员         92       5.34
财务人员         72       4.17
销售业务员       126       7.31
营业员         1434       83.18
合计          1724      100.00
    本公司员工劳动用工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根据不同情况与公司员工签定长期、中期、短期或临时劳动合同,并按广东省和佛山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筹等,公司全体员工享有规定的各种生活福利待遇。
    11、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是在兴华商场的基础上不断发展起来的,主要经营各种商品的购销业务。经过十多年的经营发展,特别是1992年底进行股份制改制后,本公司紧紧抓住整个国家经济蓬勃发展、市场兴旺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股份制企业良好的经营管理机制,坚持多功能服务、多元化经营、内外贸联营、工贸结合、批零并举、互惠互利的经营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网络广、信誉好、服务质量高的优势,广泛开展以商业为主的各项经营业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目前,本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集商品购销、饮食、娱乐,旅业以及加工生产于一体的大型商业企业集团,有20多家下属企业及商场,3100多个关系稳定良好的业务网点遍布除西藏外的全国各大中小城市及港、涣、台地区,成为广东省内重要的商品集散基地,销售额和各项综合效益指标连续多年名列广东省前茅,是广东省首批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之一,多次获得有关部门的表彰。1992年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连续五年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993 年被共青团中央和国内贸易部联合授予“全国文明经营先进单位”称号;1995年被国内贸易部授予“全国商业信誉企业”称号;1996 年被工商银行佛山分行和佛山评估公司评为九五年度“AAA级资信企业”。1993年、1994 年被国务院研究评价中心、国家统计局联合评为“中国最大500家(服务)企业”之一;1994年、1995年被中国股份制企业评价中心评为“中国最大 300 家股份制企业”之一;1994年被国家统计局和国内贸易部联合评为“中国最大100家零售企业”。
    本公司核心企业兴华商场地处佛山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区,邻近著名旅游胜地──佛山祖庙,占地面积近6000平方米。自1982年底开业以来,兴华商场始终秉承“顾客至上、信誉第一、互惠互利”的经营宗旨,注重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经销商品达6万多个品种,以优美的环境、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质量,经销商品达6万多个品种,以优美的环境、优质的商品和真诚的服务赢得了广大顾客的信赖。此外,兴华商场在经营上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推出灵活有效的营销策略和手段,分别于1986年和1991年在国内首创了零售商场大面积开架售货和购买千元以上大件商品可分期付款等现代商品促销措施,不仅大大提高了兴华商场的信誉,而且促进了营业收入的高递增长。从1983年到1995年,兴华商场营业收入从3000万元猛增到8亿多元, 增长了近26倍;利润总额从120万元增加到2860多万元, 实现了规模与效益的同步高速发展。目前,兴华商场是佛山市营业面积最大,商品种类最多、营业额最高,效益最好的大型综合性商场,被称为佛山市的“金牌商场”,是本公司最主要的创收益企业。
    12、主要下属企业及关联企业业务简介
    (1)全资分公司:
    ①兴华商场:资金数额50万元。主要经营国内商业,经营各种商品的批发、零售和代购、代销业务,是本公司的主体核心商场,年销售收入8亿多元。
    ②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礼品公司
    资金数额50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种商品的批发零售,主要采取送货上门等形式为社会机构团体供应批量商品或特需商品。年销售收入近1500万元。
    ③佛山市兴华酒店
    资金数额30万元。主要经营饮食服务和旅业。年营业收入近600万元。
    ④兴华印刷厂
    资金数额5万元。主要经营各种塑料及纸张印刷, 为本公司各商场提供配套的商品包装印刷品。
    (2)全资子公司
    ①佛山市兴华五金机电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经营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动工具、五金交电、 建筑材料、清洁用具商品等批发零售,拥有“博世(BOSCH )”等多个世界名牌电动工具的国内经销代理权,业务以批发为主,市场地域以武汉、沈阳、西安及乌鲁本齐等地区为主。年销售收入达1.2亿元。
    ②佛山市商业贸易中心
    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经营本地产品及“广货”对内地的批发零售业务,组织推介各种省外名优产品和进口商品来广东销售。年销售收入近3000万元。
    ③佛山市兴华实业开发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经营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种实业开发, 直销工厂特价产品,并受本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属下兴结印刷厂、联营顺德泰安家用电器厂、合资企业顺德名兴时装厂等对外投资和实业开发项目。
    (3)参股企业:
    ①联营企业“顺德奉安家用电器厂”注册资本828万元, 由本公司与顾德市桂洲泰安幸福家用电器厂联营。其中本公司拥有投资权益40%,合作对方拥有投资权益 60%。该厂于1993年初开业,主要生产熨斗、灯饰,年产值约4000万元。
    ②合资企业“佛山名兴时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38万港元,由本公司与香港名峰贸易公司合资经营, 其中本公司以现汇312.62万港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9%;对方以设备及现汇出资325.38万港元, 占51%。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各类时装,经营规模为年产时装12万套, 产品大部分销往港、澳、台地区。
    (4)兴华集团公司简介
    兴华集团公司是由本公司的发起人佛山市兴华商业集团公司发展起来的,是于1996年7月,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以本公司、佛山市新里程实业公司、 佛山市兴华度假村等公司为核心企业的基础上,将佛山市商业集团公司改组为兴华集团公司。
    目前,兴华集团公司系佛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授权持有本公司国有股权的大型集团公司,注册资金7500万元,主要经营管理集团属下企业,并开展部分实业投资和对外贸易业务。在兴华集团公司内,除本公司以经营商业为主外,没有其它下属企业经营同商业有直接同行竞争世的业务。兴华集团公司组织结构图。

