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提示性公告
2001-12-31 21:52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并购北京市密云县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提示性公告

  歌华有线于2001年12月29日就并购密云县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事宜与密云县广播电视中心、密云县文化委员会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协议各方简介
  1、歌华有线
  歌华有线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1年初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2号,法定代表人:高峰倩,注册资本:27000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承办(不含发布)外省市卫星电视节目落地频道在北京有线电视台发布的广告业务。目前本公司股本总额为27000万股,其中法人股19000万股,占总股本的70.37%,社会公众股8000万股,占总股本的29.63%。
  2、密云县广播电视中心
  密云县广播电视中心是经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密云广播中心院,在该协议签署前负责密云县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经营和管理,截止至2001年8月31日,其已建成了密云县的部分有线电视网络,登记用户为1.64万户。
  3、密云县文化委员会
  密云县文化委员会受密云县政府委托代表县政府负责本次收购有关事宜,法定地址为北京市密云县鼓楼西大街21号。
  二、资产收购标的简介
  歌华有线于2001年12月29日与密云县广播电视中心、密云县文化委员会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本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097.90#万元收购密云县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全部资产。该协议主要内容为:
  1、收购资产的范围:由“评估资产”与“协议资产”两部分组成,“评估资产”包括: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前端机房至光节点(包括光节点)部分和其他经过评估公司本次评估的财产。“协议资产”包括:光节点以下至用户端的分配网部分,包含光节点以下的电缆网络,在线使用的放大器、供电电源设备、各类无源器材、电缆等。
  2、收购资产的价格:本次资产收购价为“评估资产”与“协议资产”的价格之和,共计人民币1097.90#万元。经北京德威评估公司评估,“评估资产”价款总额为人民币933.49万元,“协议资产”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64.41万元。
  3、收购款项的支付:歌华有线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协议后十五日内支付资产价款总额的80%,即人民币878.32万元,其余款项应于成立密云分公司,办理完资产交接手续,经历一个完整的收费会计年度并确认登记用户后付清。
  以上协议需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2月31日

     密云县广播电视中心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德威评报字(2001)第041号
  北京德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密云县广播电视中心转让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工作,本次评估主要采取重置成本法。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密云县广播电视中心转让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提供估价意见。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2001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的反映。评估结果为总资产933.49万元。评估结论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即2001年8月31日—2002年8月30日。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1年8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机器设备一车辆  28.98   28.98    26.30   -2.68  -9.27
  —电子设备    296.61   296.61   209.69  -86.92  -29.30
  —光缆线路    523.23   523.23   595.99   72.76  13.91
  —管道沟槽    112.22   112.22   101.51  -10.71  -9.54
  存货—光缆物资
  资产总计     961.04   961.04   933.49  -27.55  -2.87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中国注册评估师 邓小丰
                     项目负责人:中国注册评估师 刘燕坤
                     项目复核人:中国注册评估师 刘洪跃
                          北京德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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