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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达 声:重大事项公告
2002-01-29 23:14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重大事项公告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因1998年向深圳赛格集团财务公司贷款而引起的 诉讼事宜公告如下: 1、深圳赛格集团财务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请求法 院判令被告本公司偿还所贷款项500万元及利息,承担本案诉讼费,并判令被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债务的连带责任。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2002年1月24日签发了(2002)深 福法经初字第578号传票,本案将于2002年3月7日开庭。 2、深圳赛格集团财务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请求法 院判令被告本公司偿还贷款本金5,741,799.61元及利息,承担本案诉讼费,并 判令被告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2002年1月24日签发了(2002) 深福法经初字第577号传票,本案将于2002年3月7日开庭。 本公司于2002年1月28日收到上述两张传票,本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有关 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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