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0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2001-10-13 16:53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0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2000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已经2001年4月27日召开的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该方案实施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0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383,074,634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38,307,463.4元,尚余可供分配的利润288,674,718.66元留待以 后年度分配;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383,074,634股为基准,用资本公积金以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191,537,317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前可转增的资本公积 金为1,703,878,168.23元,转增后资本公积金结余为1,512,340,851.23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派发现金红利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5月15日(星期二)。派发现金红利及转增对象为2001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除权除息日及转增股的上市交易日为2001年5月16日(星期三)。
  3、派发现金红利日为2001年5月24日(星期四)
  三、转增股本计算原则
  本次转增股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按股东持股比例自动转入股东帐户。其中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处理原则是按小数点尾数从大到小排序,每位 股东依次转增一股,直至实际转增股数与计划转增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时,则由电脑抽签发放。
  四、派发现金红利方法
  1、持有未流通股股票的国有法人股东、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每10股分红利1元不扣税)由公司直接派发。
  2、持有流通股股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和柜台交易公司内部职工股股东的现金红 利(其中个人股东扣税后每10股分红利0.8元,法人股东每10股分红利1元不扣税)将 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 的投资者的税后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清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 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将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未领取的现金红利足额划付给其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由指定的证券公司发放。
  五、转增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每股面值:1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增加)  期末数   比例
                     转增股份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201,054,279  100,527,139   301,581,418 52.48%
其中:(1)国家持有股份
国有法人股(清华大学企
业集团)        193,083,275   96,541,637   289,624,912 50.40%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7,971,004   3,985,502    11,956,506  2.08%
2、内部职工股(因合并增加)
柜台交易公司内部职工股 16,947,937   8,473,969    25,421,906  4.43%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218,002,216  109,001,108   327,003,324 56.91%
二、已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65,072,418   82,536,209   247,608,627 43.09%
已流通股份合计     165,072,418   82,536,209   247,608,627 43.09%
三、股份总数      383,074,634  191,537,317   574,611,951  100%
  六、按转增后新股本摊薄计算的2000年每股净收益为0.411元。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62789888、86251188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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