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吉轻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2001-12-11 22:53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 意见》)的有关规定,本人就任职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宜作出声明如下 : 1、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2、本人具备《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且不存在 《指导意见》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本人与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 4、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及全部兼职情况均已向吉林轻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 5、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忠实履行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诚信、勤勉义务,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6、本人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7、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本人声明所提供的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吉林轻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声明人: 朱文山 2001年12月7日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 意见》)的有关规定,本人就任职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宜作出声明如下 : 1、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2、本人具备《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且不存在 《指导意见》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本人与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 4、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及全部兼职情况均已向吉林轻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 5、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忠实履行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诚信、勤勉义务,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6、本人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成 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7、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本人声明所提供的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吉林轻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声明人: 翁俊谦 200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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