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英 达:风险提示公告
2002-02-04 23:02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股票ST英达B价格已连续三日达到涨幅限制。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02年1月28日发出传票和应诉通知书,深圳市商业
银行蛇口支行诉本公司欠其借款人民币450万元和利息912591.12元,请求法院判
令偿还, 南山区法院将于2002年3月4日开庭审理此案。
    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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