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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获得2001年8-10月顶峰发电补贴
2002-02-28 23:1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2001年8-10月顶峰发电补贴的公告
深圳市经济贸易局、深圳市物价局于2001年11月28日联合向深圳供电局和深 圳市各燃油发电企业(含本公司)下放深经贸发[2001]19号文"关于下达燃油电厂 2001年8-10月顶峰发电补贴标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本公司8-10月份上网电量 可获得0.0101元人民币/千瓦时的顶峰发电补贴。据本公司与深圳供电局之间8-10 月的实际结算电量,本公司获得顶峰发电补贴共计5,790,722.78元,已全部于 2002年1月16日到帐。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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