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2-03-01 18:43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
二零零一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五、公司治理结构 六、股东大会简介 七、董事会报告 八、监事会报告 九、重要事项 十、财务报告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 公司中文名称: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原称: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Tianjin Capital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Company Limited (原称:Tianjin Bohai Chemical Industry (Group)Company Limite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TCEPC 2.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白玉 3.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付亚娜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 号 邮政编码:300051 联系电话:86-22-23523036 传真:86-22-23523100 电子信箱:tjcep@public.tpt.tj.cn 公司香港秘书:叶沛森 联系地址:香港上环干诺道西三号亿利商业大厦十六楼A、E、F 室 电话:00852—28032373 传真:00852—25406365 电子信箱:ippuisum@my.netvigator.com 4.公司注册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路津龙公寓18 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 号 邮政编码:300051 公司电子信箱:tjcep@public.tpt.tj.cn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Hong Kong imail》;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为: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6.公司股票上市资料: A 股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股票代码600874 H 股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 股票简称:天津创业环保股票代码1065 7.其他有关资料: (1) 公司首次注册或变更登记日期、地点 公司首次注册地点:中国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十号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一九九三年六月八日 公司变更登记日期: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六日、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 及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 中国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路津龙公寓18 号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股津总字第009079 号 (3) 税务登记号 国税登记号:国税津字120101103065501 号 地税登记号:地税津字120101103065501 号 (4)公司未流通股票的托管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 (5)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办公地址 公司境内会计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33 号瑞安广场12 楼 公司境外会计师: 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香港中环太子大厦22 楼 二、会计数据与业务数据摘要 1.本年度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编制,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99,345 千元。其中: 利润总额 399,345,000 元 净利润 267,634,000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67,634,000 元 主营业务利润 431,558,000 元 其他业务利润 89,000 元 营业利润 399,220,000 元 投资收益 0 元 补贴收入 0 元 营业外收支净额支出 125,000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351,000 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208,629,000 元 (2)本年度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计算的合并净利润为267,634 千元。 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准则计算的合并净利润为267,634 千元。 主要差异为:无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截止2001 年12 月31 日止三个年度 指标项目 2001 年 2000 年 1999 年 ①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千元) 595,986 3,500,738 2,844,099 ②净利润/(亏损) (人民币千元) 267,634 168,604 (374,179) ③总资产(人民币千元) 1,926,984 1,419,534 6,964,042 ④股东权益(人民币千元) 1,567,888 1,406,654 1,226,452 ⑤每股收益/(亏损) (摊薄)(元) 0.20 0.13 (0.28) 每股收益/ (亏损) (加权)(元) 0.20 0.13 (0.28) ⑥每股收益/ (亏损)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亏损 0.20 0.13 (0.28) ⑦每股净资产(元) 1.18 1.06 0.92 ⑧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18 1.06 0.79 ⑨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元) 0.14 0.79 0.23 ⑩净资产收益/(亏损)率(%)(摊薄) 17.07 11.99 (30.51) 净资产收益/(亏损)率(%)(加权) 17.99 12.81 (26.50) 注: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率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27.52 29.02 0.32 0.32 营业利润 25.46 26.84 0.30 0.30 净利润 17.07 17.99 0.20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 17.07 17.99 0.20 0.20 (2)按照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准则编制截止2001 年12 月31 日止三个年度 指标项目 2001 年 2000 年 1999 年 ①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563,207 3,499,943 2,844,099 ②净利润/(亏损) (千元) 267,634 178,091 (364,373) ③总资产(千元) 1,926,984 1,419,534 6,938,993 ④股东权益(千元) 1,674,288 1,406,654 1,194,646 ⑤每股收益/(亏损) (摊薄)(元) 0.20 0.13 (0.27) 每股收益/ (亏损) (加权)(元) 0.20 0.13 (0.27) ⑥每股收益/ (亏损)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亏损 0.20 0.13 (0.27) ⑦每股净资产(元) 1.26 1.06 0.90 ⑧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26 1.06 0.77 ⑨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元) 0.22 0.79 0.23 ⑩净资产收益/(亏损)率(%)(摊薄) 15.98 12.66 (30.50) 净资产收益/(亏损)率(%)(加权) 17.99 13.69 (26.67) 注:因本年度内公司股份数额未发生变化,加权平均计算的每股收益与全面摊薄计算的相同。 3.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 1,330,000 0 0 1,330,000 资本公积 69,289 0 0 69,289 盈余公积 1,104 40,146 0 41,250 其中:法定公益金 368 13,382 0 13,750 未分配利润 6,261 267,634 146,546 127,349 股东权益合计 1,406,654 307,780 146,546 1,567,888
项目 变动原因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从当年利润中计提 其中:法定公益金 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本年度利润分配后 的利润实现数 股东权益合计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 (1)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无送股、转增股本或内部职工股上市的情形。 数量单位:股 股本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839,020,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8,485,000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其中:转配股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877,505,0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普通股 112,495,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340,000,000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452,495,000 三、股份总数 1,330,000,000
股本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839,020,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8,485,000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其中:转配股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877,505,0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普通股 112,495,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340,000,000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452,495,000 三、股份总数 1,330,000,000 (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截止2001 年12 月31 日为止的前三年公司无股票发行情况。 2.股东情况介绍 (1)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32586户。其中:国有股股东1 户,法人股股东108 户,社会公众股股东32275户、外资股股东202 户。 (2)本公司前10 名最大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 名次 股东名称 类别 年末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1.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A 839,020,000 63.08 (国家持股单位)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 公司(外资股东) H 334,331,000 25.14 3. 沈阳铁路局(法人股) A 3,500,000 0.26 4. 南方证券南京分公司(法人股) A 2,725,000 0.20 5. 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 南昌营业部(法人股) A 1,500,000 0.11 6. 李勇(社会公众股) A 1,057,430 0.0795 7. 冯英兰(社会公众股) A 1,038,541 0.078 8. 青岛市南区震远贸易公司(法人股) A 1,000,000 0.075 9. 民航结算(法人股) A 1,000,000 0.075 10. 建津直属(法人股) A 1,000,000 0.075 注:A、根据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KSCC NOMINEES LIMITED)提供的股东名册,其持有之H 股股份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并无任何个别客户持有本公司总股本5%或以上之权益。 B、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政”)持有本公司国有股83,902万股,占总股本的63.08%,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其所持股票没有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C、前十名股东均不是本公司的战略投资者。 D、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控股股东名称: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增印先生 成立日期:1998 年1 月20 日 注册资本:172427.8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别:国有独资公司 股权结构: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的配套、开发经营;城市建设工程技术设备的引进;市政公路基础设施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是隶属于天津市市政工程局的国有独资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市政工程局。 控制人名称:天津市市政工程局 法定代表人:孙增印先生 机构类型:机关法人 主要业务:全市市政建设和管理。 (5)其他持股10%(含10%)以上的法人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其他持股10%(含10%)以上的法人股东。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会: 马白玉女士,39 岁,董事长兼总经理。1996 年于南开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1983 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1985 年加盟天津市政工程局,曾任讲师及副处长。1996 年至1998 年,在天津公路建设发展公司任总经济师,1998 年—2001 年12 月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女士于市政建设拥有超过10 年的丰富经验。马女士从2000 年12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董事长兼总经理。 朱敏先生,47 岁,董事。现任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处长。朱先生于1999年获取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1993 年12 月以来,朱先生曾担任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设备处处长等重要职务,在路桥建设领域拥有15 年以上的丰富经验。朱先生从2000 年12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董事。 安品东先生,33 岁,董事、财务总监。1991 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并获取会计学学士学位。1992 年至1997 年,安先生参与沪宁高速公路项目,负责该项目的会计及财政职务。1997 年—1999 年12 月任天津津政交通发展公司的财务经理。1999 年—2000 年12 月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助理总会计师。安先生从2000 年12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董事、财务总监。 顾启峰先生,35 岁,执行董事、总工程师。1988 年毕业于中国同济大学,并获工程学学士学位,1998 年获取同济大学工程学硕士学位。从1988 年起,顾先生在天津市第三市政工程公司负责监督济青高速公路、沪宁高速公路及唐津高速公路的建设。从1998 年—2000 年12 月担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顾先生从2000 年12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执行董事、总工程师。 王月清先生,57 岁,董事,现任天津市排水管理处总会计师。自1964年以来,王先生在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担任财务科副科长等与财务有关的职务,具有三十多年的财务工作经验。王先生从2000 年12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董事。 张文辉先生,46 岁,董事,现任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处长。张先生于1999年获取天津大学工程学硕士学位。自1980 年以来,张先生先后任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四所副所长、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具有二十多年市政行业的工作经验。张先生从2000 年12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董事。 李伟斌先生,40 岁,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为香港李伟斌律师行首席合伙人。