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001-06-14 12:44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及配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年产17万吨低定量胶印新闻纸技术改造项目”于2001年1月19日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投[2001]005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确认,并于2001年5月8日经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2001年0010号文核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以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经国家经贸委投资与规划司核准,该项目国产设备投资额为6626万元人民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9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可享受国产设备投资额的40%(总计2650.4万元人民币)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抵免期限不超过五年(自2001年至2005年)。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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