             兴华集团公司
         ┌──┬──┼──┬──┐
         佛  佛  佛  佛  佛
         山  山  山  山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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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职员

    1、董事长:潘文钜先生,55岁,大专学历,经济师。从事商业经营管理工作37年,现任本公司法人代表、党委书记。
    副董事长:何德钊先生,46岁,大专学历。1978年起从事商业经济工作,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董事:杨惠益先生,55岁,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从事商业经营管理工作21年,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
    董事:李琼女士,40岁,大专学历,1983年开始从事商业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李淑仪女士,46岁,大专学历,政工师。1977年起从事商业经营管理工作。 现任本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董事:何宜基先生,45岁,大专学历。1976年起从事商业管理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李道亨先生,50岁,大专学历。从事商业工作34年,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冯禄炜先生,42岁,大专学历。1975年起从事商业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何伟雄先生,42岁,大专学历。1976年起从事商业工作, 现任佛山市兴华五金机电公司党支部书记。
    董事:张美玲女士,40岁,大专学历。1978年起从事商业工作。现任本公司食品日化商场经理。
    董事:陈志刚先生,40岁,大专学历。1975年起从事商业经营工作。现任兴华集团新里程实业公司总经理。
    2、监事会主席:黄昭常先生,55岁,高中学历。1987年开始从事商业管理工作。 现任本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
    监事:郭秋玉女士,42岁,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服装商场党支部书记兼经理。
    监事:林建忠先生,37岁大专学历,助理政工师。1977年开始从事商业工作, 现任兴华商场工会副主席。
    监事:曾秀英女士,39岁,中专学历,1976年从事商业工作。 现任本公司交电商场党支部副书记。
    监事:李惠芳女士,33岁,高中学历。现任本公司纺织商场办事员。
    3、董事会秘书:原建林先生,40岁,大专学历。1974年起从事商业工作,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十、经营业绩

    本公司以经营各种商品的批发零售业为主,兼营饮食服务等业务,主营业务优势十分突出,效益显著。收入及效益来源的构成主要是商品批发、 零售和服务三个方面。目前,在全部收入构成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96%以上,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92%以上。在主营业务中,批发业务收入占58%,零售业务占41%。
    根据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审计报告,本公司1993年至1996年9月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1996年1-9月   1995年度   1994年度 
1993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71321.37    93879.45   67919.50  77914.02
二、主营业务利润  2236.18    3058.39   1728.71   2035.69
三、营业利润    2424.50    3351.56   2177.41   2132.70
四、利润总额    2126.50    2868.01   2285.63   2321.75
五、净利润     1807.52    1921.57   1531.37   1555.57