李先生先后毕业于中国北京的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及香港大学法学院,分别持有法律学士学位、法律硕士学位及普通法法律学士学位。李先生为第一位在香港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中国内地律师,在中国、香港及英国均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同时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在法律相关领域有15 年经验。李先生从2000 年12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独立非执行董事。 曾文仲先生, 59 岁,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为沿海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的主席,并是沿海物业集团的创办人之一。负责沿海物业集团之企业策划及发展方针。曾先生毕业于英国伦敦皇家学院,取得了电子工程学士学位,已持有美国纽约理工大学之电机工程及运筹学硕士学位。他于东南亚地区的商业、工业及房地产又有积逾30 年之经验。他亦曾担任九龙证券交易所的董事,现时亦为香港上市公司冠捷控股有限公司之董事,以及台湾上市公司世华联合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现为中国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政协常务委员及中国侨联常委会委员。曾先生从2000 年12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独立非执行董事。 管维立先生,58 岁,独立非执行董事,1966 年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后在多所制造公司和工科大学任工程师或讲师多年。管先生,1980 年初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管先生于1991 年被调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后获委任为企业司司长。1994 年管先生加入美国通用电气金融公司并担任亚太副总裁。自1996 年至今,管先生担任中华企业咨询公司总裁、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名誉董事长,亦同时受聘担任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亚洲执行董事会董事,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证券业仲裁员,并具有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管先生自1994 年起任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2)监事会 于瑞华女士,55 岁,监事会主席。于女士于1970 年毕业于天津大学。从1970 年起,于女士曾于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及天津第二市政工程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其中,从1984 年至1998 年,于女士在天津第二市政工程公司任人事科副科长、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监事。她与1999年加盟天津市政,从1999 年起在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任工会主席,党总支书记。于女士从2000 年12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监事会主席。 陈宝森先生,49 岁,监事,天津市政人力资源部的副经理。陈先生于市政建设相关业务拥有逾七年经验,1984 年至1993 年,陈先生曾于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担当多个人事相关的职位。他于1993 年加盟天津第二市政工程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副主管。他于2000 年6 月加盟天津市政。陈先生从2000 年12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监事。 李凯建先生, 49 岁,监事。现任天津城建集团董事长。李先生毕业于天津经济管理学院。李先生于1976 年加入天津市政工程局,并曾担任由技术员至副总经理等职务。1995 年—2000 年,李先生任天津市第二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主席兼总经理。2000 年1 月—2000 年3 月任天津市政工程设计院院长,从2001 年开始任城建集团董事长。李先生从2000 年12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监事。 史春华先生, 37 岁,监事。现任天津市公路发展公司总会计师。史先生于1988 年7 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并获取审计学学位。从1988 年7 月—2001 年3 月史先生在市政工程局财务、审计部门工作后被任命为该部门副处长。史先生从2000 年12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监事。 窦振明先生, 50 岁,监事。现任天津市滨海市政工程建设公司总经理。由1992 年至1997 年,窦先生为天津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1982年至1992 年,窦先生亦在天津市第二市政建筑有限公司担任多个职位。窦先生从2000 年12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监事。 张明起先生,44 岁,监事。现任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东郊污水处理厂副经理、工会主席。张先生2000 年本科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张先生自1980 年在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工作以来,历任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党务干事、天津市排水管理处汽车队党支部副书记、天津市排水管理处纪委纪检委员、天津市东郊污水处理厂副厂长、党支部副书记等。张先生从2001 年9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罗连芳先生,53 岁,副总经理。罗先生于1986 年毕业于联合大学。罗先生于市政建设业务方面拥有逾20 年经验。罗先生于1964 年至1998 年间于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担任多个重要职务,1998 年—2000 年12 月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罗先生从2000 年12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副总经理。 林文波先生,44 岁,副总经理。林先生于1983 年至1992 年间于纪庄子污水厂担任部门主管和副厂长。自1992 年至今任东郊污水处理厂长,负责东郊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后来的全面管理。林先生从2000 年12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副总经理。 刘文亚先生,43 岁,副总经理。自1982 年起,刘先生任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技术科主任,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副厂长。刘先生曾参与纪庄子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研究、建造、研究、技术改良及一般管理。刘先生于1995年于天津市城建学院修完本科课程。刘先生现负责纪庄子污水处理厂的整体监管工作。刘先生从2000 年开始任创业环保副总经理。 付亚娜女士,31 岁,董事会秘书。付女士1993 年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专业,获得学士学位。付女士自毕业后加盟天津市排水管理处,1998年8 月—2000 年12 月在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付女士从2000 年12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董事会秘书。 叶沛森先生,42 岁,董事会秘书。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1982 年获会计系高级文凭,曾任职香港罗兵咸会计师事务所。现为香港执业会计师,在会计及公公司秘书事务方面有18 年工作经验,并于1996 年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叶先生从2000 年12 月开始任创业环保董事会秘书。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2001 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 依据董事服务协议、监事服务协议、本公司员工工资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 说明:(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曾持有本公司股份;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白玉女士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 姓名 性 年 职 务 任期起止日期 人民币 别 龄 酬金 (千元) 马白玉 女 39 董事长、总经理 2000.12.20-2003.12.19 400 安品东 男 33 董事、总会计师 2000.12.20-2003.12.19 300 顾启峰 男 35 董事、总工程师 2000.12.20-2003.12.19 300 朱 敏 男 47 董事 2000.12.20-2003.12.19 160 王月清 男 57 董事 2000.12.20-2003.12.19 160 张文辉 男 46 董事 2000.12.20-2003.12.19 160 李伟斌 男 40 独立董事 2000.12.20-2003.12.19 265 曾文仲 男 59 独立董事 2000.12.20-2003.12.19 265 管维立 男 58 独立董事 1999.6.29-2002.6.28 250 于瑞华 女 55 监事会主席 2000.12.20-2003.12.19 300 陈宝森 男 49 监事 2000.12.20-2003.12.19 100 李凯建 男 49 监事 2000.12.20-2003.12.19 0 窦振明 男 50 监事 2000.12.20-2003.12.19 0 史春华 男 37 监事 2000.12.20-2003.12.19 0 张明起 男 44 监事 2001.9.19-2004.9.18 80 林文波 男 44 副总经理 2000.12.20-2003.12.19 200 罗连芳 男 53 副总经理 2000.12.20-2003.12.19 250 刘文亚 男 43 副总经理 2000.12.20-2003.12.19 200 付亚娜 女 31 董事会秘书 2000.12.20-2003.12.19 172.6 叶沛森 男 42 董事会秘书 2000.12.20-2003.12.19 76
姓名 年初 年末 持股数 持股数 马白玉 0 0 安品东 0 0 顾启峰 0 0 朱 敏 0 0 王月清 0 0 张文辉 0 0 李伟斌 0 0 曾文仲 0 0 管维立 0 0 于瑞华 0 0 陈宝森 0 0 李凯建 0 0 窦振明 0 0 史春华 0 0 张明起 0 0 林文波 0 0 罗连芳 0 0 刘文亚 0 0 付亚娜 0 0 叶沛森 0 0 (3)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年度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各项奖金、福利、补贴、住房津贴及其他津贴等)为363.86万元人民币,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为100 万元人民币,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100 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李伟斌先生、曾文仲先生、管维立先生的津贴分别为26.5 万元人民币,26.5 万元人民币,25 万元人民币。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20 人,在公司领取报酬的17人,其中年度报酬数额在3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 万元人民币)的4 人;年度报酬数额在20 万元人民币(含20 万元人民币)——30 万元人民币的6 人;年度报酬数额在2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7 人。其中李凯建、窦振明、史春华等3 名监事未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3.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因荆世奎先生从本公司离职,本公司2001 年9 月19 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批准荆世奎先生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选举张明起先生作为职工代表出任本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报告期内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情况。 4.公司员工情况: 2001 年底,本公司在职职工986 人,无离退休员工,公司员工中有各种专业职称的人数为97 人,占员工总数的9.84%,其中高级职称10 人、中级职称40 人、初级职称47 人,本公司拥有国际企业与国际投资、环境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管理等专业的高级人才,各个层次的专业结构合理。 (1) 员工的专业构成: 行政人员 96 人 占9.73% 财务人员 13 人 占1.32% 技术人员 97 人 占9.84% 污水处理厂及 收费站员工 780 人 占79.11% (2) 员工的教育程度 研究生 5 人 占0.5% 本科 52 人 占5.3% 大中专 472 人 占47.9% 高中或以下 457 人 占46.3% 五、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于2002 年1 月7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文件的要求,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经理办公会议上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同时,公司将在200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在相关有权会议上审议,这些规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 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能够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在会场的选择上尽可能地让更多的股东能够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的表决权;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并对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2) 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 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并将进一步完善董事的选聘程序、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建立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当中已有三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同时设立了薪酬委员会和审核委员会。 (4) 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共有6 名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建立了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公司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 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正积极着手建立公开、公正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经理人员的聘任采取竞争机制,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6) 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7) 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大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详细资料。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将一如既往地按照有关议事规则和2002 年1 月7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规范运作,努力寻求利润最大化,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当中已有三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各位独立董事熟悉公司的业务及经营情况,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发表独立性意见,能够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了解作为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伟斌先生为公司香港法律顾问李伟斌律师行的合伙人,管维立先生因连任期限已超过6 年,均失去任职资格。李伟斌先生、管维立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辞呈。为了进一步加强独立董事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将提名推举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3.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分开情况: (1) 人员分开方面: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是独立的,并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且均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的重要职务。 (2) 资产完整方面:所有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均归公司所有。 (3) 财务独立方面: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会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开设独立的帐户。 (4) 机构独立方面:本公司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有独立的办公经营场所。 (5) 业务分开方面:本公司在业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4.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指标和标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绩效进行考考评,公司将在适当的时机建立相关的奖励制度,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中推行激励机制。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2001 年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即2000 年度股东年会和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 1、公司就2000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于2001 年3 月19 日将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其他事项等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以公告的方式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HongKong imail》上。 公司于2001 年5 月8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天津市和平区台儿庄路33 号天津利顺德大饭店二楼白金汉宫如期召开2000 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6 名,代表股份116735.91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7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白玉女士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经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0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公司2001 年度发展规划; (7)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8)审议通过有关授权董事会配发及发行新股份(H)股的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5 月9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Hong Kong imail》上。 2、公司就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于2001 年9 月25 日将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其他事项等相关董事会决议、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以公告的方式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Hong Kong imail》上。 公司于2001 年11 月12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喜来登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如期召开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2 名,代表股份84028.275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1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白玉女士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市排水公司与本公司于2001 年9 月24 日签订的《北仓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2)审议通过天津市排水公司与本公司于2001 年9 月24 日签订的《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扩建)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3)审议通过天津市排水公司与本公司于2001 年9 月24 日签订的《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4)审议通过(i)天津市排水公司与本公司于2001 年9 月24 日签订的《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收费协议》及有关持续关联交易豁免的额度;(ii)根据污水处理厂收费协议修订污水处理委托协议与修订有关持续关联交易豁免的额度 (5)审议通过本公司关于污水处理工程在建工程转让后承继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及有关关联交易豁免的额度; (6)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于2001 年9 月24 日签订的《中环线东南半环海河大桥项目委托管理合同》及有关关联交易豁免的额度; (7)审议通过本公司有关的持续关联交易(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海河大桥项目管理合同及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收费协议)披露豁免申请所规定任何财政年度的上限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本公司董事代表本公司(除其他事项外)签署、执行、完成、交付或授权其他人士签署、执行、完成及交付所有有关协议及合同,并作出其等认为与依据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收费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海河大桥项目管理合同实施及实行持续关联交易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之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以及豁免遵守或就任何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收费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海河大桥项目管理合同之任何条款作出及同意作出其等认为适合而性质并非重大,且符合本公司利益之修改。 (9)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11 月13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Hong Kong imail》上。 3、选举、更换公司董事、监事情况: 报告期内因荆世奎先生从本公司离职,本公司2001 年9 月19 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批准荆世奎先生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选举张明起先生作为职工代表出任本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七、董事会报告 1.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公司经营范围是:天津市东郊污水处理厂、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天津市中环线东南半环城市道路,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设计、收费、养护、管理、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保科技及环保产品的开发经营。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积极加强内部的整改和内控机制。公司于2000 年12 月完成重组后,现从事的业务性质有了较大的变化,针对现有的业务性质,公司管理层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a.污水处理及环保相关业务的经营情况: 污水处理厂的收入来源根据与天津市排水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委托协议》获得。本公司对于污水处理厂的控制重点在于流程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力求在较低的成本基础上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水处理标准。具体措施控制预算,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平,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员工队伍等。报告期内两座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218,818,896 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处理量的193,576,500 立方米增加25,242,396 立方米,增长13%。 b.收费业务经营情况: 该项业务的收入来源由收费站员工直接收取,报告期内,针对该项业务的特点,公司管理层加大了对收费站的监控,进一步完善了收费站监控系统。由于天津市周边公路的修建及改造,使得报告期内收费交通流量有所下降。报告期内本公司收费交通流量为3049512 车次,较去年同期的3647004 车次,下降了597492 车次,下降16.38%。但针对收费流量的减少,公司裁减部分收费员工,以减少人工费用开支。 c.新项目经营情况: 2001 年9 月24 日天津市排水公司与本公司就北仓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及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扩建)在建工程签订了有条件的转让协议,除贷款的转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外,其他条件均已成就。截至2002 年2 月,本公司日元贷款的转贷手续已取得国家财政部的批复,其余两笔贷款的转贷手续正在积极的办理之中,该项业务的收入来源根据2001 年9 月24 日天津市排水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收费协议》获得。报告期内,实际完成工程工作量238,926,154 元,按照工程进度公司共获得工程建设费91,013,057 元。 天津市有六大排水系统,但现有两座污水处理厂只能为其中的两个系统提供服务,因此,需要建设新的污水处理厂以满足其他排水系统的需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日处理污水45 万立方米,总投资11.90 亿元人民币,将服务于咸阳路系统;北仓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一期日处理污水10万立方米,一期投资4.16 亿元人民币,将服务于北仓排水系统;同时为解决纪庄子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对纪庄子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扩建,扩建后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8 万立方米/日,包括配套的管网在内,总投资10.55 亿元人民币。 2001 年9 月24 日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中环线东南半环海河大桥项目委托管理合同》,报告期内,实际完成工程工作量127,130,549 元,按照工程工作量公司共获得管理费收入2,730,000 元。各业务的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业务量 收入 占总收入% 净利润 占净利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污水处理业务 218,818,896 立方米 417,944 70.13 191,703 71.63 道路及收费站业务 3049512 车次 84,299 14.14 27,574 10.30 新项目业务 93,743 15.73 48,357 18.07 总计 595,986 100 267,634 100 (2)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天津中水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天津中水有限责任公司9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 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范围为:中水生产、销售;中水设施的开发、建设;中水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运行;中水技术咨询、服务、培训;劳务服务;汽车冲洗。2001 年该公司尚处于筹建阶段,该公司将积极拓展再生水回用项目,以中水的开发、建设、生产、销售为主导产业,力求缓解天津市水资源的缺乏,达到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占领天津市中水市场。2001 年底该公司总资产55,142,381元。 天津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天津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的总投资额为200 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6.1%,该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高级人才保障业务;高级人才服务业务(人才流动中介服务,金融担保咨询服务,个人资信评估);企业人才援助工程;科技项目成果的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2001 年该公司尚处于起步阶段,该公司将积极开发人才资源,建立和完善天津市人才市场,致力于为天津乃至环渤海地区吸引更多的高级人才、专业人才及技术人才。 天津市宝通轻集料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天津市宝通轻集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总投资额为200 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20%,该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强轻集料及其制品生产、销售。2001 年该公司尚处于筹备阶段,该公司将积极致力于把高科技技术引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之中。 (3)公司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排水公司代表天津市政府作为公司的主要客户,委托公司为其处理天津市的城市污水,同时,因为排水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处于天津市市政工程局的监管之下,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排水公司主要业务为雨污水管道、泵站、河道、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厂的养护、运行、开发及建设;电器设备的维修、安装;排水技术咨询服务。本公司污水处理厂的收入来源根据本公司与天津市排水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委托协议》获得。 (4)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a.2001 年东郊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污水处理设施的维修和养护,纪庄子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扩建在建工程。在进行上述工作中,合理的安排工期,使生产运营与工程进度互不干扰,既保证了设施维修养护和扩建工程,又保证了处理水量。 b.由于天津市周边地区公路的修建及改造,使得报告期内收费交通流量有所下滑。公司一方面加大收费站的监察和管理力度,提高收费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时,考虑到收费交通量的减少,本公司关闭一些车道,减裁收费站员工以节约人工费用及其他相关成本。 (5)公司曾披露过本年度经营计划情况: a.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完成了投资控股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总投资额为1800 万元人民币。 b.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海河大桥在建工程项目,主要原因是考虑到该项工程的投资较大,同时为突出主营业务,公司收购了一系列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因此本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就中环线东南半环海河大桥工程项目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2001 年9月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该项计划的调整,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9 月25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Hong Kong imail》上。2001年11 月12 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决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11 月13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Hong Kong imail》上。 2.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额为2200 万元,比上年的0 万元,增长了2200万元。 (1)a.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控股天津中水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额为1800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90%,该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中水生产、销售;中水设施的开发、建设;中水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运行;中水技术咨询、服务、培训;劳务服务;汽车冲洗。 