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彩建设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2-04-11 20:21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中文名称: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GuangCai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家华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8号荟芳园A栋三楼
   联系电话:(0755)6648037-215 传真:(0755)6406604
   电子信箱:cjh1964@sina.com
   公司授权代表:张宇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8号荟芳园A栋三楼
   联系电话:(0755)6648037-238 传真:(0755)6072025
   电子信箱:zsaner@163.net
  四、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8号荟芳园A栋三楼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8号荟芳园A栋三楼
   邮政编码:518052
   公司电子信箱:gcjs0046@sina.com.cn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光彩建设
   股票代码:000046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主要利润指标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总额: 87,472,458.21
  净利润: 37,608,725.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4,122,980.87
  主营业务利润: 120,605,080.73
  其他业务利润: 407,725.36
  营业利润: 83,986,713.67
  投资收益: -483,572.87
  补贴收入: -
  营业外收支净额: 3,969,317.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047,923.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1,728,402.36
  备注: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为: 营业外收支净额及投资收益
  涉及金额: 3,485,744.54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 目 2001年 2000年(披露数) 2000年(调整后) 1999 年(披露数) 1999年(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元) 345,280,127.17 275,170,592.07 275,170,592.07 103,185,769.62 103,185,769.62
  净利润(元) 37,608,725.41 37,843,868.12 37,300,047.04 135,419,657.82 132,061,114.95
  总资产(元) 2,184,248,643.40 1,304,624,597.81 1,299,454,354.73 869,563,688.02 866,205,145.15
  股东权益(元) 963,666,387.21 555,223,990.88 550,217,102.98 537,868,905.26 534,510,362.39
  (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每股收益(摊薄)(元/股) 0.1541 0.185 0.182 0.661 0.645
  每股收益(加权平均) 0.1651 0.185 0.182 0.661 0.645
  扣除非经常性 0.1398 0.180 0.178 0.019 0.003
  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每股净资产(元/股) 3.948 2.71 2.685 2.625 2.60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3.900 2.626 2.602 2.475 2.459
  每股经营活动 -1.164 0.293 0.293 -0.241 -0.241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3.90 6.82 6.78 25.18 24.71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4.69 6.82 6.85 25.18 24.71
  扣除非经常损益 3.54 6.65 6.62 0.96 0.95
  后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损益
  后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4.25 6.65 6.69 0.96 0.95
   三、本年度利润附表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2.52 15.03 0.4941 0.5295
  营业利润 8.72 10.47 0.3441 0.3688
  净利润 3.90 4.69 0.1541 0.165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利润 3.54 4.25 0.1398 0.1498
  第三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配股增加 本次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07,566,103 10,000,000 117,566,103
  尚未流通股合计 107,566,103 10,000,000 117,566,103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97,321,722 29,196,516 126,518,238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97,321,722 29,196,516 126,518,238
  (三)股份总数 204,887,825 39,196,516 244,084,341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截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总数为74,707人。
  2.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单位:股) 比 例
  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7,566,103(未流通) 48.17%
  汉兴证券投资基金 1,000,077 0.41%
  北京仕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01,980 0.28%
  同智证券投资基金 503,445 0.21%
  李怀军 448,600 0.18%
  景阳证券投资基金 422,156 0.17%
  皖信第二证券部 407,600 0.17%
  葛锦芳 382,526 0.16%
  龚焰 379,800 0.16%
  上海财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88,000 0.12%
  未发现前10名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48.17%股份(未流通股)的法人股东为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初持股量107,566,103股,报告期内因参与配股,持股量增加1,000万股,年末持股数量为117,566,103股。该公司已将所持股份质押,其中40,000,000股质押给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西单支行,质押期限从2001年6月18日至2004年6月18日;37,566,103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质押期限从2001年8月16日至2003年8月16日;40,000,000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质押期限从2001年9月4日至2003年9月4日。