    十一、股本

    1、注册股份:4400万股。
    本公司经批准于1992年12月26日在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定向募集到位的股本金4400万元注册登记,并以此作为本公司注册资本。
    2、股本的形成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4400万股。其构成为:
    ①兴华集团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2336万股。该部分股份是由发起人佛山市兴华商业集团公司,以兴华商场经评估确认后的经营性净资产5840万元,按2.5:1折成2336万股投入本公司。
    ②向社会法人按每股2.5元价格定向募集法人股1184万股。
    ③向本公司内部职工按每股2.5元价格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880万股。
    3、内部职工股托管情况
    本公司内部职工股均严格按有关规定在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册的职工范围内幕集,并已全部按规定交付佛山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托管。根据规定, 本公司内部职工股从本次新股发行之日起,期满三年方可上市交易。
    4、超过面值缴入的资本及其用途
    本公司本次募集股金超面值的溢价收入将全部划入资本公积金科目。
    5、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
股份类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份数(万股)
占总股本(%)
国有法人股    2336      53.09     2336     38.93
(发起人股)
募集法人股    1184      26.91     1184     19.73
内部职工股     880       20      880     14.67
社会公众股      0        0     1600     26.67
总股本      4400       100     6000     100

    6、本次发行的后净资产的变化
    (1)发行前本公司净资产总额15467.83万元,每股净资产3.52元(截至1996年9 月30日);
    (2)发行后本公司净资产总额25771.83万元,每股净资产4.30元。
    7、本次发行的本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份比例
                       (万股)   (%)
1  佛山市兴华集团有限公司         2336    53.09
2  工商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佛山办事处  304     6.91
3  佛山市兴智电脑开发中心         160     3.64
4  佛山市财贸工会             92.8     2.11
5  佛山市税务咨询所             40     0.91
6  农业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佛山代办处   40     0.91
7  佛山市财务发展公司          23.24     0.53
8  国内贸易部科研院佛山办事处        20     0.45
9  佛山城区华美设计工程公司       16.52     0.38
10 佛山市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        16     0.36
      合  计             3048.56    69.28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职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
潘文钜    董事长         8,080股
何德钊    副董事长、总经理    8,400股
李琼梅    董事、副总经理     11,200股
何宜基    董事、副总经理     8,400股
李道亨    董事、副总经理     12,000股
冯禄炜    董事、副总经理     8,000股
李淑仪   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8,000股
杨惠益    董事、工会主席     4,400股
陈志刚     董事         8,000股
张美玲     董事         8,000股
何伟雄     董事         8,000股
黄昭常     监事会主席        0股
曾秀英     监事           0股
林建忠     监事         8,000股
郭秋玉     监事         8,000股
李惠芳     监事         5,000股
原建林     董事会秘书      8,000股

    以上人员持有股份总数12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277%。
    9、股票回购程序。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等有关规定,本公司非因减少资本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等特殊情况, 不得回购本公司已发行在外的股票。如果任何个人持有本公司千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票,本公司将在征得国家证监会同意后,按照原买入价格和市场价格中较低的一种价格收购超过部分,并在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和予以公告。