b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天津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额为200 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6.1%,该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高级人才保障业务;高级人才服务业务(人才流动中介服务,金融担保咨询服务,个人资信评估);企业人才援助工程;科技项目成果的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 c.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天津市宝通轻集料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额为200 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20%,该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强轻集料及其制品生产、销售。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也没有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3.公司财务状况: 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上一年度有了进一步的改善,普华永道中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分析如下: (1)2001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192,698.40 万元,较上年度总资产141,953.40 万元增加了36.09 %。 (2)2001 年12 月31 日,公司长期负债3620 万元,较上年度长期负债0 万元增长了3620 万元,主要系子公司经营融资所致。 (3)2001 年12 月31 日,公司股东权益156,788.80 万元,较上年度股东权益140,665.40 万元增加了11.46%,主要系公司盈利所致。 (4)本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利润43,155.80 万元,比上年度主营业务利润54,763.90 万元减少了21.20%,主要系转换主营业务所致。 (5)本年度净利润26,763.40 万元,比上年度净利润16,860.40 万元增长了58.74%。 (6)净利润中4707.2 万元来源于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管理费收入,该业务属公司本年度新增经营项目。 4. 生产经营环境、宏观政策、法规的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环保产业属于国家未来发展的重点产业,“十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入。城市污水处理作为环保的一个重要内容,已经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城市国际化的重要标志。国务院2000 年11 月《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十五期间,所有设市城市都必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到2005 年,50 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率应达到60%以上;到2010 年,所有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应不低于60%。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重点风景旅游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以及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都将对公司以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以及再生水回用等为主的业务产生积极的影响,为公司规模生产提供了可靠的市场保证。 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的改革和开放将进一步深入,宽松的投资环境是一个地区、城市吸引投资的重要保证以及随着天津市周边地区路网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对公司城市道路收费业务将产生负面影响。 5.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2002 年,公司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规范运作。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充分发挥三会职能。依法运作,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继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树立成本意识,节约意识。完成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高效运营,确保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确保收费工作平稳、安全。进一步巩固主业,形成以水处理、水工程建设、再生水回用、污水处理设备、产品开发应用的的产业链,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结构。继续向天津市以外的其他地区拓展污水处理业务。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力争给广大投资者以丰厚的回报。 (1)继续建设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咸阳路、北仓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工程。 (2)积极与国际先进水处理公司合作,提高本公司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3)开发外埠污水处理市场,向包括但不限于贵州、新疆、陕西等中国西北地区拓展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等市场,形成规模经济。 (4)成立科技研发中心,开发与城市污水处理等有关的环保产品、设备和技术,以科技的发展和应用推动企业的发展。 (5)将进行ISO9001,ISO14001 和OHSAS18001 的整合认证工作,使公司工作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 (6)利用资本市场为在建工程筹集建设资金。 6.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 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0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7 次董事会会议: ① 2001 年2 月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第(六)款之规定,作出书面议案如下: 本公司将于2001 年3 月16 日在香港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具体会议通知将于会议召开前10 天通知各位董事。 ② 2001 年3 月16 日在香港中环花园道三号亚太金融大厦三十六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a. 公司董事会2000 年度工作报告; b. 经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0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c. 在境内外分别公布的2000 年年度报告及2000 年年度报告摘要; d. 公司200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 公司200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f. 公司2001 年年度利润分配政策预案; g. 关于聘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h.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i. 公司2001 年度发展规划; j. 关于召开公司2000 年股东年会即公司第九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3 月19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Hong Kong imail》上。 ③ 2001 年4 月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第(六)款之规定,作出书面议案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1 年4 月25 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建议于2001 年5 月8 日召开的本公司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即本公司第九次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通过如下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有关授权董事会配发及发行新股份(H 股)的建议。 本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决定接受这个议案,并作为特别决议案,提交于2001 年5 月8 日召开的本公司2000 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4 月26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Hong Kong imail》上。 ④2001 年7 月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e、董事会2001 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f、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的2001 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g、经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核数准则审阅的2001 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h、在境内外分别公布的2001 年度中期报告和2001 年度中期报告摘要; i、公司2001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j、公司2001 年度下半年计划; k、关于审核委员会的成立及工作程序; l、本届董事会成立其辖下的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核委员会。 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8 月1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Hong Kong imail》上。 ⑤2001 年9 月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a. 通过了天津市排水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北仓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转让协议》(关联董事马白玉女士、张文辉先生、王月清先生、朱敏先生回避表决),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b. 通过了天津市排水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扩建)在建工程转让协议》(关联董事马白玉女士、张文辉先生、王月清先生、朱敏先生回避表决),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c.通过了天津市排水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转让协议》(关联董事马白玉女士、张文辉先生、王月清先生、朱敏先生回避表决),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d.通过了天津市排水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收费协议》(关联董事马白玉女士、张文辉先生、王月清先生、朱敏先生回避表决),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通过了本公司关于污水处理工程在建工程转让后承继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马白玉女士、张文辉先生、王月清先生、朱敏先生回避表决),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f.通过了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中环线东南半环海河大桥项目委托管理合同》(关联董事马白玉女士、张文辉先生、王月清先生、朱敏先生回避表决),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g.通过了向临时股东大会提交的本公司章程修改案,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h.通过拟在中国境内外指定报章上刊登的披露本次污水处理工程在建工程受让及接受委托管理海河大桥项目之关联交易的中英文公告的内容,并于2001 年9 月25 日,或中国和香港有关监管机构指定的稍后日期,在中国境内外指定报章上刊登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中文及英文公告。 i.决定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 年11 月12 日在天津召开,对本次污水处理工程在建工程受让、接受委托管理海河大桥项目及章程修改事宜作出决议。 j.通过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代表本公司(除其他事项外)签署、执行、完成、交付或授权其他人士签署、执行、完成及交付所有有关协议及合同,并作出其等认为与依据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收费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海河大桥项目管理合同实施及实行持续关联交易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之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以及豁免遵守或就任何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收费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海河大桥项目管理合同之任何条款作出及同意作出其等认为适合而性质并非重大,且符合本公司利益之修改。 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9 月25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Hong Kong imail》上。 ⑥2001 年10 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第(六)款的规定,作出书面议案如下: 将本公司于2001 年9 月25 日刊登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的普通决议第4 项进行修改如下: 原有的第4 项决议案:审议本公司与天津市排水公司于2001 年9月24 日签订的《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收费协议》及有关持续关联交易豁免的额度。 经修改的第4 项决议案:审议(i)本公司与天津市排水公司于2001年9 月24 日签订的《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收费协议》及有关持续关联交易豁免的额度;(ii)根据污水处理厂收费协议修订污水处理委托协议与修订有关持续关联交易豁免的额度。 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10 月22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Hong Kong imail》上。 ⑦2001 年11 月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第(六)款的规定,作出书面议案如下: a.本公司与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天津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并向天津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200 万元人民币,成为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b.本公司与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天津市公路建设发展公司、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天津市鑫金鼎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天津市宝通轻集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投资额为人民币200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0%。 (2)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2001 年度对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执行情况如下: ① 公司2000 年度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本公司2000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未转增股本。 ② 公司2001 年度申请公募增发新股决议的执行情况: 在报告期内,根据2000 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会曾着手申请增发新股(H)股的工作,但由于市场因素不乐观,因此在报告期内,没有完成该项工作。 7.