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01-12-28 21:18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实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公司股份22972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327225000股的70.2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会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表决,选举以下七位先生为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张伟东:赞成2297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程德惠:赞成2297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张崇民:赞成2297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李国民:赞成2297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司广成:赞成2297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张仲秋:赞成2297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张耀辉:赞成2297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表决,选举以下三位同志为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
  冯延臣:赞成2297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崔启伟:赞成2297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李晶晶:赞成2297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的全部程序,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28日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人事选举的议案。
  选举冯延臣先生为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2月28日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人事选举的议案。
  选举冯延臣先生为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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