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001-06-28 19:17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1年6月2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静安 中心七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协议受让广西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有的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股份”)2334.1万股国 家股(占阳光股份11.19%的股权),转让价格不超过每股2.73元,最终价格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转让价格为准。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股票简称为“阳光股份”,股票代码为“0608”。
  因公司和阳光股份的控股股东——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此次交易是否构成要约收购,以及若构成要约收购是否可以获得豁免等事项均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时,该笔股份属于国家股,此次转让需获得国家财政部的批准方可实施。
  因此,本次转让实施的前提为:此次转让不构成要约收购或虽构成要约收购但获得豁免,以及此次转让最终获得财政部的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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