    十二、债项

    根据广州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截至1996年9月30日,本公司主要债项是:
1、短期借款      67,820,000.00元
2、应付帐款     121,167,485.85元
3、预收帐款      27,736,394.43元
4、其他应付款     25,334,320.17元
5、未交税金      34,438,845.49元
6、长期借款      73,130,000.00元
    其中长期及短期借款主要明细项目如下
    1、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贷款单位           原币  贷款额  利率(月) 
借款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人民币  150    10.98‰   抵押
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分行    人民币  200    10.65‰   担保
中国交通银行佛山分行    人民币  300     8.10‰   担保
广东发展银行        人民币  300    10.065‰   担保
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汾江支行 人民币  250     9.24‰   抵押
中国交通银行佛山市分行   人民币  200     7.65‰   担保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民币 200    10.065‰   抵押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民币 700    8.415‰   抵押
佛山市诚信实业投资公司   人民币  2300      18‰   信用
佛山市供电局        人民币  500    16.66‰   信用
南海110千伏输电工程指挥部  人民币  400      15‰   担保
    2、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贷款单位            原币 贷款额 利率(月) 
 到期日 借款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民币  369  12.06‰ 98.12.18  抵押
佛山市城市信用合作社      人民币  400  12.00‰ 97.12.20  信用
佛山市财政局企财科       人民币  550  15.00‰ 97.10.20  担保
佛山市财政局企财科       人民币  300  12.00‰ 97.10.20  担保
佛山市城区城市信用合作社    人民币  300  8.40‰ 98.3.28  担保
中国交通银行佛山分行      人民币  500  7.65‰ 97.12.13  担保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民币  300  9.15‰ 98.12.18  抵押
中国建设银行南海二营      人民币  200  10.05‰ 97.10.22  担保
工行佛山分行二营        人民币  380  12.06‰ 97.10.20  抵押
工行佛山分行二营        人民币 1140  12.06‰ 97.10.20  抵押
工行佛山分行二营        人民币 2230  9.24‰ 97.10.20  抵押
    除上述抵押担保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对外低押担保,也无任何应收票据的贴现,不存在未决诉讼,未决索赔,税务纠纷及其他或有负债。

    十三、主要固定资产

    1、根据广东资产评估公司对本公司的评估结果,截至1996年9月30日,本公司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为108,300,822.78元,比帐面原值增加17,665,037.14元;评估值为77,528,172.27元,比帐面净值增加9,360,594.15元。其中:
    (1)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为23229.48平方米,重置完全价值为81,714,029.19元,比帐面原值增加9,648,837.14元;评估值63,226,239.05元,比帐面净值增加 7, 288,215.06元。
    (2)各种设备(包括机械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重置完全价值为 26, 586,793.59元,出帐面原值增加8,016,200.00元;评估值为14,301,933.22元,比帐面净值增加2,072,379.09元。
    2、根据广东粤财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本公司土地的评估结果,截至1996年9月30日,本公司现有位于佛山市城区祖庙路42号之一的用地3787平方米,估价值为 27, 182,236元;位于佛山市建设路7号5、6座首层、第二届的用地425平方米,估价值为995,270元;位于张槎镇佛西路南侧、玉带路西侧的用地15953平方米,估价值为15,094,900元。三块用地合计20,165平方米,估价总额为43,272,406元 ,比帐面值增加4,460,629.19元。

    十四、资产评估

    经广东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6)1014号文确认,截止1996年9月30已本公司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项目  帐面原值  帐面净值  重置价值 评估值  增减额(±)  ±%
流动资产        30419.53      322280.87  +1861.34  +6.12
长期投资        1332.65       1348.10   +15.45  +1.16
固定资产   9063.58  6816.76  10830.08  7752.82  +936.06 +13.73
在建工程        5525.66       5522.56   -3.10  -0.06
无形及递延资产     3979.99       4426.05  +446.06 +11.21
资产合计        48074.59       51330.40  +3255.81  +6.77
负债合计        34262.55       35862.57  +1600.02  +4.67
净资产         13812.04       15467.83  +1655.79 +11.99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后净资产比帐面净资产增值1,655.79万元, 主要项目如下:
1、房屋建筑物增值      728.82万元
2、设备增值         207.23万元
3、土地使用权增值      446.06万元
4、长期投资增值        15.45万元
5、流动资产增值       261.33万元
    注:本公司流动资产与负债评估增值1600.02万元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将部分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科目明细帐出现的借方余额转到相应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将部分应收帐款, 其他应收款和在途商品科目明细帐出现的贷方余额转到相应的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科目的贷方。流动资产实际增值的761.33 万元是库存商品的评估增值。