  3.控股股东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卢志强;成立日期:1995年7月。公司经营范围:工业、农业、商业、科技、文化教育项目的筹资、投资与经营;新技术、新产品的投资与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股权结构:山东泛海集团公司,出资35,600万元,占71.2%,山东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20%,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出资 1,500万元,占3%,另有八家股东出资合计占5.8%。
  该股东的控股股东为山东泛海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卢志强。公司经营范围:科技开发、教育、金融投资、食宿服务、建筑、装饰及建材、通讯及电子设备、机械、化工制品、文体娱乐用品、家俱、橡胶、塑料制品、食品饮料、广告咨询、储运服务、五金、交电、日用杂品、糖、酒、茶、房地产经营。持有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1.2%的股权。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4.公司无其他持股10%以上的股东。
  第四章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基本情况
  董事长:卢志强,男,49岁,任期从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年初和年末持股数量均为0股,为控股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副董事长兼总裁:李明海,男,35岁,任期从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年初和年末持股数量均为0股,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董事兼常务副总裁:余政,男,41岁,任期从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年初和年末持股数量均为0股,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董事:黄翼云,男,47岁,任期从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年初和年末持股数量均为0股,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副总裁;
  董事:岳献春,男,38岁,任期从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年初和年末持股数量均为0股,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副总裁;
  董事兼副总裁:郑东,男,39岁,任期从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年初和年末持股数量均为0股,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独立董事:洪远朋,男,66岁,任期从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年初和年末持股数量均为0股;
  监事长:陈逢祥,男,53岁,任期从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年初和年末持股数量均为0股,任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
  监事:兰立鹏,男,38岁,任期从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年初和年末持股数量均为0股,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财务总监;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家华,男,37岁,任期从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年初和年末持股数量均为0股,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财务总监:匡文,男,32岁,任期从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年初和年末持股数量均为0股,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职工代表监事:张宇,女,33岁,任期从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年初和年末持股数量均为0股,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二、年度报酬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除在公司任职的三名董事、一名监事外,其余董事、监事均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工作性质、参考相关公司平均水平提出,经股东大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根据行业及地区平均工资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统一的薪酬标准、岗位工资制度基础上,审议确定。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额为137万元。
  金额最高的三名董事同时也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年度报酬总额为84万元,独立董事津贴每月4,000元,因公司工作需要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年度报酬在20万元以上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人,10万元—20万元的高级管理人员有1人,5万元—10万元的董事及监事2人。
  未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在股东单位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有:卢志强、岳献春、兰立鹏,在关联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有黄翼云、陈逢祥。
  三、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邱国标、韩晓生,离任原因:换届选举;
  报告期内离任的监事:谢伯阳,离任原因:换届选举;
  报告期内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副总经理黄翼云,离任原因:工作调动;
  副总经理张翰华,离任原因:退休;
  财务总监孙丁红,离任原因:任期届满。
  第四届董事会聘李明海任公司总裁,余政任常务副总裁,郑东任副总裁,陈家华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匡文任财务总监,任期均为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
  第五章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现状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社会效益最大化、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项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并逐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修改了公司章程,进一步制订和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裁工作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信息披露管理规定》以及各项系统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促进了公司健康发展。董事会全体董事诚信、勤勉、尽责,监事会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均遵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要求进行;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对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
  3.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会议按规定程序召集、召开;董事选举程序规范,已聘任1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位董事能够履行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要求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证董事会依法运作与决策。