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按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核数准则分别进行的审计,本公司2001 年度实现净利润均为人民币267,634 千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6,764 千元和5%的法定公益金人民币13,382 千元,加上2000 年度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261 千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33,749 千元。董事会决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01 年年末总股本1,33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人民币0.80 元现金红利(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06,400 千元,资本公积金本次不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01 年度实际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与2000 年度报告预计的分配政策相符。 8.其他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Hong Kong imail》,没有变更信息披露报刊。 八、监事会报告 1.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2001 年3 月1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a. 本公司200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b. 同意本公司200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c. 同意本公司200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d. 同意本公司200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 同意本公司2001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预计; f. 本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在2000 年度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其运作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及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g.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00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3 月19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Hong Kong imail》上。 (2)2001 年7 月3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a. 同意监事会2001 年度上半年工作报告; b. 同意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的2001 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c. 同意经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核数准则审阅的2001 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d. 同意在境内外分别公布的2001 年度中期报告和2001 年度中期报告摘要; e. 同意公司2001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f. 同意公司2001 年度下半年计划; g.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2001 年上半年认真履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其运作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及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h.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经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2001 年度中期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8 月1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Hong Kong imail》上。 (3)2001 年9 月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所做的决议;与会监事列席了该次董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上通过的决议公平合理。 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9 月25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Hong Kong imail》上。 2. 监事会对公司2001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01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1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为公司前身(渤海化工)于1995 年6月,公司前身渤海化工在2000 年12 月20 日经过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与天津市政进行了资产重组,原渤海化工的所有业务、资产和负债都已置换出公司,置换后公司的资产与前次募集资金没有关系,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也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没有联系。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对重组前渤海化工的募集资金的实际运用及使用效果难以详细了解。鉴于以上原因,公司监事会没有而且无法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意见,会计师也无法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本公司监事会并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九、重要事项 1. 2001 年度公司无诉讼、仲裁事项。 2.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的简要情况及进程: 报告期内,2001 年9 月24 日天津市排水公司与本公司就北仓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及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扩建)在建工程签订了有条件的转让协议,除贷款的转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外,其他条件均已成就。截至2002 年2 月,本公司日元贷款的转贷手续已取得国家财政部的批复,其余两笔贷款的转贷手续正在积极的办理之中。公司2001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已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但由于报告期内,上述几项工程尚未完工,因此,待上述几项工程完工时,在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该项业务的收入来源依据2001 年9 月24 日与天津市排水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收费协议》获得。报告期内,实际完成工程工作量238,926,154 元,按照工程进度公司共获得工程建设费91,013,057元。 3.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2001 年9 月24 日天津市排水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北仓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2)2001 年9 月24 日天津市排水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3)2001 年9 月24 日天津市排水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扩建)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4)2001 年9 月24 日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中环线东南半环海河大桥项目委托管理合同》。 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01 年9 月25 日和2001 年10 月18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Hong Kong imail》上。 (5)根据天津市政与天津市排水公司于2000 年10 月10 日订立的污水处理委托协议,天津市排水公司同意聘用天津市政处理污水,为期三十年,而价格是根据计价公式所计出的价格计算。天津市排水公司为一家在中国成立的国有企业,并受天津市市政工程局的监控。该协议初步由天津市政与天津市排水公司订立,因为在该时期污水处理业务是由天津市政拥有及经营的。在资产置换完成后,天津市政的权利及责任自动转移予本公司,而本公司代替天津市政成为协议的订约方。根据计价公式,处理污水的价格是按[成本加盈利]的方法,并与(其中包括)污水处理成本和资本投资的固定回报及奖励金相挂钩计算。 (6)根据天津市政与天津市市政道桥建筑工程公司([道桥公司])于2000年10 月1 日订立的道路维修养护委托协议及于2000 年11 月24 日订立的补充协议,道桥公司向天津市政提供有关东南半环城市道路的维修及养护服务。道桥公司为一家于中国成立的公司,并受天津市市政工程局监管。该协议初步由天津市政与道桥公司订立,因为在该时期东南半环城市道路是由天津市政拥有及经营的。在资产置换完成后,天津市政的权利及责任自动转让予本公司,而本公司代替天津市政成为协议的订约方。根据协议的条款,道桥公司将按建设部不时发出的《全国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建设部成[1993]412 号文)所规定费率向本公司收取费用。 (7)本公司与天津市政于2000 年10 月10 日订立房屋租赁协议,据此,本公司于资产置换完成后向天津市政租用位于中国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路津龙公寓18 号作为其办公室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674 平方米。本公司每年须向天津市政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450,000 元。每三年按一名独立估值师所厘定的市场租金予以调整。 本公司独立董事确认上述交易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 (8)公司为新增业务和一般常年性的法律咨询而支付公司香港法律顾问李伟斌律师行人民币1,921,000 元,由于李伟斌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为李伟斌律师行的合伙人,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4.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1)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担保事项。 (3)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未来也没有委托理财计划。 5.报告期或持续到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未在指定报刊及网站上刊登任何承诺事项。 6.报告期内公司继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审计工作。公司最近一年内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如下: 2001 年 备注 财务审计费 413 .4 万元 公司不承担差 旅费等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 7.77 万元 公司不承担差 旅费等其他费用 上述财务审计费用包括: (1)国际及国内审计师2001 年中期会计报表审阅和审计及年终会计报表的审计。 (2)国际及国内审计师就有关新增业务的相关事宜提供咨询服务。 7.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也没有对公司进行例行巡回检查。 8.报告期内,本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率,没有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9.其他重大事项: (1)经上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0年度盈利168,604 千元人民币,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0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于2001 年3 月26 日起撤消对本公司A 股股票交易的特别处理,本公司A 股股票简称由“ST 创业”变更为“创业环保”。 (2)2001 年6 月20 日,经本公司、天津市政有限公司及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三方确认,除置出资产中的土地及房屋资产尚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外,有关资产置换各项过户手续已全部完成。 十、财务报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1 年度会计报表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1 年度会计报表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 资产负债表(公司及合并) 2-3 利润表(公司及合并) 4 利润分配表(公司及合并) 5 现金流量表(公司及合并) 6-7 会计报表附注 8-32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审字(2002)第380 号 致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及贵集团(贵公司及其子公司)2001 年12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01 年度的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及贵集团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载于第2 页至第32 页的上述贵公司及贵集团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及贵集团2001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及200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周忠惠 注册会计师 王笑 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02 年2 月28 日 200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合并 公司 2001年 2000年 2001年 2000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 260,468 51,839 208,770 51,839 应收帐款 5 132,312 11,890 132,312 11,890 其他应收款 6 548 433 530 433 预付帐款 7 215,140 164 215,026 164 存货 8 2,514 2,854 2,514 2,854 流动资产合计 610,982 67,180 559,152 67,180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9 4,000 - 21,018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1,754,719 1,091,591 1,751,406 1,091,591 减:累计折旧 (442,717 (376,481) (442,717) (376,481) 固定资产净值 10 1,312,002 715,110 1,308,689 715,110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1 - 637,244 - 637,244 资产总计 1,926,984 1,419,534 1,888,859 1,419,534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白玉 财务负责人:安品东 制表人:时振娟 2001年度利润表 合并 公司 2001年 2000年 2001年 2000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应付帐款 209 1,139 199 1,139 应付福利费 3,471 1,632 3,465 1,632 应付股利 12 106,400 - 106,400 - 应交税金 13 46,597 4,350 46,593 4,350 其他应交款 2,200 80 2,200 80 其他应付款 14 157,545 4,879 157,531 4,879 预提费用 4,583 800 4,583 800 流动负债合计 321,005 12,880 320,971 12,880 长期负债 专项应付款 15 36,200 - - - 负债合计 357,205 12,880 320,971 12,880 少数股东权益 1,891 - - - 股东权益 股本 16 1,330,000 1,330,000 1,330,000 1,330,000 资本公积 17 69,289 69,289 69,289 69,289 盈余公积 17 41,250 1,104 41,250 1,104 其中: 法定盈余公积金 27,500 736 27,500 736 法定公益金 13,750 368 13,750 368 未分配利润 18 127,349 6,261 127,349 6,261 股东权益合计 1,567,888 1,406,654 1,567,888 1,406,65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926,984 1,419,534 1,888,859 1,419,534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白玉 财务负责人:安品东 制表人:时振娟 2001年度利润表 合并 2001年 2000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见附注1) (见附注1) 主营业务收入 19 595,986 3,500,738 减:主营业务成本 19 (131,649) (2,929,959)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9 (32,779) (23,140) 主营业务利润 431,558 547,639 加:其他业务利润 89 8,689 减:营业费用 - (33,720) 管理费用 (33,623) (376,427) 拨回若干资产的损失准备 - 254,140 (33,623) (122,287) 财务收入/(费用)-净额 20 1,196 (218,407) 营业利润/(亏损) 399,220 181,914 加:投资收益/(损失) 21 - 2,353 补贴收入 - 6,630 营业外收入 317 9,679 减:营业外支出 (192) (28,188) 利润总额 399,345 172,388 减:所得税 22 (131,820) (3,784) 少数股东损益 109 - 净利润 267,634 168,604
