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 都 A:调整会计政策的议案等
2002-04-05 23:11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4月4日在洛
阳市春都路126号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5 人,实到 5人,公司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选举贾洪雷先生为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2001年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董
事会将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其它应收款)的坏帐计提调整如下:
    1、原会计政策中,应收款项为2-3年者,坏帐计提比例由20%调整为40%;
应收款项为3-4年者,坏帐计提比例由50%调整为60%;应收款项为4-5年者,坏
帐计提比例由70%调整为80%。
    2、关联方与非关联方计提比例一致。

    特此公告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4月4日


附件:简历

     贾洪雷,男,47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洛阳轴承厂检
验科副科长、质量处副处长、处长,洛阳轴承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集团事
务部部长、法律顾问室主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4月4日在洛
阳市春都路126号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选举赵葆银先生为本届监事会召集人。

    特此公告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2年4月4日
附件:简历
赵葆银:男,53岁,大专学历,党员,高级经济师,河南省劳动学会常务
理事。曾任洛阳春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人事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河南
春都饮品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
书记、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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