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 都 A:公司贷款担保公告等
2001-11-26 23:11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公告

    根据我公司于2000年2月8日作出的互保董事会决议,近日,我公司为互保单
位洛阳巨龙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借款一千七百万元贷
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洛阳巨龙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用其拥有的净资产做反
担保),以上担保金额未超过我公司章程规定的风险投资权限,本公司董事会认
为洛阳巨龙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偿还贷款及履行反担保责任的能力。 洛阳
巨龙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的银行贷款互保单位,与我公司无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书华,注册资金34555万元,银行贷款信誉等级为A级。该公
司由原邮电部洛阳电话设备厂与邮电部阳新电话设备厂合并而来。经营范围为通
信电子设备的生产、研制、购销;机械加工,模具、塑料制品的制造;是国家生
产电话交换设备的大型骨干企业、国家大中容量程控交换机的工业性试验基地。

    特此公告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2000年8月3日我公司董事会就为洛阳巨龙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原洛阳邮电
电话设备厂)提供贷款担保的事项逐一进行了公告(详见2000年8月13日《证券时
报》);在2000年年度报告及2001年中期报告中,我公司董事会为洛阳巨龙通信设
备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担保事项也均作了详细披露,该担保事项经过2002年2月8日董
事会批准,但本公司董事会作出与洛阳巨龙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在壹亿元人民币
限额内提供互保的决议没有及时披露,现进行补充公告。
    我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法规,
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报告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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