  4.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按法定程序召集、召开;监事选举程序规范,监事会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各位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及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5.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内部实行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已初步建立了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目前,公司正积极着手建立和完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经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相关利益者:公司能够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与之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7.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认真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均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01年12月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地履行了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影响。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的两次正式会议和一次临时会议,对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决策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六章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
  一、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5月26日召开,会议决议刊登于2001年5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2001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0月12日召开,会议决议刊登于2001年10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2月22日召开,会议决议刊登于2001年12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
  一、公司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1.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投资。200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主要来自公司在青岛地区房地产的销售和深圳地区消防电子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全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主营业务收入为34,528.01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12,060.51万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了25.47%和56.1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86.42%以上,房地产全年销售收入29,837.48万元,销售成本18,232.50万元,毛利率38.89%;消防电子产品实现主营业务利润1,258.54万元,占公司全部主营利润10.44%,全年销售收入2,850.46万元,销售成本1,586.90万元,毛利率44.33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或结构较前一报告期未发生变化。
  (二)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1.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从事消防报警设备的生产、销售。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持股92.5%。2001年公司完成了立式、琴台式标准联动柜、智能感温探测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数项新产品的研发,通过了国家消防产品检测中心的认证检验,并成功地投入市场进行销售;完善了9700系列控制器的技术指标,增加了功能,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系统的稳定性。年内增加生产面积2000平方米,增设了SMT自动生产线,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50.46万元,较上一年增长109.87 %;实现税后利润399.95万元,较上一年增长123.16%,年末总资产2,247.98万元,年度净利润399.95万元。
  2.青岛泛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从事大型住宅小区“青岛泛海名人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注册资本1250万美元,本公司持股70%。2001年公司按计划完成了青岛泛海名人广场一期5栋高层公寓及1栋综合服务楼的施工建设,并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因公司制定了较好的销售策略,并抓住北京申奥成功,青岛成为协办城市的机遇,大力促销,一期公寓销售情况良好,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9,452.96万元,实现净利润6,195.27万元。
  3.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原名北京工体泛海物业开发企业,从事大型住宅小区“光彩国际公寓”项目的开发、建设。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本公司出资占40%。2001年5月28日举行了“光彩国际公寓”开工奠基仪式。至年末,完成了项目土方护坡和降水工程、CFG桩复合地基处理工程、地下防水工程、地下结构工程及地上一层结构施工,总施工面积5.38万平方米。2001年7月,公司取得了光彩国际公寓预售许可证(京房市外证字第346号),2001年11月6日样板房正式对外开放,并确立了“财富阶层,非凡生活”的推广主题,为2002年销售工作的全面展开作了铺垫。公司年末总资产97,979.62万元。
  4.深圳市光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原名深圳市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工业区和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系深圳市甲级资质物业管理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本公司持股90%, 2001年,公司以转变经营观念、改善服务质量为工作重心,提升物业管理水准,努力为业主做实事,排忧解难,受到业主欢迎。年内完成了ISO9000换版工作,市场拓展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59.66万元,年末总资产1,449.22万元,实现净利润36.38万元。
  (三)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1.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全年采购总额的百分比
  公司以房地产为核心业务,项目开发以招标方式总包给建筑公司,因此主要建筑材料由承建商提供。由供应商直接提供给本公司的商品主要包括机电及空调、门窗及卫生洁具等外装和内装材料,该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采用了招投标竞价的方式。2001年,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全年采购总额的39.38%。
