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格三星:部分法人股被冻结
2002-03-06 23:08
深圳市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法人股5000万股被冻结, 冻结时间从2002年2月27日至2003年2月27日,具体原因为:1998年7月9日,南航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深圳赛格集团财务公司签订《同业外汇拆借协议》,赛格财 务公司拆出美元200万元,拆借利率8.8%,期限从1998年7月9日至1998年10月9日, 共3个月,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拆借协议到期后经多次展期, 截止2000年6月30日赛格财务公司应偿还南航财务公司贷款本金和利息合计 2,202,130.88美元。协议到期后,赛格财务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2000年7月10 日,南航财务公司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赛格财务公司和赛格集团。 2000年11月3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穗中法经初字第341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 1、被告赛格财务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拆借资金200万元美元 和利息给原告南航财务公司。 2、被告赛格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同时裁定冻结、查封被告赛格财务公司和被告赛格集团公司价值2,202,130.88 美元的财产。2002年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穗中法执字第274、27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查封被执行人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赛格三星 (股票代码000068)股票5000万股,包括红股和配股。冻结时间从2002年2月27日 至2003年2月27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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