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吉轻工:以抵押物抵偿债务的公告等
2002-04-10 22:48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以抵押物抵偿债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轻工”),于2002年3月28日分别与 大连保税区腾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连腾飞”)、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万吉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大连万吉”)、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清算组(下称“省国投清算组”),签订了《抵押物抵偿债务合同书》,就以抵 押物抵偿债务达成一致。同日吉轻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抵押物抵 偿债务”的议案。 二、有关各方介绍 1、吉轻工地址:长春市建设街81号; 法宝代表人:王鹏; 2、大连腾飞 地址:大连保税区仓储加工区IA-14; 法定代表人:刘力 该公司曾为吉轻工下属子公司,2001年11月26日,吉轻工与长春创世实业有 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吉轻工持有的大连腾飞100%股权转让给长春 创世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1900万元。长春创世实业有限公司曾于2001年6月4日 与省国投清算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受让省国投持有的吉轻工国有法人股 1019.6万股(公告刊登在2001年6月9日《证券时报》上),由于未全额支付股权转 让款,并且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双方于2001年12月28签订了“解除《股权转让协 议》之协议”,解除了原《股权转让协议书》。 3、大连万吉 地址:大连开发区沈阳路红梅南望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万殿卿 该公司原为吉轻工下属子公司,2000年12月22日,吉轻工委托长春聚丰拍卖行 对大连万吉公开拍卖,买受人:长春恒顺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拍卖成交价格为人 民币1元(公告刊登在2000年12月27日《证券时报》上)。长春恒顺新技术开发有限 公司曾于2001年6月4日与省国投清算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受让省国投持有 的吉轻工国有法人股1000万股(公告刊登在2001年6月9日《证券时报》上),由于未 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并且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双方于2001年12月28签订了“解除 《股权转让协议》之协议”,解除了原《股权转让协议书》。 4、省国投清算组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72-2号; 负责人:王琪。 三、以抵押物抵偿债务基本情况 截止2002年3月31日,吉轻工欠省国投清算组债务本息共计人民币1733.91万元, 该欠款由大连腾飞和大连万吉以位于大连市保税区的在建工程作抵押担保。 吉林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大连保税区的在建工程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书》,确认该在建工程的评估值为1891.67万元。 国投清算组同意以大连保税区的在建工程抵偿吉轻工所欠的债务(包括所发生的 全部利息),并且同意承担该在建工程对大连渤海顺达建筑工程公司的全部工程欠款 人民币121万元。 四、本次抵偿完成后对公司的影响 吉轻工与大连腾飞、大连万吉、省国投清算组签订《抵押物抵偿债务合同》生效后, 吉轻工与省国投清算组的债权债务已清偿完毕,大连腾飞、大连万吉的担保责任同时解 除。为支持吉轻工资产重组,大连腾飞、大连万吉于2002年3月28日为吉轻工出具了《放 弃债权承诺书》,同意按评估值为吉轻工抵偿所欠省国投清算组的债务,同时放弃其对 吉轻工所形成的同等数额的债权。 五、备查文件 1、《抵押物抵偿债务合同书》; 2、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吉林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4、大连腾飞出具的《放弃债权承诺书》; 5、大连万吉出具的《放弃债权承诺书》。 特此公告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0日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01年度 报告、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延期披露的公告
由于本公司2001年报审计工作涉及外埠下属子公司,给审计工作带来诸多不 便,未能在预计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现将本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延期 至2002年4月3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工作的通知》规定,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2001年年度报告,故 公司将季报披露时间一并推迟至2002年4月30日。 特此公告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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