    十五、财务会计资料

    根据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本公司主要财务会计资料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1996.9.30   1995.12.31   1994.12.31   199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742661.71   5678330.49   2632108.76   2999913.80
短期投资  
应收帐款    53705987.98  21122807.64   9446109.69  22616501.60
减:坏帐准备   161117.96    63368.42    28338.33    67849.50
应收帐款净额  53544870.02  21059439.22   9417771.36  22540652.10
其他应收款   93668378.96  80142403.56  90139932.41  62374201.29
待摊费用     725626.77   1362159.95   1860699.30   3247849.75
存货      135127129.53  114425721.97  121239415.08  111539737.68
流动资产合计  322808666.99  222668055.19  225289926.91  202710354.62
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    13480973.01  24953503.83  29847119.42  39039148.34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108300822.78  89756877.39  83489779.84  72520596.62
减:累计折旧  30772650.51  20317340.78  16639577.25  13239227.85
固定资产净值  77528172.27  69439536.61  66850202.59  59281368.77
在建工程    55225622.37  42935652.42  19892887.36   5761212.16
固定资产合计  132753794.64  112375189.03  86743089.95  65042580.93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无形资产    43272406.00  35344873.82  30077373.23  23508523.01
递延资产     988141.87   804860.24   1041944.52
无形资产及
递延资产合计  44260547.87  36149734.06  31119317.75  23508523.01
资产总计    513303982.51  396146482.11  372999454.03  330300606.90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7820000.00  79770000.00  90110000.00  54600000.00
应付帐款    121167485.85  74379391.29  82437990.59  76148774.14
预收贷款    27736394.43  12082384.29   9823210.00   4055237.60
其他应付款   25334320.17  34781834.15  12409500.16  52445052.14
应付工资     3939180.85  10938424.86  22283292.61   2582143.30
应付福利费    1324088.59   2687376.60   7086626.70   2582143.30
未交税金    34438845.49  23822611.54   6769163.46   4223273.40
其他未交款    2788684.74   3169274.84   -224619.53   1160660.51
预提费用             173345.63   1416313.23   148145.74
流动负债合计  284549000.12  240804648.20  232111477.22  198066531.88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73130000.00  34690000.00  24310000.00  18932000.00
长期应付款    333862.96   267058.02   237530.68    66349.94
其他长期负债   612844.23   339640.41   110988.00
长期负债合计  74076707.19  35296690.43  24658518.68  18998349.94
负债合计    358625707.31  276101346.63  256769995.90  217064881.82
股东权益:
股本      44000000.00  44000000.00  44000000.00  44000000.00
资本公积    82557896.49  66000000.00  66000000.00  66000000.00
盈余公积    10017027.10  10017027.10   6173891.62   3111145.02
其中:公益金   5008513.55   5008513.55   3086945.81   1555572.51
未分配利润   18103351.61    28108.68    55566.51   124580.06
所有股东权益合计154678275.20 120045135.48  116229458.13  113235725.08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513303982.51  396146482.11  372999454.03 330300686.90
    2、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6年1-9月  1995年度   1994年度  1993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713213672.98  938794505.66  679195013.26 779140205.58
减:营业成本  637212650.05  826118202.12  548432317.07 669235902.88
销售费用     8873736.37  10956271.08  10138671.07  8006349.42
管理费用     31053996.92  53094359.37  47536754.48  54063898.45
财务费用     8684152.19  11994323.44  16039502.97  3802445.92
进货费用     2849002.35   3387200.35   3300574.27  2002522.26
营业税金及附加  2178319.18   2660248.71   460087.56  21672178.31
二、主营业务利润 22361815.92  30583900.59  17287105.84  20356908.34
加:其他业务利润 1883140.31   2931692.55   4487016.69   970082.14
三、营业利润   24244956.23  33515593.14  21774122.53  21326990.48
加:投资收益    547452.00   448675.14   3274752.00  6282861.05
营业外收入     588606.73   1789795.68   910446.56   435146.19
减:营业外支出  4116022.92   7073948.51   3103003.11  4827497.60
四、利润总额   21264992.04  28680115.45  22856317.98  23217500.12
减:所得税    3189748.81   9464438.10   7542584.93  7661775.04
五、净利润    18075243.23  19215677.35  15313733.05  15555725.08
加:年初未分配利  28108.38    55566.51   124580.06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18103351.61  19271243.86  15438313.11  15555725.08
减:提取法定公积         1921567.74   1531373.30  1555572.51
提取法定公益金          1921576.74   1531373.30  1555572.51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8103351.61  15428108.38  12375566.51  12444580.06
减:已分配普通股股利      15400000.00  121320000.00  12320000.00
八、未分配利润  18103351.61    28108.38    55566.51   124580.06

