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水泥:2001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公告
2002-04-02 19:13   

     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于二00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收到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持有本公司38.74%的股份)和中国建筑材料西北公司(持有本公司2.91%的股份)《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提案》。经二00二年四月一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将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中国建筑材料西北公司提名关于何雁明先生、赵守国先生、李国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提交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三:人员简历
  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现就提名何雁明为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陕西省耀县水泥厂
  2002年3月28日 于耀县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建筑材料西北公司现就提名李国伟为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建筑材料西北公司
  2002年3月28日 于西安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现就提名赵守国为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陕西省耀县水泥厂
  2002年3月28日 于 耀县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何雁明,作为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何雁明
  2002年3月28日 于 西安 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国伟,作为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国伟
  2002年3月28日 于西安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守国,作为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赵守国
  2002年3月28日 于西安
  人员简历
  李国伟,男,47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大学兼职教授。曾任陕西省建设银行行长秘书、陕西省投资银行副行长、国泰证券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成都分公司副总经理兼西安营业部总经理。
  赵守国,男,39岁,经济学博士,西北大学经济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民经济和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导师。西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发展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西安市社会科学院特邀研究员、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1年7月获中国证监会第一期独立董事结业证书。
  何雁明,男,49岁,西安交通大学经济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国际金融与证券管理方向的硕士生导师,中国证监会西安证管办专家,NASDAQ研究论坛会员,澳大利亚银行家协会会员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陕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01年12月获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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