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1-10-30 09:59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0月29日在苏州新区管理中心接待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董事长吴友明先生主持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285534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2%,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苏州高新关于出让苏州新区燃气厂整体资产的方案。
  (1)苏州新区燃气厂经营业绩的说明
  2001年6月底,苏州新区燃气厂总资产5084.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2.66万元,长期投资250万元,固定资产3103.10万元,无形及递延资产1259.09万元。负债合计663.84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股东权益4421.01万元。6月底该厂资产负债率为13.06%。
  2001年上半年,苏州新区燃气厂实现销售收入1710.88万元,经营成本为1760.08万元,净利润为-560.68万元。
  (2)整体资产出让的原因
  苏州新区燃气厂设计生产能力为日产液化气40000立方米,2001年上半年实际日产液化气10365立方米,日供管道液化气9941立方米,瓶装液化气16.54吨,未达到设计产能。近年来,由于国际原油价格的异常波动使苏州新区燃气厂发生经营亏损,随着国家“西气东输”工程开始启动,预计2003年向苏州供气,苏州新区燃气厂作为公用基础设施,无论从赢利能力和公司发展战略考虑,都不宜作为本公司主要发展方向。因此,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将全资拥有的苏州新区燃气厂整体资产进行出让。
  (3)苏州新区燃气厂整体资产评估结果
  经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苏州新区燃气厂截止2001年5月31日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总资产6247.46万元,负债997.48万元,净资产5249.98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江苏省财政厅苏财国资[2001]227号文确认。
  (4)转让实施办法
  本公司将拥有的苏州新区燃气厂的整体资产出让给苏州新区燃气发展管理公司,经双方协商,以评估后的净资产5249.98万元为基础,出让价格确定为5250万元。
  同意285534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方案。
  鉴于苏州工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计1003.7586万股全部转让,其中270万股转让给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董事郑玉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由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的朱南松先生继任董事职务。
  同意285534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方案公司原监事赵为强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由王忠先生继任公司监事。
  同意285534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江苏苏州竹辉律师事务所李国兴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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