  2.公司向前5名客户销售额合计占公司销售总额的百分比
  公司房地产开发以商品房为主,其主力客户群一般为个人购房,客户比较多而且分散。2001年,公司向前5名客户的销售额合计占全年销售总额的比例为18.12%。
  (四)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2001年公司经营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是主营业务收入偏低,与公司经营规模不相适应,产生的原因是公司开发的主要项目仍处于投入开发期。
  针对主要矛盾、主要问题,公司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
  1.加强资金调度管理,集中资金以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加快项目的开发进度。2001年5月,配股资金到位后,即按计划及时足额投入到北京光彩国际公寓和青岛泛海名人广场两个项目,有力地推动了两大项目的开发进度。
  2.加大项目报批报建力度。深圳地区项目由于政府土地管理政策调整及历史原因,报批较为复杂。经过努力,2001年,南油物业广场项目报批取得进展,领取了土地规划许可证及房地产证,太子山庄三期和光彩逸园项目的报批也进入了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阶段。
  3.调整了项目管理结构,强调集中、统筹指挥。年内,董事会决定组建光彩建设集团,设立北京管理总部,统一协调公司在北京、青岛等外地项目的开发,更好地调度资金,控制成本,最大化地提高项目开发建设的经济效益。
  4.加大销售力度,重点开展了青岛项目的营销工作。2001年公司有效开展了青岛泛海名人广场一期5栋高层公寓的销售,由于制订并实施了恰当的价格政策,全年青岛项目的平均售价较开盘时预测的平均价高出10%以上;北京申奥成功,青岛项目适时利用奥运主题推出创意销售策略,获得成功 。
  5.大力支持前景良好的企业扩大生产和经营。2001年,公司对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从政策、资源分配上适当倾斜,支持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能;增设营销网点,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年内三江公司实现净利润在前一年基础上增长123.16 %,为公司业绩的稳定作出了贡献。
  二、报告期内的投资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01年5月实施了配股,募集资金40,024万元,至报告期末累计使用资金超过33,000万元,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名 称 计划投资 实际投入 实际投资日期
  北京光彩国际公寓C、D栋 13,000 13,000 2001.5
  支付青岛泛海物业发展有限 15,000 15,000 2001.5
  公司70%股权转让款
  补充流动资金 5,000 5,000 2001.5—12
  深圳太子山庄9、10、11号楼 7,000 0
  深圳太子山庄三期(9、10、11号楼)项目,计划投入配股资金7,000万元,至报告期末计划未完成,7,000万元暂存银行。
  2.项目进度及收益情况
  A.2001年,公司完成对青岛泛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的收购。该企业开发建设的青岛泛海名人广场一期5栋高层公寓年内全部竣工,销售业绩良好,年度净利润 6,195.27万元,公司分利4,336.69万元,所产生的利润构成公司2001年业绩的主要来源。
  B.北京光彩国际公寓C、D栋,2001年全面施工,至年底已完成地下基础及地上一层主体施工,已申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原计划于年底前开始预售,因销售策略变化,预售计划作了相应调整,年内该项目未产生收益。
  C.太子山庄三期项目,原计划年内完成报批,并开始地下基础施工。2000年下半年,公司根据深圳市计划局关于太子山庄三期项目的立项批文及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审批通过的设计要点制定了该项目的配股资金使用方案(南油集团原代表政府行使土地行政管理权,其批准的规划设计要点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南油集团土地行政管理权被深圳市国土局收回后,原南油集团审批过的项目要由市国土局复核,复核过程中市国土局发文对大南山一侧片区的规划进行调整,导致处于该片区的本项目审批暂停,公司无法按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7,000万元暂时闲置。
  公司一直尽力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反映情况。截止2001年底,工作已获得进展,项目所在地国土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实事求是处理太子山庄开发规划,重新核查公司报审方案,目前,审批工作尚未结束。本公司充分理解政府主管部门对太子山庄项目的调整要求,积极配合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批,力争尽早完成项目申报审批。
  (二)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项目进度及收益情况
  1.北京光彩国际中心(A)座项目:公司累计投资30,000万元,2001年6月28日举行开工奠基仪式,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地下三层基础开挖已完成,正进行负三层混凝土底板的浇制,整个工程施工正快速有序进行中,年内尚无收益产生。
  2.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2001年8月,公司董事会决议投资人民币8,000万元,参股设立武汉王家礅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占该公司股权20%。该公司已于2002年2月8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领取注册号为420100110271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报告期内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1年 2000年(调整后) 增减额 增减比例(%)
  总资产 2,184,248,643.40 1,299,454,354.73 884,794,288.67 68.09
  长期负债 200,173,250.00 27,190,575.00 172,982 675.00 636.19
  股东权益 963,666,387.21 550,217,102.98 413,449,284.23 75.14
  主营业务利润 120,605,080.73 77,227,300.91 43,377,779.82 56.17
  净利润 37,608,725.41 37,300,047.04 308,678.37 0.83
  增减变动原因:
  1.总资产增加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2.长期负债增加系本期新增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3.股东权益增加的原因:(1)本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以10:3的比例实施了配股,增加了股本及资本公积金合计400,248,992.92元;(2)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增加;
  4.主营业务利润增加是因为报告期内房产销售较上年大幅度增加所致;
  5.净利润增加是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增加所致。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本公司2001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生产经营环境、宏观政策及法规的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由于公司主要项目在北京、深圳、青岛三市,均属国内开放较早、发展较快的城市。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中国正式加入WTO,对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经营是利好因素,对公司经营已经产生良性影响,预计将会继续对公司的经营产生积极作用。
  2.政府正深入进行体制改革,包括削减多项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收费项目,中央银行近期对人民币贷款利率进一步调低,都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营运成本,选择更积极的营销策略,推动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