公司 2001年 2000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见附注1) (见附注1) 主营业务收入 595,986 14,457 减:主营业务成本 (131,649) (2,15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2,779) (795) 主营业务利润 431,558 11,511 加:其他业务利润 12 4,100 减:营业费用 - - 管理费用 (32,385) (44,678) 拨回若干资产的损失准备 - 25,126 (32,385) (19,552) 财务收入/(费用)-净额 1,126 (11,377) 营业利润/(亏损) 400,311 (15,318) 加:投资收益/(损失) (982) 110,497 补贴收入 - - 营业外收入 317 - 减:营业外支出 (192) (18) 利润总额 399,454 95,161 减:所得税 (131,820) (3,627) 少数股东损益 - - 净利润 267,634 91,534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白玉 财务负责人:安品东 制表人:时振娟
2001年度会计报表附注(续) 合并 2001年 2000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净利润 267,634 168,60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261 (891,343) 273,895 (722,739)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106,468 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 623,636 可供分配的利润 273,895 7,36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 (26,764) (736) 提取法定公益金 16 (13,382) (368)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33,749 6,261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12 (106,400) - 年末未分配利润 127,349 6,261
公司 2001年 2000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净利润 267,634 91,53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261 (814,273) 273,895 (722,739)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106,468 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 623,636 可供分配的利润 273,895 7,36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6,764) (736) 提取法定公益金 (13,382) (368)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33,749 6,261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106,400) - 年末未分配利润 127,349 6,261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白玉 财务负责人:安品东 制表人:时振娟
2001年度会计报表附注(续) 合并 公司 2001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75,564 475,56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77 4,126 现金流入小计 479,841 479,69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4,942) (54,94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475) (30,09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1,010) (121,01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7,063) (86,105) 现金流出小计 (293,490) (292,1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351 187,5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8 1,2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3,130) (9,817)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4,000) (22,000) 现金流出小计 (17,130) (31,8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22) (30,6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200 - 现金流入小计 38,2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8,629 156,931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白玉 财务负责人:安品东 制表人:时振娟
2001年度会计报表附注(续) 补充资料 合并 公司 2001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i)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267,634 267,634 加/(减): 少数股东损益 (109) - 固定资产折旧 53,294 53,29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188 188 投资损失 - 982 存货的减少 340 34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336,721) (336,58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201,725 201,6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351 187,540 (ii)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260,468 208,770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51,839) (51,8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8,629 156,931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白玉 财务负责人:安品东 制表人:时振娟 1 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本公司是于1993 年6 月8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原称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称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现控股股东为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前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原为化工产品的制造及销售(“化工业务”),本公司在下文注释(b)所述的整体业务及净资产置换后的主要业务为污水处理、道路及收费站业务(“新置换业务”),所有前子公司已被出售。此等重大变动均于上年度第四季通过以下步骤得以实施: 原控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63.08%股权无偿转让予现控股股东。股权划转于2000 年11 月2 日生效。 本公司和前子公司原经营的化工业务和相关净资产与现控股股东原经营的新置换业务和相关净资产进行整体置换。此项业务和相关净资产整体置换在本公司于2000 年12 月20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并于当日立即生效。 本公司原名称更改为现名称。此项名称更改于2000 年12 月20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并于2001 年1 月8 日正式生效。 在上述业务及相关净资产整体置换实施后,现由本公司经营的新置换业务详情如下: 经营单位 位置 主要业务 东郊污水处理厂 中国天津 提供污水处理服务予天津市排水公 及纪庄子污水处理厂 司,详见下文 东南半环城市道路 中国天津拥有于天津城市道路及入城的公路交 及收费站 界设立收费站的权利,并可于该等收 费站向进入天津城市的所有汽车(于天 津登记或根据有关中国法规及规例获 豁免支付路费的车辆除外)收取路费, 期限至2029 年2 月28 日止 新置换业务中的污水处理业务乃按照一份《污水处理委托协议》执行。根据该协议,本公司东郊及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将按协议中订明的计价公式厘定的价格向天津市排水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天津市排水公司(“排水公司”)是在中国成立的国有企业,并受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市政局”)监控。计价公式可令污水处理业务全面弥补实际的经营成本,包括固定资产的折旧及摊销(但不包括利息开支及外汇损益)和赚取按污水处理业务相关固定资产(定义见协议)的每月平均账面净值的年度平均结余计算的15%回报,以及获得节省成本或当实际处理量超过协议规定的最低处理量时的奖励计价调整。 1 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续) 如附注2 所详述,本公司从2001 年9 月24 日起开展了包括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海河桥管理的新增业务。此等新增业务的运作乃独立于上述新置换业务。此外,本公司于本年度成立了一家经营中水业务的子公司。该子公司尚在筹建阶段。 综上所述,本公司于本年度只经营新置换业务和新增业务,因此本公司2001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会计报表仅反映该等业务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至于比较数字中的2000年12 月31 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亦仅是新置换业务的财务状况,但2000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包括了化工业务自2000 年1 月1 日至2000 年12 月20日止期间和新置换业务自2000 年12 月21 日至2000 年12 月31 日止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2 本年度新增业务 本公司自2001 年9 月24 起增加了污水处理厂建设业务及海河桥项目管理业务(“新增业务”),有关业务之详情如下: 污水处理厂建设业务 本公司于2001 年9 月24 日与排水公司签订了《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转让协议》、《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扩建)在建工程转让协议》和《北仓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转让协议》(“该等转让协议”)。于签署日起,本公司开始承担建设该等在建工程并投入建设该等在建工程之资金。 根据该等转让协议,本公司同意在若干先决条件得到满足后向排水公司分别收购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及北仓污水处理厂等在建工程。本公司就收购该等在建工程于收购完成日应付排水公司之总代价为人民币137,892,000 元。其中人民币81,473,000 元乃该等在建工程于2001 年7 月31 日时的评估值,由一家中国独立评估机构按重置成本法及对该等在建工程于当日的完成程度进行评核后厘定; 余下人民币56,419,000 元乃补偿排水公司自2001 年8 月1 日至2001 年9 月24 日止期间额外动用之建设成本,由本公司国内审计师对该等建设成本进行审计后厘定。此外,根据该等转让协议,排水公司已就建设该等在建工程而取得的相当于人民币14.6 亿元的银行信贷额度亦将在收购完成日转入本公司。 本公司同时于2001 年9 月24 日与排水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收费协议》(“建设收费协议”)。根据该协议,在上述污水处理厂建设期间,排水公司同意支付而本公司同意收取建设费用,作为鼓励本公司承担建设污水处理厂之报酬。建设收费协议乃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公平磋商厘定。 2 本年度新增业务(续) 上述各项目的建设收费总额为每座污水处理厂在建设期间(从2001 年9 月24 日起至污水处理厂完成投入使用止)各年度/期间的估计所需建设成本的平均数的23.7%。据此计算,本公司就建设该三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可收取之建设费用总额约为人民币11.7 亿元。按照建设收费协议,排水公司应每月根据本公司编撰的有关各项目当月之估计完成百分比向本公司预支建设费用,然后在每季度结束时,根据独立测量师或工程师对已完成工程量之核定作出相应调整。 上述三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情况如下: 咸阳路 纪庄子 北仓 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 建设项目 扩建项目 建设项目 位置 中国天津 中国天津 中国天津 建成后的每天处理量(万立方米) 45 28 10 预计完工日期 2004 年末 2003 年末 2005 年末 预计需投入建设成本(人民币亿元) 11.34 9.78 4.16 已完成工程量百分比 6.0% 14.4% 3.8% 预计建设收费(人民币亿元) 5.89 3.17 2.64 截止本年末已确认建设收费(人民币亿元) 0.35 0.46 0.10 目前,本公司还在积极办理收购排水公司上述三个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的余下转移手续。本公司得悉排水公司并无意向亦从未发出过欲取消该等转让协议的书面通知。从2001 年9 月24 日至今,本公司也从未中断过建设该三个项目。根据该等转让协议,倘若前述收购未能最终完成,本公司仍可按照建设收费协议从排水公司收取已提供服务的相应建设费和收回已投入的建设成本。在编制本报表时,排水公司已向本公司书面确认截止2001 年12 月31 日的建设收费和已投入建设成本。然而,由于收购尚未最终完成,故本公司自2001 年9 月24日至2001 年12 月31 日止期间发生的建设成本只能暂记入本公司预付帐款帐户中,待收购完成时将全数转入本公司的在建工程帐户。 海河桥项目管理业务 本公司于2001 年9 月24 日与现控股股东签订了《中环线东南半环海河大桥项目委托管理合同》。现控股股东目前拥有该海河桥项目,根据该管理合同,本公司将向现控股股东提供有关建造该海河桥之项目管理服务,并于海河桥建设期间收取总计人民币10,650,000元的约定管理费用。预计海河桥将于2002 年12 月31 日或之前建成。 本公司将于海河桥建设期间按照海河桥完工百分比每月收取管理费。海河桥在个别期间/年度已完成进度百分比乃根据合资格独立测量师或工程师所发出之证书而厘定。该管理合同亦规定,倘若海河桥之实际建设成本低于或超出若干预算数额,则本公司将于完成建设海河桥时获得若干奖金或接受若干罚款。 3 主要会计政策 本公司2000 年度会计报表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自2001 年1 月1 日起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已取替了原来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本公司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本2001 年度会计报表。执行新的会计制度对本公司200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故无追溯调整。 本2001 年度会计报表反映的是本公司新置换业务及新增业务的情况,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如下: (a)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b) 记帐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千元为编表单位。 (c) 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除特别说明外,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 (d)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不超过三个月、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但扣除须于垫支之日起三个月内偿还的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 (e) 坏帐准备 本集团对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坏账准备在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作出具体评估后计提。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时,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确认为坏帐损失,并冲销已提取的相应坏帐准备。 (f) 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零部件及低值易耗品。 原材料乃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二者中较低者计价。零部件及低值易耗品按成本减陈旧库存准备列账。存货的发出按加权平均成本核算。 