    3、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指标
指标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流动比率      0.92     0.97     1.02
2、速动比率      0.45     0.45     0.46
3、存货周转率   7.01次/年  5.02次/年  5.7次/年
4、应收帐款周转率 61.6次/年  42.5次/年  34.6次/年
5、资产负债率    16.70%    68.84%     65.72%
6、净资产利润率   16.27%    13.35%     13.74%
7、每股净资产    2.73元    2.64元     2.57元
8、每股税后利润   0.44元    0.35元     0.35元

    4、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帐,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4)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时。对因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的内部交易、内部业务往来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内部销售收入, 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等项目以及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金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公司所持有的份额相互抵消, 少数股东权益予以扣除。
    (5)长期投资:
    ①债券投资:按取得债券的实际成本为入帐价值。
    ②股权及联营投资:拥有被投资企业股权20%以下时,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被投资企业股权20%至50%且不拥有被投资企业实质控制权时,采用权益法核算; 拥有被投资企业股权50%以上或拥有被投资企业实质控制权时,采用权益法以合并会计报表方式核算。
    (6)货币核算
    公司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对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采用经济业务发生当日的国家外汇市场价中间价折合为本位币入帐;月份终了,对非本位币的货币资金、 债权债务等货币性项目余额按当日国家外汇市场价的中间价进行调整, 其差额作为“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7)坏帐准备
    本公司按照《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不含合并会计报表的各企业之间的内部往来款项)的3‰计提坏帐准备。
    (8)商品削价准备:按商品销售收入的5‰计提商品削价准备。
    (9)存货: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办法,对零售门市部的商品,采用售价进行核算,而对兼营大额批发商品的商场(如五金、交电商场)其库存仓库的商品(物资),则按进价进行核算。
    (10)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 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阶,估计使用年限及估计残值(原价的5% )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       2.714
机器设备     110       9.50
运输设备     10       9.50
办公设备      5        19
    (11)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①土地使用权按实际成本计价;土地使用权摊销,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五十年摊销。
    ②开办费按不少于五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12)收入实现的确认方法
    商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并且取得贷款或取得索取贷款的凭据。
    (13)税项
    ①流转税
       项目          税率
      营业税         5%-10%
      消费税(金银首饰收入)    5%
      *城市建设维护税       7%
      *教育费附加         7%
      增值税----销项税      17%
      ----进项税          7%
    *按应缴纳税金的7%计算,应缴纳税金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
    ②所得税
    93年--95年公司按实现利润的33%计征所得税;96年1月1日起根据粤办函(1996)660号文批复按实现利润的15%计征所得税。

    十六、盈利预测

    经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本公司董事会预测,本公司1996年度及1997年度合并盈利预测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6年1-9月实际数  1996年度   
  1997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713,213,672.98  950,000,000.00 1,150,000,000.00
减:营业成本    637,212,650.05  640,000,000.00 1,010,000,000.00
  营业费用     8,118,553.05  13,100,000.00   17,000,000.00
  管理费用     33,530,383.31  56,400,000.00   71,500,000.00
  财务费用     8,684,152.19  11,000,000.00   15,000,00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06,118.45   2,500,000.00   3,500,000.00
二、主营业务利润  22,361,815.92  27,000,000.00   33,000,000.00
加:其它业务利润   1,883,140.31   5,420,000.00   6,800,000.00
三、营业利润    24,244,956.23  32,420,000.00   39,800,000.00
加:投资收益      547,452.00    800,000.00   1,000,000.00
    营业外收入     588,606.73    830,000.00   1,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4,116,022.92   4,500,000.00   6,800,000.00
四、利润总额    21,264,992.04  29,500,000.00   35,000,000.00
减:所得税15%    3,189,748.81   4,425,000.00   5,250,000.00
  (所得税33%)   7,017,447.37   9,735,000.00   11,550,000.00
五、净利润
所得税15%      18,075,243.23  25,075,000.00   29,750,000.00
(所得税33%)    14,247,544.67  19,765,000.00   23,450,000.00