  3.另一方面,加入WTO后境外资本的介入以及政府对土地政策的规范(深圳、青岛已设立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银行开发贷款条件及政府对房地产预售条件的提高,将改变房地产市场竞争的格局,对每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将是严峻的考验。实力、品牌、信誉将决定企业在新一轮竞争中的成败。对此,公司已有足够的认识和准备,必然能经受新的冲击。
  五、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
  2002年是公司进一步规范、发展之年。公司将加强企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员工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积极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尽早卸掉历史包袱,抓住时机,充分利用前三年构筑的发展平台,以项目的开发经营为中心,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使公司早日进入业绩优良、规模经营、快速发展的优秀企业行列。
  基于公司对新年度市场情况及公司项目开发前景的预期,2002年公司经营目标是:
  A.严格控制成本支出,力争公司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比2001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B.北京光彩国际公寓,北京光彩国际中心A座,深圳太子山庄三期,深圳南油物业广场,深圳光彩逸园,青岛泛海名人广场二期年内全部进入建设期。其中,光彩国际公寓完成粗装修竣工验收、光彩国际中心A座结构封顶;深圳南物广场主体工程施工开始,深圳光彩逸园、太子山庄三期项目及青岛名人广场二期年内完成报批报建,进入基坑施工阶段。
  C.增加土地储备10万平方米以上。
  为实现公司2002年经营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如下:
  1.认真组织开展北京两大项目的预售工作。2002年北京房地产市场将趋于平稳,竞争较上年激烈。公司将通过深入、全面的市场调研,制订行之有效的营销策略,聘用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人员组成营销团队,力争取得好的销售业绩,回笼资金,改善现金流状况。
  2.尽早完成深圳太子山庄三期及青岛泛海名人广场二期的报批报建。对配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一定要确保开发效益,兑现公司的承诺。
  3.增加土地储备,在政府现有政策、法规框架内,通过适当的形式、渠道,年内增加土地储备10万平方米以上。逐步形成公司房地产开发的地区布局合理、开发节奏有序、土地储备丰厚的格局。
  4.制订并分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2002年上半年完成制订公司三年发展战略,明确公司今后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步骤,并分解落实规划指标、任务,明确公司员工的奋斗方向。
  5.突出主业经营,尽快扩大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规模。为此,在现有的公司系统内,以转让股权等形式处理经营不良的企业,以资金、资源倾斜政策大力扶持优质企业,增强其持续发展能力。年内拟在深圳投资成立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
  6.加强资产管理,保持现金流的畅通。2002年要努力压缩各种费用开支,加强闲置、低效资产管理。加强银企合作,争取更大的金融支持。
  7.全面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应对新的挑战。
  (1)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年内增设独立董事一名,提高企业规范运作能力。
  (2)修订、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特别是薪酬、用工、激励、考核制度,以增强员工工作的责任心,激发员工工作的创造性。
  (3)引进优秀人才,加强公司团队建设,尤其是加强公司各部门、所属各企业经营班子的建设,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4)继续抓好企业文化建设,年内完成公司CI系统的导入和贯彻,以此为契机树立公司的企业形象。
  六、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总额为87,472,458.21元,净利润为37,608,725.41元。按公司2001年末总股本244,084,341股计算,每股收益为0.154元。经审议,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提取法定公积金10%, 计3,760,872.54元
  提取法定公益金5%, 计1,880,436.27元
  加:上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181,702,779.56元
  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13,670,196.16元
  以2001年末公司总股本244,084,3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共计24,408,434.10元。余额189,261,762.06元转入下一年度。
  七、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尚须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
  2001年,监事会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搞好监督,为促进公司稳定有序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报告期内,监事会参加了2000年度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单独召开监事会会议四次。2001年3月22日召开三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检查了公司财务工作,发表了监事会独立意见;2001年7月30日召开三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了监事会独立意见;2001年11月18日召开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了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推荐函,同意陈逢祥、兰立鹏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2001年12月22日召开四届一次监事会会议,选举陈逢祥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
  第九章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与(香港)合利建筑有限公司于1993年9月签订了合作开发荟芳园一、二期的合同,根据合同的规定,项目建成后所形成的利润在双方之间分别按51%、49%的比例进行分配。2000年(香港)合利建筑有限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对已完工的荟芳园住宅小区A、B、C、D栋项目进行结算并调高分配比例,同时要求赔偿荟芳园E栋桩基损失与未开发部分的损失。本公司认为(香港)合利建筑有限公司所提出的仲裁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并以(香港)合利建筑有限公司投入款项不及时、实际投入款项不足等原因要求调低其分配利润比例并赔偿本公司损失。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荟芳园项目与案件有关的部分进行了相关审计,2002年1月24日进行了第二次庭审,目前尚未最终裁决。
  该仲裁事项详细情况请阅读2001年1月5日、2001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光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2000年度发生的因向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5,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引发的诉讼案,目前公司已协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南油集团价值上亿元的土地,并由法院判令公开拍卖以还贷,目前土地拍卖手续正在办理中,预计公司不会发生损失。
