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001-05-26 13:35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次董事会议于2001年5月25日召开,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5人,会议由董事长宋勤华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增发方案》中第6项原表述为: 定价方式:以招股意向书刊登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算术平均值或最近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折扣15%作为发行底价,在发行底价上,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结果,按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所有发行按同一价格进行。 董事会注意到目前拟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的普遍做法,以及为了给广大投资者留有更多的选择空间,董事会决定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增发方案》中第6项定价方式修改如下,并提交于2001年6月12日召开的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定价方式:以招股意向书刊登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算术平均值或最近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一定比例折扣作为发行底价,在发行底价上,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结果,按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所有发行按同一价格进行。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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