    十六、重要合同及重大诉讼事项

    1、经广东证券律师事务所审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如下:
    (1 )中外合资合同一份:发行人的发起人佛山市兴华商业集团公司与香港名峰贸易公司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订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佛山名兴时装有限公司合同》。
    (2 )国内联营合同一份:发行人的发起人佛山市兴华商业集团公司与顺德县桂洲泰安家用电器厂于一九九一年五月十三日订立的《合资经营“顺德县桂洲泰安家用电器厂”合同)。
    (3)重大购销合同二份:
    A :发行人与广东省石油气用具发展有限公司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订立的《九六年“万家乐”燃气用具供货合同)
    B :发行人与上海上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一九九六年元月二十八日订立的《上海上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订货合同》。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份:发行人与佛山市国土局于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八日订立的《佛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出让合同)。
    (5)发行人属下佛山市兴华商场与广东广信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订立的《物业出租合同》。
    (6)发行人与佛山市住宅开发经营总公司于一九九四年八月一日订立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7)发行人或其属下企业作为借款方,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方的借款合同共20多份,计入民币约1.3亿元。
    2、本公司董事会确信,至签署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本公司没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十八、本公司发展规划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今后五年,本公司将坚持以商业为主的方针, 以兴华商场为龙头,以业务网络为纽带,不断扩大和优化经营,保证企业经营规模与效益的同步发展,力争到2001年商品销售额达30亿元,创利润1亿元.
    为实现上述目标,本公司将采取以下策略:
    1、继续巩固发展在佛山市商业企业中的优势地位 ,逐步探索向省内邻近地区扩展,争取近期发展营业面积 1000平方米以上、年销售额达千万元以上的商业网点五间,其中首先分别在佛山市区、南海市西樵旅游度假区、顺德市区、番禺市区等地布点,进行横向渗透发展。
    2、将本公司驻上海办事处、驻沈阳经销部扩展为分公司,使之成为“广货”抢占上海市场和向东北市场进军的重要基地,发挥桥头堡的作用,并逐步向俄罗斯等东欧市场扩张。
    3、以佛山市在香港和澳门的机构为依托,努力发展外贸经营, 使本公司逐步形成内外贸结合发展的经营格局。
    4、继续充实主体企业兴华商场的实力,争取在兴华商场侧兴建一座占地10000 平方米,楼高30层,集商场,饮食、娱乐、旅业和现代办公于一体的兴华大厦。
    5、利用兴华商场的商誉设立一个大型连锁经营服务中心,使之具有每年批销商品30亿元的能力,成为广东名优产品辐射全国的推介基地。
展望未来,本公司全体董事坚信,有整个国家经济蓬勃发展的良好的外部环境, 有股份制良好的资金筹集及运作机制,在全体股东和员工的支持和团结奋斗,本公司一定会得到迅猛发展,成为一家经营基础扎实、服务优良,信誉良好、效益显著的现代化大型商业企业。

    十九、备查文件

    1、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2、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本公司章程
    4、前次定向募集股份的募股说明书
    5、广东省证券委员会《关于给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达A  股发行上市额度的通知》
    6、承销协议
    7、承销团协议
    8、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9、佛山市禅山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
    10、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盈利预测的审查报告》
    11、广东资产评估公司《关于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12、广东粤财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估价报告》
    13、广东证券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1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通知》。
    1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计缴及返还问题的复函》
    16、广东省国土厅《关于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和处置的批复》
    17、中国证监会《关于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1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承诺函》

                    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潘文钜
                     一九九六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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