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1-10-10 00:00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接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苏州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通知,截止公告日,苏州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4亿股国有法人股的股权质押已解除。 上述股权质押是由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苏州直属支行于2000年9月5日签定一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协议,该协议第七章“担保”项规定了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苏 州直属支行签定《质押合同》。依照《质押合同》规定,苏州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 司以其所拥有的本公司7500万股国有法人股出质,为上述一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00年9月27日起至2001年9月25日止。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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