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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声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
1999-04-09 00:00   

            山东声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山东声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乐股份”)股票发行及发行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38号文批准。
    2.“声乐股份”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上网定价发行。
    3.本次上网定价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另行通告。
    4.投资者务请注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数量和次数的限制以及认购量的确定。
    5.本公告只对发售“声乐股份”股票的有关事宜向社会公众作扼要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声乐股份”股票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山东声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6.《山东声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在1999年4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7.本次发行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一、基本情况
    1.山东声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4.68元,发行市盈率为16.8倍

    2.发行时间:1999年4月12日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在下一个交易日继续进行申购。
    3.发行对象:已办妥深交所股票帐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发行地点: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全国各证券交易网点。
    5.发售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6.股票名称:“声乐股份”;申购代码:0915
    二、发行方式
    “声乐股份”A股采用上网定价的发行方式,即利用深交所股票交易系统,在指定的时间内,由主承销商将3000万股“声乐股份”A股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股票帐户,并成为唯一“卖方”,以发行价作为卖出价。
    各地的投资者可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根据本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由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根据经核实的资金到位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并根据有效申购总量和有效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的认购股票,确定方法是:
    1.当投资者有效申购量等于本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
    2.当投资者有效申购量小于本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3.当投资者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则由深交所交易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确定一个申购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每一中签号认购1000股。
    三、申购股数的规定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
    3.每个证券帐户的申购上限为30000股。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凡参加本次上网定价发行的投资者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帐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公开发行日之前办好深交所股票帐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1)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申购者应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在公开发行日之前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申购者,必须在发行日之前在证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帐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二级市场买入深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1)申购者当面委托时,应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接受申购委托。
    (2)申购者使用电话委托或其他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申购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配号与抽签
    若申购量大于发行量,采用摇号抽签方式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申购当日(4月12日)为T日,(T+1)日(4月13日)由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至各清算银行,再由各清算银行划至唯一指定清算银行的申购资金专户,进行冻结。(T+2)日(4月14日)由主承销商会同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核查确认有效申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深交所以实际到账资金为有效申购进行顺序配号,并将申购数据和申购配号记录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给予配号。各证券交易网点应于(T+3)日(4月15日)上午9∶00以前在其营业大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到原委托申购的证券交易网点确认其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T+2)日(4月14日),由深交所通过卫星网络公布中签率,并于(T+3)日(4月15日),由主承销商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布中签率。每一个号代表1000股,向社会公开发行量为3000万股,故应有30000个中签号。则中签率=30000/配号总数×100%。
    3.摇号抽签
    (T+3)日(4月15日),在主管部门、深交所和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抽签结果将通过卫星网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并于(T+4)日(4月16日)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个中签号只能认购1000股。
    六、清算与交割
    1.从(T+1)日(4月13日)开始到(T+3)日(4月15日),申购资金由深交所冻结。所冻结资金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部分(计息期三天),归发行人所有。
    2.(T+3)日(4月15日)摇号抽签,深交所根据中签情况,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传送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3.(T+4)日(4月16日),深交所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及定价发行手续费(3.5‰);同时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在扣除定价发行手续费后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
    4.主承销商在收到深交所划转的认购股款后,按承销协议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5.新股股权登记由深交所电脑主机在本次定价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并由深交所以软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七、发行费用
    1.参与本次上网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无须支付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2.主承销商委托深交所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上网定价发行手续费
。深交所按各参与发行的证券交易网点的实际认购量,将这笔费用自动转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山东声乐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培龙
    注册地址:山东省沂南县振兴路6号
    电话:0539—3221280
    传真:0539—3221510
    联系人:王庆湘田波
    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沈沛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
    20—28层
    电话:021—52340808
    传真:021—52340280
    联系人:段虎何健叶欣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199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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