  该诉讼详细情况请阅读2001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光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件公告。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有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三、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与关联公司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参股设立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CBD建设公司)属关联交易。
  1.概述
  武汉CBD建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武汉市汉口机场迁建开发有限公司(甲方)出资8,000万元,占股20%;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乙方)出资12,000万元,占股30%;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出资8,000万元,占股20%;本公司(丁方)出资8,000万元,占股20%;北京四通巨光高新技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戊方)出资4,000万元,占股10%。该公司经营宗旨是:通过武汉CBD建设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导入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运作机制,按照中央商务区(CBD)建设的国际惯例以及国内的成熟经验,创建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提升武汉市的城市现代化功能,推动武汉市及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科技、文化、教育产业项目投资;建筑及装饰材料销售。
  2.关联方介绍
  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科技、文化、教育、房地产、基础设施项目及产业的投资;资本经营、资产管理;酒店及物业管理;通讯、办公自动化、建筑装饰材料及设备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与上述业务相关的经济、技术、管理咨询。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20层
  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3.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函[2000]92号文件批复,建设好汉口新机场项目,实现湖北省及武汉市政府关于汉口机场搬迁后,空军移交给武汉市政府王家墩机场4000亩土地开发建设的整体规划设想,各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合作投资建设汉口新机场及开发汉口王家墩机场4000亩土地,以及相关的新军用机场建设投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合作合同。
  根据武汉市的长远发展规划,武汉市政府将对该土地周边地区(约11118亩土地)进行统一规划。武汉市人民政府将参照中央商务区建设的国际惯例以及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和北京中央商务区的建设经验,对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的开发建设给予特殊优惠政策,甲、乙、丙、丁、戊五方一致同意,按该规划,积极参与开发。
  4.本公司董事会关于本项投资事项对公司影响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通过参股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武汉CBD建设,不仅为公司储备新的项目,构筑新的发展平台,也能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收益,同时也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是落实公司2001年初计划的重要步骤,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
  该事项已经2001年8月30日召开的2001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兴业证券有限公司为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该事项详细情况请阅读《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01年8月8日刊登的光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1年9月25日刊登的兴业证券关于光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公司未有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事项。
  2.重大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的对外担保。现有的担保事项主要是历年形成的为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的担保,截止2001年12月31日,担保总额为132,452,130元,其中有39,000,000.00元于2002年2月到期并解除了本公司的担保责任。本公司已与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油集团”)就上述借款担保事项签订了反担保协议。上述借款中深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南山支社因所贷出的人民币5,000万元无法按时收回,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由南油集团偿还上述借款,本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法院于2001年6月7日查封了南油集团两块土地,经评估机构评估,该两块地市场价格远高于本公司担保贷款本息总额。
  除上述担保外,本公司本年代南油集团偿还借款及利息合计25,696,936.40元,截止2001年12月31日,南油集团仍欠本公司款项。由于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南油集团的反担保,以及上述已查封的土地,预计本公司为南油集团提供的担保及已代为偿还的借款和利息事项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未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4.其他重大合同
  2001年6月15日,公司与华西建筑企业一公司签订协议,就偿付所欠工程款及利息等计3,600万元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此协议的执行,对公司经营损益不构成影响。
  五、承诺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1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光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摘要”中就香港合利公司仲裁案作出承诺,如果仲裁案审定结果表明公司需赔偿而产生经济损失,损失在1,000万元以内由公司自行承担,损失若超过1,000万元,超过部分由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承担,并放弃因此产生的对本公司的追索权。目前该仲裁案尚未结案。
  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原聘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因该所基本情况变化,经2001年5月26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改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已于2001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予以披露。