3 主要会计政策(续) (g) 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为准备持有超过一年的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本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占该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占该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以下、或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虽占该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长期投资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h)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 固定资产是按成本减累计摊销/折旧列账。 土地使用权的摊销(不包括与道路及收费站业务有关的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是按照土地使用权50 年期以直线法摊销其成本计算。 道路的折旧及有关道路及收费站业务的土地使用权摊销是按照交通流量法计提。根据此种方法,折旧和摊销乃按有关期间的实际交通流量占该道路获授经营权利30 年期间的预计交通总流量的比例计提。道路及收费站业务的经营单位会在有关道路的营运期间对预计交通总流量作定期审查。假如认为合适,将会进行独立专业交通流量研究。倘若预计交通总流量出现重大变动,则将会作出适当的调整。 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是根据有关租赁期或道路及收费站的剩余经营权利期限或其预计的可使用期限(以较短者为准)按直线法撤销成本计算。折旧所采纳的期限介乎10 至50 年不等。 其他有形固定资产以直线法按其成本减去预计残值后在估计的使用年限内平均计提。估计可使用期限如下: 厂房及机器设备 10 至30 年 运输车辆及其他 5 至40 年 恢复固定资产至其正常运作能力所产生的主要费用计入利润表中。改善固定资产的有关开支则被资本化,并按其对新业务的估计可使用期限摊销。 3 主要会计政策(续) (h)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续) 在每年结算日,均须研究内外资讯以评估固定资产是否出现减值。如有迹象显示资产出现减值,则估计资产之可收回价值,及(如适用)将减值亏损入帐以将资产减至其可收回价值。此等减值亏损在利润表入帐。 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或亏损是指销售所得款项净额与有关资产的帐面值之间的差额,并于利润表入帐。 (i) 维修及保养费用 维修及保养费用按其实际发生额计入利润表。 (j) 研究及开发费用 研究及开发费用按其实际发生额计入利润表。 (k) 退休福利 本集团参与天津市政府退休统筹基金计划,该计划规定本集团每年按现有雇员薪金的20%提拨作为供款。根据该计划本集团现有在职与退休雇员的退休福利由该统筹基金承担。本集团的供款于发生时计入利润表。 (l) 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依据负债法,对为税务申报计算的利润与会计报表列示的利润因确认时间不同引起的差异,倘预期于可预见的未来需支付该负债或可收取该资产,则按当期税率计算。 (m) 经营租赁 所有收益和风险都由出租方承担的租赁为经营租赁。租赁支出在租赁期间以直线法计入当期利润表。 3 主要会计政策(续) (n)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换算。于会计报表结算日以外币为单位的货币性资产及负债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换算。 所有汇兑损益均在利润表中处理。 (o) 收入确认原则 (1) 污水处理服务收入于提供服务时确认。 (2) 污水处理厂建设费收入按照污水处理厂建设期间的完工百分比确认。完工百分比乃根据独立测量师或工程师所发出之证书而厘定。 (3) 海河桥项目管理费收入于海河桥建设期间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完工百分比乃根据独立测量师或工程师所发出之证书而厘定。 (4) 公路收费收入于收取时确认。 (5) 利息收入于计及尚未偿还的本金额及适用的利率后,按时间比例基准确认。 (p) 税项 (1) 所得税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为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负债法,税率为33%。 (2) 营业税 按营业收入的5%计提营业税。 (3) 其他政府附加税 其他政府附加税包括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营业税额的7%及3%计提。 (q) 关联方 关联方指受天津市政局监控的国有企业或其他公司。 3 主要会计政策(续) (r) 会计报表合并原则 合并会计报表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字(1995)11 号文《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编制。 合并会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2001 年度会计报表。 子公司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其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具有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权力,并能据此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企业。 本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之间所有重大往来余额及交易在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时已予以抵销。 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指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 4 货币资金 合并 公司 2001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 12 1 12 1 银行存款 260,456 51,838 208,758 51,838 合计 260,468 51,839 208,770 51,839 5 应收帐款 合并及公司 2001 年 2001 年 2000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应收帐款帐龄及相应的坏帐准备分析如下: 1 年以内 132,312 100 11,890 100 减:坏帐准备 - - 应收帐款净值 132,312 11,890 于2001 年12 月31 日的应收帐款包括应收天津市排水公司之污水处理款人民币44,719,000元(2000 年:人民币11,890,000 元)、污水处理厂建设费收入人民币84,864,000 元(2000年:无)(附注2)及应收现控股股东之海河桥项目管理收入人民币2,729,000 元(2000年:无)(附注2)。 6 其他应收款 合并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应收款帐龄及相应的坏帐准备分析如下: 1 年以内 548 433 减:坏帐准备 - - 其它应收帐款净值 548 433
公司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应收款帐龄及相应的坏帐准备分析如下: 1 年以内 530 433 减:坏帐准备 - - 其它应收帐款净值 530 433 7 预付账款 于2001 年12 月31 日的预付帐款中有数额为人民币215,026,000 元为本公司自2001 年9月24 日至2001 年12 月31 日止期间进行污水处理厂建设所发生的建设成本(附注2),扣除天津市排水公司垫支的金额。 8 存货 合并及公司 2001 年 2001 年 2000 年 2000 年 金额 跌价准备 金额 跌价准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2,230 - 2,689 - 零部件和低值易耗品 284 - 165 - 合计 2,514 - 2,854 - 9 长期投资 合并 公司 2001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长期股权投资(注释(a)) 4,000 - 4,000 - 子公司投资(注释(b)) - - 17,018 - 净值 4,000 - 21,018 - (a) 长期股权投资 占被投资公司 合并 公司 被投资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比例 股权成本 股权成本 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天津市宝通轻集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对其无重大影响力) 20% 2,000 2,000 天津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 6.1% 2,000 2,000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 净额 4,000 4,000 (b) 子公司投资 所占权益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直接 间接 主要业务 人民币千元 百分比 百分比 天津中水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90% - 中水生产、中水设施开 发建设及中水技术咨询
注册及 公司名称 经营地 公司类型 天津中水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 10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合并 房屋及 厂房及 土地使用权 道路 建筑物 机器设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值 2001 年1 月1 日余额 - 185,418 655,498 206,109 从无形资产转入 650,598 - - - 本年增加 487 - 1,399 3,387 本年减少 - - - (40) 2001 年12 月31 日余额 651,085 185,418 656,897 209,456 累计折旧 2001 年1 月1 日余额 - 23,096 223,221 106,042 从无形资产转入 13,354 - - - 本年折旧 14,389 5,978 21,209 9,936 本年减少 - - - (16) 2001 年12 月31 日余额 27,743 29,074 244,430 115,962 净值 2001 年12 月31 日余额 623,342 156,344 412,467 93,494 2000 年12 月31 日余额 - 162,322 432,277 100,067
合并 运输车辆 及其它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值 2001 年1 月1 日余额 44,566 1,091,591 从无形资产转入 - 650,598 本年增加 7,857 13,130 本年减少 (560) (600) 2001 年12 月31 日余额 51,863 1,754,719 累计折旧 2001 年1 月1 日余额 24,122 376,481 从无形资产转入 - 13,354 本年折旧 1,782 53,294 本年减少 (396) (412) 2001 年12 月31 日余额 25,508 442,717 净值 2001 年12 月31 日余额 26,355 1,312,002 2000 年12 月31 日余额 20,444 715,110 10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续) 公司 房屋及 厂房及 土地使用权 道路 建筑物 机器设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值 2001 年1 月1 日余额 - 185,418 655,498 206,109 从无形资产转入 650,598 - - - 本年增加 487 - 1,399 1,767 本年减少 - - - (40) 2001 年12 月31 日余额 651,085 185,418 656,897 207,836 累计折旧 2001 年1 月1 日余额 - 23,096 223,221 106,042 从无形资产转入 13,354 - - - 本年折旧 14,389 5,978 21,209 9,936 本年减少 - (16) (396) (412) 2001 年12 月31 日余额 27,743 29,074 244,430 115,962 净值 2001 年12 月31 日余额 623,342 156,344 412,467 91,874 2000 年12 月31 日余额 - 162,322 432,277 100,067
运输车辆 及其它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值 2001 年1 月1 日余额 44,566 1,091,591 从无形资产转入 - 650,598 本年增加 6,164 9,817 本年减少 (560) (600) 2001 年12 月31 日余额 50,170 1,751,406 累计折旧 2001 年1 月1 日余额 24,122 376,481 从无形资产转入 - 13,354 本年折旧 1,782 53,294 本年减少 2001 年12 月31 日余额 25,508 442,717 净值 2001 年12 月31 日余额 24,662 1,308,689 2000 年12 月31 日余额 20,444 715,110 本集团的所有土地、道路、房屋及建筑物和厂房均位于中国境内。 11 无形资产 合并及公司 原始金额 累计摊销额 2001年1月1日 本年转出 2001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土地使用权 650,598 (13,354) 637,244 (637,244) - 土地使用权均为本公司污水处理厂、道路及收费站所坐落的土地。本公司董事认为这些土地使用权应为这些厂房、道路及建筑物的一部分,按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应转为固定资产。因此本公司已于2001 年1 月1 日起将土地使用权的结余额从无形资产中转为固定资产。 12 应付股利 根据2002 年2 月28 日本公司第2 届董事会第22 次会议决定,本公司以截至2001 年12月31 日止之总股本1,330,000,000 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 角予股东,共计人民币106,400,000 元。该项利润分配有待于2002 年举行之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13 应交税金 合并 公司 2001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所得税 26,594 3,627 26,594 3,627 营业税及其他 20,003 723 19,999 723 合计 46,597 4,350 46,593 4,350 14 其他应付款 合并 公司 2001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控股股东 17,696 2,508 17,696 2,508 应付建设成本 135,730 - 135,730 - 其他 4,119 2,371 4,105 2,371 合计 157,545 4,879 157,531 4,879 应付现控股股东款项无抵押,不计息且无具体还款期限。应付建设成本为本公司自2001年9 月24 日至2001 年12 月31 日止期间为建设污水处理厂所发生的建设成本但尚未支付予建设商之金额(附注2),其中有人民币99,396,000 元为应付关联方之金额。 15 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中的人民币36,000,000 元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天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下述2001 年城市污水回用试点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从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获得。该专项应付款用于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回用工程建设。其余部份为该子公司从天津市市政府处获得的。该等专项应付款不计息并只需在具体项目完成后(估计超过一年)才与贷款方商议还款日期和方法。 16 股本 公司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公司注册股本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之 A 股(990,000,000 股) 990,000 990,000 H 股(340,000,000 股) 340,000 340,000 合计 1,330,000 1,330,000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1)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之A 股 尚未流通股份 国家股(839,020,000 股) 839,020 839,020 境内法人股(38,485,000 股) 38,485 38,485 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112,495,000 股) 112,495 112,495 小计 990,000 990,000 (2)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之H 股 已流通境外外资股份 社会公众股(340,000,000 股) 340,000 340,000 合计 1,330,000 1,330,000 所有A 股及H 股在各方面均享有同等权益。 17 资本公积及盈余公积 资本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注释a) (注释b) (注释b)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合并 2001 年1 月1 日余额 69,289 736 368 由利润分配转入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注释b) - 26,764 - -提取法定公益金(注释b) - - 13,382 2001 年12 月31 日余额 69,289 27,500 13,750 公司 2001 年1 月1 日余额 69,289 736 368 由利润分配转入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注释b) - 26,764 - -提取法定公益金(注释b) - - 13,382 2001 年12 月31 日余额 69,289 27,500 13,750 (a)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年末余额由以下部分构成: 合并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股本溢价 69,289 69,289 资本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b)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包含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 根据本公司章程,应按中国会计制度计算的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直至此项公积金结余达注册资本的50%为止),及净利润的5-10%计提法定公益金。此等金额须在派发股息之前计提。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按中国会计制度计算的净利润的10%及5%分别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6,764,000 元(2000:人民币736,000 元)和法定公益金人民币13,382,000 元(2000:人民币368,000 元)。 17 资本公积及盈余公积(续) (b) 盈余公积(续) 法定盈余公积金限于下列用途: (1) 弥补亏损; (2) 扩充本公司生产设备;或 (3) 转为股本。 如经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股本,所留存的该项法定盈余公积金数额须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 法定公益金限于下列用途: 法定公益金只可用于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且属于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在清算前不作分配。 18 未分配利润 合并 公司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01 年1 月1 日余额 6,261 6,261 加:本年净利润 267,634 267,63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6,764) (26,764) 提取法定公益金 (13,382) (13,382) 董事会提议分派的现金股利 (106,400) (106,400) 2001 年12 月31 日余额 127,349 127,349 19 主营业务收入及分业务资料 (a) 主营业务收入 合并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新置换业务 路费收入 84,299 2,567 污水处理收入 417,944 11,890 新增业务 污水处理厂建设费收入 91,013 - 海河桥项目管理费收入 2,730 - 化工业务 生产及贸易 - 3,483,874 财务管理 - 2,407 595,986 3,500,738 (b) 分业务资料 新置换业务 新增业务 污水 海河桥 污水处理 收费站 处理厂建设 项目管理 2001 年 2001 年 2001 年 2001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417,944 84,299 91,013 2,730 主营业务成本 (95,839) (34,445) (704) (66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2,987) (4,636) (5,006) (150) 业务费用 (12,608) (5,968) (15,046) (1) 财务收入 93 1,103 - - 其他 (104) 318 - - 利润总额 286,499 40,671 70,257 1,918 所得税 (94,905) (13,097) (23,185) (633) 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以前 191,594 27,574 47,072 1,285 少数股东损益 109 - - - 净利润 191,703 27,574 47,072 1,285
