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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贷款担保情况的公告
2001-10-31 19:20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贷款担保情况的公告
截止2001年10月30日,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外提供贷 款担保累计金额为19,1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山开发集团”)2,000万元人民币;深圳市深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南石油集团”)12,000万元人民币;深圳市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力公司 “)5,1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单位及贷款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南山开发集团 1982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傅育宁,注册资 本5亿元,主要从事经营土地开发、发展港口运输、保税场库、引航服务等业务。该集团连 续多年被深圳市资信评估公司评定为AAA级资信等级。本公司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对等互保关 系,互保额度为2亿元。截止2001年10月30日,本公司为南山开发集团在深圳发展银行南头 银行贷款担保2,000万元人民币,合同生效日期为2001年2月15日,期限一年。 二、深南石油集团 1989年1月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建彬,注册资本22,122.65万元,主要 从事经营石油制品、化工产品、燃气、电力、房地产、进出口、保税及储运等业务。该集团 是深圳市首批二十八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之一,并连续多年被评为深圳市“重合同守信 用企业”、“AAA级优秀资信企业”。本公司与其建立了对等互保的良好关系,互保额度为 1.2亿元。 截止2001年10月30日,本公司为深南石油集团贷款担保累计金额12,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在中国银行蛇口支行贷款担保6,000万元人民币,生效日期为2001年10日16日,期限一 年;在招商银行太子路支行贷款担保3,000万元人民币;生效日期为2001年5月30日,期限一 年;在民生银行滨海支行贷款担保3,000万元人民币,生效日期为2001年6月20日,期限一年。 三、新电力公司 由本公司与深圳市金碧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金碧湾公司”)为建设燃机联合循 环余热发电项目于2000年12月22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仁一,注册资 本5,750万元,经营范围为余热利用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余热利用发电。本公司 持有51%的股份,金碧湾公司持有49%的股份。 考虑到新电力公司系本公司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决策均为本公司所控制,且该项目具 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本公司决定根据持股比例承担51%的贷款担保。截止2001年10月30日, 本公司为新电力公司在深圳商业银行东门支行贷款担保5,100万元人民币,合同生效日期为 2001年3月20日,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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