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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
1996-08-12 00:00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绪言

    本公司股票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 126 号和证监发字(1996)127号文批准,股票上市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1996)字第062 号文]审核同意,于199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总股本6000 万股,本次上市流通的股票1500万股均为1996年7月3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新股, 尚余公司职工股112.5万股将于本次新股发行之日起满三年后上市。

    二、公司概况

    1·公司法定名称: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 ZHOU HI& NEW-TECH INDUSTRY DEVELOPMENT AREA C0.,LTD。
    英文缩写:SZHN
    2·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新区运河路8号
    邮政编码:215011
    3·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华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王金华先生  董事长          8000
林忠清先生  副董事长         6000
王唯一先生  董事           5000
吴友明先生  董事           5000
陈华女士   董事兼总经理       5000
卫华先生   董事           5000
周祥生先生  董事           5000
柴国彦先生  董事           5000
徐为什先生  董事           5000
王福康先生  监事           6000
宋家俊先生  监事           5000
许良枝先生  监事           2000
陆小军先生  副总经理         3000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持有本公司股票65000股,占总股本0.108%,其持有股份按《公司法》规定在任职期内不得转让.
    5·所届行业:综合类
    6·公司成立日期:1994年6月28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25161746-X。
    7·在册职工人数:316人
    8·公司占地面积26993.91平方米
    9·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控股公司:(1)苏州新创建设发展公司   383万美元 191.5万美元  50%
(2)苏州新豪轴承有限公司         70万美元  35.7万美元  51%
参股公司:(1)苏州康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62.5万元    10万元  16%
(2)苏州立人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30万元   4.8万元  16%
(3)北京火炬银贝高技术有限公司      400万元    20万元   5%

    10·公司咨询服务
    联系人:庄良宝、许良枝电话:0512-8251888
    传真:0512-8253101
    股东接待日:每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接待地点:苏州市运河路8号

    三、股本结构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股本形成过程
    1994年6月,经江苏省体改委苏体改〔1994)300号文批准,主要发起人苏州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以经评估的原公司全部净资产4168. 125 万元出资折合本公司股份3087.5万股。发起人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苏州物资贸易中心分别投入现金析合本公司股份400万股和200万股,发起人投资折股比例为l.35:1。同时,社会法人苏州乐星工商实业公司、苏州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1.35元/股的价格分别认购本公司法人股400万股和300万股,原公司职工以同样的价格购入本公司内部职工股112.5万股。上述投资均已按期到位,并经苏州中惠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本公司成立时共设置普通股4500万股。
    1996年7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 126 号和证监发字〔1996)127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996年7月31日, 本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上网定价”方式成功地向社会发行每股面值为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7.95元。本次发行的有效申购胜数为6211733000股,认购中签率为0.24148%。本公司新发行的1500 万股社会公众股股款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己全部进入本公司帐户,并经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截止到目前,本公司股本总额为6000万元。
    2·公司股本结构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份类别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国有法人股  3687.5      81.94    3687.5    61.46
社会法人股  700       15.56     700     11.67
社会公众股                 1500     25
内部职工股  112.5      2.5     112.5    1.87
总计     4500        100    6000      100
    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l  苏州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3087.5     51.45
2  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        400       6.67
3  苏州乐星工商实业公司        400       6.67
4  苏州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00        5
5  苏州物资贸易中心          200       3.33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有5名为个人股东,且其持股数未达到披露的程度 。
    4·股东人数:本次发行新股后股东人数为25271 户 , 其中持有本公司社会流通股1000股以上股东人数为14981户。

    四、公司财务状况

    (一)验资报告华验字(96)第935号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 对贵公司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实收股本及相关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和合法佳进行审验。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一验资》的要求,根据贵公司具体情况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验程序。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和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我们的责任是在对上述资料进行审验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
    贵公司本次申请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股份1,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溢价发行,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95元,委托江苏省证券公司承销,应募集股款为人民币11,9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63,633.50元后,实际募股款为人民币116,886,362.50元,现经我所验证,截至1996年8月5日止,承销机构已将募集的股款人民币壹亿壹仟陆佰捌拾捌万陆仟叁佰陆拾贰元伍角正(116,886,362.50)如数缴足。并已分别记入“股本”帐户1,500万元,“资本公积”帐户101,886,362.50元.
    与缴人股款相关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6,886,362.50元,均为银行存款。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曹培育金炼
           一九九六年八月六日

    (二)财务报告
    1·审计报告 华业字(96)第998号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1996年6月30日合并前后的资产负债表和1996年1-6 月份合并前后的利涧及利润分配表进行审计。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结合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审核有关证据在内的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上述会计报表内容由贵公司负责, 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经过审计,我们认为,本报告所附已审的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199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止该日为止的1996年1-6月份的经营成果,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曹培育金炼
                   一九九六年八月八日

    2·报表附注(摘要)
    A.会计报表附注说明的表达基准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技术公司”)合并会计报表附注系根据经审计及评估增值调表后的高新技术公司合并报表编写的。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创公司”)、苏州新豪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豪公司”)。
    B.重要会计政策
    (1)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记帐原则:权责发生制;计价基础:历史成本。
    (4)外市折算方法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年度涉及外市的经济业务,按发生当月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入帐。月末将外币帐户余额按月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析合本位市进行调整,差额列入财务费用一一汇兑掼益。
    (5)存货计价方法:按实际成本核算。
    (6)长期投资核算方法:投资额占子公司注册资本不足25%时,按成本法核算;投资额占子公司注册资本在25%~50%之间时,来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额占子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含50%)时,按权益法核  算并合并其会计报表。
    (7)合并报表基准
    A.合并方法:公司对拥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的投资企业及拥有50%权益性资本并实际控股的新创公司,合并其会计报表,在将投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等各项全部抵销的基础上,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
    B.合并范围
    母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新豪轴承有限公司
    (8)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方法: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 按实际成本计价;折旧采用年限直线法,并按固定资产个别折旧率确定折旧额。
    (9)税项
    公司适用的流转税及附加的税种与税率:

税种    增值税  营业税
税率     17%    5%
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税率     4%(新创公司、新豪公司为l%)

    高新技术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15%;新创公司、新豪公司1996年度税率为10%。
    (10)坏帐处理:直接转销法。
    C.会计报表项目附注
    (1)应收帐款1996年6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45,790,422.77元。按帐龄分析如下:

帐龄     户数   金额    占总额比例
二~三年   2    79,796.86    0.16%
一~二年   20  12,416,163.67    27.12%
一年以下   48  33,297,462.24    72.72%
合计     70  45,790,422.77     100%

    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欠款为13,101,503.84元。
    (2)其他应收帐s996年6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28,620,497.80元,按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帐龄    户数    金额    占总额比例
二~三年   22   7,949,209.98   27.77%
一~二年   23   2,511,125.52    8.77%
一年以下   36  18,160,162.30   63.46%
合计     81  28,620,497.80    100%

    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欠款为9,059,457.72元。
    (3)存货1996年6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213,732,133.95元,明细列示如下:

类别       金额
原材料    1,017,135.75
在产品   121,464,523.92
产成品    91,250,474.28
合计    213,732,133.95

    (4)长期投资1996年6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348,000.00元,明细列示如下:

被投资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资本额 实际投资额
苏州康宝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6%  100,000.00 100,000.00
北京火炬银贝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5% 200,000.00 200,000.00
苏州市立人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6%  48,000.00 48,000.00
合计                  348,000.00 348,000.00

    (5)资本公积1996年4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22,786, 350.80元,其中定向募集溢价15,750,000.00元,95年来评估增值4,550,594.26元, 子公司资本公积中属母公司部分2,485,756.54元。
    〔6)盈余公积1996年6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9,929,280.44元,其中期初余额6, 211,900.50元,利润提取2,929,379.94元。
    (7)未分配利润1996年6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32,864,642.98元。
    (三)财务指标分析
             96年1-6月份   95年
1·流动比率        1.48     1.54
2·速动比率        0.55     0.75
3·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1.76     2.1
4·股东权益比率(%)  31.7      30
5·每股收益(元/股)   0.31     0.57
6·每股净资产(元/股)  2.44     2.24
7·净资产收益率(%)  12.8     25.4

    注:上述财务指标分别按公司1995年及1996年1-6月会计报表计算。

    五、董事会上市之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业务试行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股票上市之 日起向全体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按照法律、法规的法定程序和要求披露重大信息,并接受证券主管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
    2·真实、准确、 及时地在证券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公布本公司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以及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良和重大事件。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证券管理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并通过证券管理部门指定的报刊通告社会公众。
    4·在任何公共传媒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时,本公司知悉后将及时予以澄清。
    5·本公司董事、览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不利用内幕消息从事股票交易。
    6·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六、重要事项揭示

    1·本公司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执行的所得税率为15%;
    2·本公司原定向募集112.5万股内部职工股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本次新股发行之日起满三年后上市流通;
    3·本公司t994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12元。本公司1995年利润尚未分配,根据本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于1996年4月16日通过的决议,1995年未分配利润由本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公司1995年税后利润将按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顺序及分配程序制定分配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1996 年度本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也由本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4·社会公众股发行后截至96年8月6日公司每股净资产约3.78元;
    5·本公司税后利润将按下列顺序依次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
    (3)提取公益金(税后利润的5%)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普通股股利
    以上胜利分配比例和其他各项分配比例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业绩和经营需要参照上述比例范围提出预案,报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6·经上海大华会计事务所审阅,本公司1996年预计税后利润为3695万元,1996 年全年摊落每股税后利润为0.616元;
    7·截至上市公告书公布之日,本公司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件发生, 也无重大违法行为。

    七、中介机构

    1·主承销商:江苏省证券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管家桥87号华荣大厦14层
      法定代表人:鲍志强
      经办人员:都晨辉、胡旭、施佶、王顺平
      电话:025-4523777传真:025-4521377
    2·上市推荐人:
      江苏省证券公司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北海宁路30号
    法定代表人:李惠珍
    电话:021-63296016传真:021-63296017。
    3·发行人律师:众鑫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前门大街首都宾馆写字楼502室
      法定代表人:宋扬之
      经办律师:王云杰、蒋兆康
      联系人:曾勇钢
      电话:010-5129988传真:010-5120349
    4·财务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昆山路146号
    法定代表人:石人谨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培育、金炼
    电话:021-63065885传真:021-63243522
    5·资产评估机构:中惠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法定代表人:魏振雄
    经办评估人员:魏振雄、秦同洲
    电话:010-2243199传真:010-2243303
    6·股票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清算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路67号
    电话:021-6306888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成立的有关批准文件及注册登记文件
    2·主管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发行、上市的文件
    3·股票承销协议
    4·招股说明书
    5·验资报告
    6·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关批准文件
    7·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公司章程
    9·其它相关文件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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