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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重大诉讼公告
2002-03-12 23:04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3月12日下午对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A股法人股65,098,412股执行拍卖。结果拍卖成交价为 每股人民币0.36元,总成交金额23,435,428.32元。受买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拍卖行为广东旭通达拍卖行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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