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药业:重大事项公告
2001-11-30 23:27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中信实业银行诉本公司、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和上海振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案(已于2001年10月26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2001年11
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送达了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
付中信实业银行借款本金一千四百万元及未付利息及中信实业银行律师费二万五
千元,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由我公司与中国对外建设
总公司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共计十七万三千二百零五元。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1月30日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