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吉轻工:独立财务顾问补充报告
2001-12-21 23:0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补充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接受吉林轻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轻工”)委托,担任吉轻工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之独
立财务顾问,我公司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
就吉轻工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其是否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从第
三方的角度发表了《关于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对吉轻工本次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有关文件、资料的审查,中
国证监会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我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特出具独立
财务顾问补充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本报告为我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的补充,补充内容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七、(二) 对本次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评
价”部分增加以下内容:
     6、本次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正性与公平性(原第6条顺延)
    (1)吉轻工拟向长春创世、长春恒顺转让的下属共十家子公司的股权均由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
    (2)转让价格以经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定价的参考依据;
    (3)交易方吉轻工与长春创世、长春恒顺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经友好协商后同意按“评估后净值为负值的子公司股权按壹元的价格转
让,评估后净值为正值的由双方协商在评估值的基础上适当溢价转让”的作价
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签定了相关协议;
    (4)吉轻工拟出售的十家子公司的交易价格较其帐面价值、评估价值均有
较大幅度的上浮,一方面体现了作为吉轻工潜在第三、第四大股东的长春创世、
长春恒顺在该项交易中对吉轻工的大幅让利,有利于为吉轻工申请恢复上市创
造有利条件、避免退市厄运;另一方面,对上市公司本身和非关联股东而言不
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吉轻工全体股东和潜在投资
者的长远利益。
    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八、提请投资者注意事项 ”部分增加以下内
容:
    5、本次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中,通过溢价出售下属十家子公司股权预计将
为吉轻工带来一定的股权转让收益。但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该项收益为一次
性的资产转让收益,虽然有助于吉轻工实现2001年度盈利的目标,但并不能完全
消除吉轻工未来持续经营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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