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吉轻工:宽限期资产重组情况公告
2001-10-10 19:34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宽限期资产重组情况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暂停上市公司在宽限期内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通知》 规定,现将公司宽限期重组情况公告如下: 2001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宽限期资产重组情况公告:海南顺兴房地产开发 公司等五家股权转让方认为吉轻工整个资产重组工作在九月份必须完成;股权受让方深圳市东 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则要求吉轻工控股股东完成银行债务豁免等五项工作后,受让吉轻工 的股份,否则东阳光可能退出吉轻工的重组。 2001年9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董事会提示性公告,披露了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退出吉轻工宽限期重组的声明,表明东阳光对吉轻工的重组已告失败。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寻求新的重组方,如有实质性进展,公司董事会将即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关于发布<上市公司 暂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如果本公司2001年度不能实现盈利,将被终止上 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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