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达 声:重大事项公告
2002-01-29 23:14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重大事项公告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因1998年向深圳赛格集团财务公司贷款而引起的
诉讼事宜公告如下:
    1、深圳赛格集团财务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请求法
院判令被告本公司偿还所贷款项500万元及利息,承担本案诉讼费,并判令被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债务的连带责任。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2002年1月24日签发了(2002)深
福法经初字第578号传票,本案将于2002年3月7日开庭。
    2、深圳赛格集团财务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请求法
院判令被告本公司偿还贷款本金5,741,799.61元及利息,承担本案诉讼费,并
判令被告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2002年1月24日签发了(2002)
深福法经初字第577号传票,本案将于2002年3月7日开庭。
    本公司于2002年1月28日收到上述两张传票,本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有关
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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