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清洗: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2002-04-04 22:42   

     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02年4月3日下午在
北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七名,实到六名,董事潘好龙先生
因在进修故未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0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7903147.61
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5790314.76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2895157.38元,加上年
度未分配利润106855846.15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6073521.62元。经董事
会讨论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1年末股本总数176,265,000股为基数,每
10股送红股1股,每10股派现金0.25元,计4,406,625.00元,余额151666896.62元
转入下一年度。
    五、《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分配次数:2002年度分配利润一次;
    2、分配比例: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不低于10%,
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不低于10%;
    3、分配形式: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以现金或送股或两者结合的方式;
    4、说 明:以上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在实施时需董事会以分配预案的
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正式实施,且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发展和盈利
情况做出调整选择的权力。
    以上报告及预案均需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八、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九、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及审议事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3日
    附件一:

     公布2001年年度报告及董事会决议公告

    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02年4月5日公布2001年年度报告及董事会决
议公告,“蓝星清洗”将于2002年4月5日上午9点30分起停牌1小时,2002年4月5
日上午10点30分整起恢复交易。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01年 2000年 2001年比2000年增减
净利润(万元) 5790.31 6428.19 -9.92%
每股收益(元) 0.33 0.42 -9.92%
每股净资产(元) 4.47 3.72 +20.16%
净资产收益率(%) 7.35 11.25 -34.67%
    二、2001年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再融资预案及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

    1、2001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57903147.61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5790314.76元,提取5%法定公益
金2895157.38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06855846.15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156073521.62元。经董事会讨论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1年末股本
总数176,265,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1股,每10股派现金0.25元,计
4,406,625.00元,余额151666896.62元转入下一年度。
    2、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02年再融资预案: 无
    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200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另行公告。

     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3日

     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4月3日下午在北
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陆韶革先生应出差在
外故未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01年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
    六、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七、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年度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严格监察,现就
有关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在
管理运作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进一
步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运作。
    2、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2001年配股募集资金按有关规定设立银行专户存储,严格执行股东
大会决议投入使用。
    4、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所出出具的公司2001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
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允,程序完备,不存在内幕交易,
无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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