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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控股子公司终止设备租赁合同
2001-10-19 18:41
深圳市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0年9月5日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惠同特种纤维有限公 司(本公司占有60%股权,下称惠同公司)设备出租的议案”:同意惠同公司将其净值为1016 万元的特种丝生产设备租赁给上海惠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惠中公司)经营使用, 租期为五年,时间为2001年4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设备租赁使用费平均每年为110万元。 鉴于目前国内常规涤纶长丝严重过剩,市场低迷,上海惠中公司正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 预计会直接影响到与惠同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上海惠中公司因此向惠同公司 提出终止设备租赁合同的请求;为了保证特种丝生产设备得到合理使用并产生效益,惠同公 司研究后决定,同意上海惠中公司请求,终止与其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并拟以公开招标方 式出租或转让给新客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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