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岭水泥”)本次股票发行及发行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112号文件批准。 2、“秦岭水泥”股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上网定价发行。 3、本次股票上网定价发行并非上市,有关上市事宜另行通告。 4、投资者务请注意本公告中关于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规定。 5、本公告只对发售“秦岭水泥”股票的有关事项和规定向社会公众作扼要说明,投资者欲了解“秦岭水泥”股票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其概要。 6、《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已于1999年9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7、本次发行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一、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秦岭水泥”公开发行股票额度共计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6300万股;向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开元证券投资基金、同益证券投资基金、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安信证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普惠证券投资基金、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各配售40万股,向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安顺证券投资基金、普丰证券投资基金、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天元证券投资基金各配售6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每股5.90元,发行市盈率为15.97倍。 2、发行时间:本次“秦岭水泥”股票上网发行日期为1999年9月8日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继续进行申购。 3、发行地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4、发行对象:中国境内的自然人和法人(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本次发行股票简称“秦岭水泥”,股票申购代码“730217”。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上网定价”的方式,即利用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在指定的时间内按已定的价格发售股票。 具体程序是:主承销商将6300万股“秦岭水泥”A股股票输入主承销商股票帐户,主承销商为唯一卖家,以发行价作为卖出价。各地申购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网点的柜台,根据发行价和申购数量交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并根据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的认购股数。确定方法是: 1、若有效申购量小于股票发行量,申购者按申购量认购,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2、若有效申购量等于股票发行量,申购者按申购量认购。 3、若有效申购量大于股票发行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抽签确定中签号,每一个中签申报号中1000股。 三、申购股数 1、本次定价发行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股数最少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一帐户申购量上限为63000股。 3、投资者应在申购委托前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帐号。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4、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的(包括在不同证券网点各进行一次的申购情况),仅将第一次申购视为有效申购,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凡愿参加本次定价认购的投资者,必须先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帐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公开发行日(1999年9月8日)之前办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全额申购资金 凡愿参加本次定价发行的投资者,必须在公开发行日之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全额申购资金。 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全额申购资金。 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投资者,必须在发行日之前,在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全额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二级市场买入沪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1)申购者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凭证到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 (2)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申购。 (3)申购者通过电话委托时,应按各营业网点的规定,键入股东代码、密码、“秦岭水泥”股票发行代码、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等资料。 五、配号与抽签 1、如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发行量,采用摇号抽签方式认购,各证券交易网点必须在申购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1999年9月9日(T+1)将申购款划入清算行申购资金帐 户,各清算行再将申购资金集中到唯一指定清算行申购资金专户冻结。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帐的,须在1999年9月9日(T+1)提供通过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汇划的划款凭证,并确保1999年9月10日(T+2)上午申购资金入帐。 2、申购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1999年9月10日(T+2),进行核资、验资、配号,由主承销商会同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核资确认有效申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以实际到帐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顺序排号,每1000股申购配一个号,同一笔申购所获配号号码是连续的,直至最后一笔申购。上交所将申购配号记录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并通过卫星网络公布中签率,并将于次日在指定报刊公布中签率。凡资金不实申购,均为无效申购并不予配号。 3、由于每一个号代表1000股,发行量为6300万股,故有63000个中签号,则中签率=63000÷配号总数×100%。 根据中签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在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1999年9月13日(T+3)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对申购配号进行摇号抽签,直至6300万股中签完毕,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公布中签结果,次日1999年9月14日(T+4)在指定报刊上公布。 4、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于次日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六、清算与交割 1、申购结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冻结全部申购资金,所冻结申购资金(共三个工作日)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归发行人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划拨、冻结事宜遵从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2、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1999年9月13日(T+3)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3、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1999年9月14日(T+4)对未中签的申购资金予以解冻,随即退还。 4、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将认购股款划入发行人指定的帐户。 5、新股股权登记由电脑主机在定价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公司以软盘形式回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七、发行的费用 1、“上网定价”发行只按规定收取柜台委托费,成交后收取委托手续费,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委托手续费按各地原有标准由各地证券营业机构自行收取,不得随意涨价。 2、定价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根据各参与新股定价发行的证券营业柜台的实际认购量,从主承销商处将这笔费用自动转至各证券营业柜台帐户,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负责划拨。 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根元 地址:陕西省耀县县城东郊 电话:(0919)6231630 传真:(0919)6233344 联系人:赵彦智、韩保平 2、主承销商: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耀祺 地址:上海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北塔15层 电话:(021)68818111 传真:(021)68818777 联系人:陈寿云、程刚
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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