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02-04-05 21:19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二○○二年四月四日在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凌克主持,应到董事十一人,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十一人,其中董事刁伟程、董事Bill Huang和董事陈长春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他们均书面委托董事张华纲代理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召开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召开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02年5月9日9:30-12:00 二、 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大厦5楼金地集团总部 三、 会议召集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议题: 1、 审议《二○○一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二○○一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二○○一年利润分配预案》 4、 审议《二○○一年财务决算和二○○二年度财务预算》 5、 审议《二○○一年年度报告》和《二○○一年年度报告摘要》 6、 审议《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7、 审议《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8、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用不超过公司三分之一净资产的自有暂时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的议案》 9、 追加确认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2001年12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决议公告) 10、 审议《关于续聘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二○○二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 出席人员资格: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截至2002年4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4月22日;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 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大厦5楼; 4、 登记时间:2002年4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 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以2002年4月29日下午5:00以前收到为准。 七、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大厦,邮政编码:518048 八、 联系人姓名:郭国强、张晓瑜 联系电话:0755-3303333 传真:0755-3844555 电子邮件:zxy@goldenfield.com 九、 其它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8日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二○○二年四月四日在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凌克主持,应到董事十一人,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十一人,其中董事刁伟程、董事Bill Huang和董事陈长春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他们均书面委托董事张华纲代理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董事会二○○一年工作报告》 二、 审议并通过《总裁二○○一年工作报告》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由于工作岗位调整,阎冰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经凌克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请郭国强担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对阎冰在任期内的工作表示感谢。 郭国强简历见附件一。 四、 审议并通过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凌克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张晓瑜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张晓瑜简历见附件二。 五、 审议并通过二○○一年利润分配预案和二○○二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2001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20,277,004.32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按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净利润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 按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净利润计提10%法定公益金; 3、 以2001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1.80元(含税)。 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7,621,603.46元。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预计: 1、 分配次数:公司2002年度分配利润一次; 2、 分配比例:不超过2002年度税后利润的30%;上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不作分配; 3、 分配形式:分配采取派发现金红利的形式; 4、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是否转增股本; 5、 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保留调整分配政策的权利。 六、 审议并通过公司二○○一年度财务决算及二○○二年度财务预算的预案 七、 审议并通过公司《二○○一年年度报告》和《二○○一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关于董事会授权总裁办理投资设立深圳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上海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事宜的议案 为了实施公司地产的发展战略,及建立高效与安全的集团管理架构,董事会决定投资设立深圳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上海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公司注册资本规模均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总裁办理上述两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该两项投资均不涉及关联交易。 九、 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 审议并通过《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四、 审议并通过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预案 本届董事会提名凌克、孙聚义、张华纲、周品、于水、陈必安、陈长春、Bill Huang、陈济民、刁伟程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见附件三。 十五、 审议并通过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预案 本届董事会提名靳庆军、陈劲、于韶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见附件四。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五。 十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用不超过公司三分之一净资产的自有暂时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的预案 十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二○○二年公司审计机构的预案 根据公司二○○一年十二月四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解聘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1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议继续聘请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二○○二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十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事项的议案 确定二○○二年公司审计报酬为28万元,包括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十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见公告金地临2002-005) 二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预案 公司原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金地宾馆3楼”,鉴于公司已迁至新的办公地址,董事会决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大厦”。 以上决议中,第一、五、六、七、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二十项预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 附件一:郭国强简历 附件二:张晓瑜简历 附件三:董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 附件四: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 附件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以下文件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3、《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四日
附件一:郭国强简历 郭国强,男,1963年4月生,中共党员。浙江大学理学硕士(1988年),金融学博士研究生。拥有证券代理发行、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曾任中国化工建设深圳公司进出口三部经理、党总支委员,荣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深圳)总部融资四部副总经理,现任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 附件二:张晓瑜简历 张晓瑜,女,1970年12月生,中共党员。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至1996年在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任公务员,1998年至今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企业发展部、计划财务部、商贸公司工作。曾任深圳市金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现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工作。
附件三:董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 凌克,男,1959年12月生,华中理工大学无线电专业工学学士,浙江大学管理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市福田外贸公司经营部部长,深圳市金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 孙聚义,男,1952年4月生,天津财经学院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天津财经学院讲师,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现任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本公司副董事长。 张华纲,男,1962年10月生,工学学士,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赛格宝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经营部部长、副总经济师,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周品,男,1956年6月生,美国国际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副教授。曾任湖南高等财经专科学校财政系副主任,湖南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董事、总裁,深圳新开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陈必安,男,1962年6月生,湖南大学工学硕士,工程师。曾任职于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恒实业公司,历任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陈长春,男,1967年1月生,浙江大学工学博士,经济师。曾任杭州工程技术学院计算中心主任,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经营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北京金地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刁伟程,男,1963年6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曾任深圳中航企业集团公司经理部副经理、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综合业务部副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业务部经理。现任深圳鹏基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Bill Huang,男,1962年9月生,华中理工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工学学士,美国伊利诺依斯大学电子工程与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美国UT斯达康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技术长官,本公司董事。 陈济民,男,1944年11月生,清华大学土建系结构理论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建二局一公司经理,广东大亚湾核电站HCCM核电建设公司副总经理,深圳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产部负责人,深圳物跃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建二局深圳南方建筑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方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于水,男,1971年7月生,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学士,经济师。曾任深圳市信和达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投资部业务副经理,现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金融证券部业务经理。
附件四: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 靳庆军简历 靳庆军,男,1957年8月生,1982年获安徽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文学学士,1987年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国际法专业法学硕士。曾任江西省政法干校助教、香港马士打律师行律师、英国律师行Clyde & Co.律师、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现任信达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靳庆军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国际法学会会员、中国海商法学会会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华盛顿上诉法院中国法律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获证券法律业务从业资格。 陈劲简历 陈劲,男,1968年1月生,浙江大学管理工程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现任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助理、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教育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会员、国际技术管理协会会员、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系统动力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特约研究员,浙江省创造学会理事。 于韶光简历 于韶光:男,1962年3月生,山东省乳山市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行业技术部副总经理/房地产组组长、资深高级经理。1983年7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现东北大学)有色金属冶金系,获工学学士;1997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1983年8月至1997年3月在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从事有色金属冶金工艺设计、研究与咨询工作,先后被聘为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在此期间,曾于1995年至1996年借调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办公厅任公司领导秘书。
附件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于韶光,作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于韶光 2002年4月3日于深圳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靳庆军,作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靳庆军 2002年4月2日于深圳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劲,作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劲 2002年4月2日于杭州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靳庆军先生、陈劲先生和于韶光先生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4日于深圳市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二○○二年四月四日在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赵汉忠主持,应到监事五人,出席及授权出席监事五人,其中监事廉宇强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监事会召集人赵汉忠代理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监事会二○○一年工作报告》 二、 审议并通过公司《二○○一年年度报告》和《二○○一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 审议了二○○一年利润分配预案和二○○二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四、 审议并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 审议并通过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预案,提名赵汉忠、廉宇强、庄维聪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拟提交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候选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见附件。 附件:候选监事简历和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四日
附件:候选监事简历和基本情况 赵汉忠,男,1957年4月生,华中理工大学电机专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曙光控制微电机厂副厂长、厂长,深圳市金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党总支副书记。 廉宇强,男,1963年7月生,财务及会计管理硕士,会计师。曾任南京师范大学财务科长、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主任、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稽核室副总经理,现任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监事。 庄维聪,女,1964年12月生,广东省财经学校会计专业毕业,会计师。曾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综合部高级业务经理,现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金融证券部高级业务经理。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