合并 2001 年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595,986 主营业务成本 (131,649)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2,779) 业务费用 (33,623) 财务收入 1,196 其他 214 利润总额 399,345 所得税 (131,820) 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以前 267,525 少数股东损益 109 净利润 267,634 19 主营业务收入及分业务资料(续) (b) 分业务资料(续) 新置换业务 化工业务 污水处理 自2000 年1 月1 日至 自2000 年12 月21 日至 2000 年12 月20 日 2000 年12 月31 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3,486,281 11,890 主营业务成本 (2,927,809) (1,54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2,345) (654) 业务费用 (400,929) (293) 财务费用 (218,407) - 其他 (9,535) 9 (92,744) 9,411 拨回若干资产的损失准备 254,140 - 利润总额 161,396 9,411 所得税 (157) (3,105) 净利润 161,239 6,306
新置换业务 收费站 自2000 年12 月21 日至 合并 2000 年12 月31 日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2,567 3,500,738 主营业务成本 (609) (2,929,959)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41) (23,140) 业务费用 (236) (401,458) 财务费用 - (218,407) 其他 - (9,526) 1,581 (81,752) 拨回若干资产的损失准备 - 254,140 利润总额 1,581 172.388 所得税 (522) (3,784) 净利润 1,059 168,604 20 财务收入/(费用) 合并 公司 2001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1,208 5,826 1,138 689 减:利息支出 - (268,998) - (11,444) 利息净支出 1,208 (263,172) 1,138 (10,755) 加:汇兑收益 - 334 - 210 其他 (12) (910) (12) (832) 1,196 (263,748) 1,126 (11,377) 减:资本化利息 - 45,341 - - 1,196 (218,407) 1,126 (11,377) 21 投资收益/(损失) 合并 公司 2001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成本法 债券投资收益 - 1,703 - - 其他投资收益 - 2,486 - 2,192 按权益法 应占联营公司净利润 - 3,959 - - 应占子公司净(亏损)/利润 - - (982) 114,100 投资跌价准备 - (5,795) - (5,795) 合计 - 2,353 (982) 110,497 22 所得税 合并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新置换业务 108,002 3,627 新增业务 23,818 - 化工业务 - 157 本年度 131,820 3,784 新置换业务和新增业务 本公司须就其应纳税所得额按33%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化工业务 根据国家财政部及国家税务局颁发的有关文件,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所得税率为15%。联营公司享有“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其所适用的所得税率为33%,1996 年为其第一个获利年度。 23 承担 (a) 资本承担 合并 公司 2001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但未拨备(a) 134,604 1,547 134,604 1,547 已批准但未签约(b) 2,401,982 503,000 2,287,482 503,000 2,536,586 504,547 2,422,086 504,547 (a) 本年末金额乃本公司拟收购之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附注2)截至2001 年9 月24 日之代价产生的资本承担,须于收购完成时支付。 (b) 本年末金额乃本公司自2002 年1 月1 日起至完成建设现有污水处理厂在建项目的预计资本承担人民币2,287,482,000 元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责任公司就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回用工程的资本承担人民币114,500,000 元。 (b) 经营租赁承担 本公司向现控股股东租用若干办公室。根据该合同,于2001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需于未来支付之最低租赁费用总额如下: 合并 公司 2001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450 450 450 450 一年至五年以内 1,800 380 1,800 380 五年以上 6,300 - 6,300 - 8,550 830 8,550 830 此外,本公司向第三者租用若干收费站房屋,并签定了无标明租赁期的经营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每年需支付的租赁费总额为人民币380,000 元。 24 关联方关系 新置换业务及新增业务 (a)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现控股股东,最终控股公司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 新置换业务及新增业务受其监控 天津中水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新置换业务和新增业务 (b)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2001 年1 月1 日 增加数 2001 年12 月31 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1,724,278 - 1,724,278 天津中水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 20,000 (c)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2001 年1 月1 日 增加数 人民币千元 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百分比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839,020 63.08 - -
企业名称 2001 年12 月31 日 人民币千元 百分比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839,020 63.08 (d)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主要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李伟斌律师行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所经营的律师行 天津市排水公司 同受市政局监控的国营企业或公司 天津市市政道桥建筑工程公司 同受市政局监控的国营企业或公司 天津市第一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市政局监控的国营企业或公司 天津市第二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市政局监控的国营企业或公司 天津市第三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市政局监控的国营企业或公司 天津市第五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市政局监控的国营企业或公司 天津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市政局监控的国营企业或公司 排水管理处第二排水管理所 同受市政局监控的国营企业或公司 天津市排水工程公司 同受市政局监控的国营企业或公司 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 同受市政局监控的国营企业或公司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同受市政局监控的国营企业或公司 24 关联方关系(续) 化工业务 (a)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原控股股东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 原子公司为: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碱厂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化工厂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沽化工厂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供销公司 天津渤海集团财务公司 (b)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主要是本公司原对其有重大影响力的天津永利电力联合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属下非上市企业。 25 关联交易 新置换业务及新增业务 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新置换业务及新增业务与若干关联方在日常营运中进行的重大交易如下:
关联方的名称 交易性质 2001 年 人民币千元 收入: 天津市排水公司 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注释(a)) 417,944 天津市排水公司 承建污水处理厂工程收入(注释(b)) 91,013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海河桥建设管理收入(注释(c)) 2,730 支出: 道桥公司 道路维修及保养开支(注释(d)) 2,750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室租赁费用(注释(e)) 450 李伟斌律师行 法律顾问费(注释(f) 1,921 其它: 关联建设商 预付污水处理建设成本(注释(g) 186,940
自2000 年12 月21 日至 关联方的名称 2000 年12 月31 日止 人民币千元 收入: 天津市排水公司 11,890 天津市排水公司 -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支出: 道桥公司 92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13 李伟斌律师行 - 其它: 关联建设商 - 25 关联交易(续) 新置换业务及新增业务(续) 注释: (a) 此乃本公司按照一份《污水处理委托协议》提供污水处理服务予天津市排水公司所应取得的收入,详见附注1。 (b) 此乃本公司根据与天津市排水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收费协议》而承建污水处理厂工程所应取得的收入,详见附注2。 (c) 此乃本公司提供海河桥项目管理服务予现控股股东所应取得的收入,详见附注2。 (d) 根据一份道路维修养护委托协议,天津市市政道桥建筑工程公司(“道桥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有关东南半环城市道路的维修及养护服务,并按中国建设部不时发出的《全国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建设部城[1993]第412 号文件)所规定的费率收取费用。 (e) 此乃本公司按照一份办公室租赁协议应支付现控股股东的办公室租赁费用。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向现控股股东租用其物业作为办公室,租金为每年人民币450,000 元。每三年按一名独立评估师厘定的市场价格予以调整。 (f) 此乃本公司为新增业务项目和一般常年性的法律咨询而发生的费用,李伟斌律师现受聘本公司独立董事之职。 (g) 此乃本公司自2001 年9 月24 日至2001 年12 月31 日止期间发生的应支付予关联方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成本: 关联方名称 2001 年 人民币千元 天津市第一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5,022 天津市第二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7,791 天津市第三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6,899 天津市第五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2,311 天津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130,611 排水管理处第二排水管理所 800 天津市排水工程公司 4,506 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 5,000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4,000 合计 186,940 (h) 道路及收费站业务共有十六个收费站,根据一份土地租赁协议,十六个收费站其中十三个收费站所位处的土地乃由天津市政局永久免费授予本公司作收费站使用。 25 关联交易(续) 化工业务 自2000 年1 月1 日至 2000 年12 月20 日止 人民币千元 收入 产成品销售收入 390,832 原材料及备件销售收入 106 加工费收入 21,552 贷款利息收入 3,131 管理费收入 700 固定资产租金收入 2,598 支出 原材料及备件支出 697,,070 购入固定资产 2,960 支付加工费 74,641 其它支持服务费用 11,621 土地及配套设施的租赁费用 3,616 职工福利费支出 26,381 维修保养费支出 600 26 董事酬金 于2001 年内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本公司董事支付了酬金(包括薪金、房屋津贴及其他津贴)人民币2,260,000 元和替董事支付了退休福利费人民币20,000 元,共计人民币2,280,000元(2000 年:人民币351,000 元),其中包括向独立非执行董事支付之酬金人民币780,000元(2000 年:人民币12,000 元)。 27 会计科目及对比数字 若干会计科目及对比数字已进行了重分类调整,以符合自2001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 28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2002 年2 月28 日本公司第2 届董事会第22 次会议决定,本公司将按面值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期限为5 年。该项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有待于2002 年举行之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9 会计报表的核准发出 本会计报表已于2002 年2 月28 日经由本公司董事会核准发出。 附件1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的补充资料 根据中国会计规则及香港会计原则编制帐目之间出现的重大差异 分别按中国会计规则及香港会计原则编制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帐目之间的差异载列如下: 净利润 资产净值 合并 合并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规则编制 267,634 1,567,888 冲回不予确认的拟派股利 - 106,400 按香港会计原则编制 267,634 1,674,288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1.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4. 在其它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马白玉 200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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