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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桑达A:召开股东大会等
2002-04-08 22:52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4月8日在本 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佟保安先生主持,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二OO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将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增发新股及相应授权事 项有效期延长一年的提案; 三、关于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年度审计单位。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见附件四) 五、关于傅新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提案; 由于傅新江先生工作调动,董事会同意其辞去董事职务。 六、关于推荐王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简历见附 件一) 七、关于设立独立董事及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向公司二OO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名杨淑雯女士、王捷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须报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 方可作为本公 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见附件三) 八、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九、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见附件六) 十、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见附件七) 十一、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见附件八) 十二、关于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见附件五) 十三、关于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⑴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⑵会议时间:2002年5月9日上午9:00 ⑶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6号桑达大厦三楼会议厅 ⑷会议方式:现场逐项投票表决的方式 2、会议审议事项: ⑴审议公司二OO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⑵审议公司二OO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⑶审议公司二OO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⑷审议公司二OO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⑸审议关于将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增发新股及相应授权事项 有效期延长一年的提案; ⑹审议补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OO一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⑺审议公司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OO二年度审计单位的的议案; ⑻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⑼审议关于傅新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提案; ⑽审议关于补选王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⑾审议关于选举杨淑雯女士、王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⑿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⒀审议关于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会议出席对象: ⑴截止2002年4月26日下午收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⑵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⑶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4、会议登记方法: ⑴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登记截止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交割 单)办理登记手续; ⑵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⑶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 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帐户卡和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⑷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02年5月8日下午2:30-4:3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 ⑴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⑵会务联系人:李红梅 ⑶咨询电话:3200636 ⑷传真:3200639 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78号西二层 ⑹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二年四月九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有效期至本次会议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敏,男,48岁,法学硕士,经济师。历任深圳市龙岗区金龙市场总经理、深圳 市龙广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龙岗区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长。现任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淑雯,女,1939年4月出生,深圳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成都电讯工程学 院教授、深圳大学电子工程系主任、通讯技术研究所所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评审委员。现任深圳大学新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深圳市政府科技顾问、深圳市电子学 会理事长、深圳市信息化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王捷,男,1964年4月出生,中国注册 会计师,东北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历任深圳惠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亚 太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室主任,现任深圳华晟达投资控股公司稽核部副经理。 附件三: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淑雯女士、王捷先生为深 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 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桑 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 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 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四月八日于深圳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淑雯,作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 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杨淑雯 二OO二年四月五日于深圳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捷,作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捷 二OO二年四月二日于深圳
附件八: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三届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三届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4月8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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