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股份:200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
2002-04-02 19:3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4月2日上午在北京市新大都饭店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晓光先生主持。 出席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共代表股东4名,持有或代表股份79866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亿股的72.6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大会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9866740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9866740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60元“ ”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396000000.00元。具体实施时间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公告。 同意:79866740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修订公司章程; 同意:79866740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79866740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79866740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邸晓峰、胡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大会形成的《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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