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药业:签订借款合同
2001-10-19 18:53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999年4月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
限一年,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66)为本公司提供了担保。2000年11
月8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本公司未及时偿还借款本息为由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本公司和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7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送
达了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还本付息,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事项已公告,见2001年7月4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2001年10月15日,北
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其为本公司担保而被法院执行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归还其代为清偿款项等合计人民币壹仟贰佰柒拾捌万贰仟元(1278.2
万元)。本公司于2001年10月19日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法院已受
理此案。本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努力,以妥善处理此事。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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