  审计业务报酬决策程序如下: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审计师事务所的一般服务内容、参考行业收费基本情况,分别就审计业务的服务范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服务收费标准及违约责任等与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磋商,双方草拟了审计业务约定书。
  董事会秘书处将审计业务约定书按公司规定的呈批程序提交,公司审计监管部、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逐级阅批,并呈公司董事长审定。
  独立董事对上述决策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光彩建设关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向会计师事务所给付报酬的决策程序是严谨、合适的,本董事表示完全同意。
  本年度支付给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的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不含差旅费),公司未支付除审计业务费用以外的其他业务费用。
  本公司2000年度支付给深圳市华鹏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25万元,财务顾问咨询费6万元(不含差旅费)。
  七、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在报告期内受监管部门批评情况:
  深圳证管办于2001年9月24日至9月28日对本公司进行了例行巡回检查,于2001年12月3日发出了《关于要求光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深证办发字[2001]478号)。
  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针对《通知》中要求整改的事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版)》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项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公司于2001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巡回检查的整改报告。整改报告于 2001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予以披露。目前,公司在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大部分已落实,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规定,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聘有一名独立董事,已从关联方收回全部的资金借款等。
  八、其他重大事项
  1.报告期内,由于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200万美元到期未还,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行已扣划公司相当于247.1万美元的人民币存款,本公司将向南油集团行使追偿权,以保障公司利益。该事项已于2001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实施的《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新的政策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1年)》,公司对原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的修改,章程修正案经2001年12月22日召开的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01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修改后的章程全文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上披露。
  3.报告期内,公司由于实施了配股,注册资本发生了变化,经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204,887,825元增加为244,084,341元,该事项已于2001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将所持公司法人股进行了质押,分别于2001年6月19日、2001年8月17日、2001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5.报告期内,本公司持股40%的子公司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发生变更:河南圣大置业有限公司将所持股份转让给思奇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奇公司)。2001年10月25日北京朝阳区外经贸委以京经贸资字[2001]690号文批复,同意该股权转让事宜。
  2002年4月5日,该公司召开董事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同意思奇公司不再继续负责提供光彩国际公寓项目A、B栋商住楼及商业配套楼所需建设资金,相应改变房产及利润分配方式:思奇公司分得光彩国际公寓项目A、B栋商住楼7400平方米商业面积, 剩余可销售面积由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进行销售,所产生的利润按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5%、美国泛海国际有限公司15%的比例进行分配。
  6.报告期后事项:
  (1)本公司于2002年2月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参股设立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02年2月8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领取注册号为420100110271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公司于2002年4月5日已完成公司更名的工商注册登记,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光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章 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胡春元、李秉心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深华(2002)股审字第043号。
  一、财务报表(附后)
  二、财务报表附注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原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根据财政部财会[2000]25号文和财会[2001]17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并变更如下会计政策:
  期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原按账面价值计价,现改为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分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及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开办费用原在公司生产经营后按5年平均摊销,现改为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期损益;技术开发费用原按5年平均摊销,现改为在费用发生的当月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了追溯调整法,累计调减未分配利润4,407,580.86元,调减盈余公积777,808.38元,并重编了以前年度会计报表对比数字,有关因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的情况如下:
  项目 1998年及以前 1999年 2000年 合 计
  影响净损益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3,375.30) (3,067,300.02) ____ (3,170,675.32)
  开办费及技术开发费 (1,001,148.65) (291,242.85) (722,322.42) (2,014,713.92)
  合 计 (1,104,523.95) (3,358,542.87) (722,322.42) (5,185,389.24)
  减:提取两金
  法定盈余公积 (110,452.39) (335,854.29) (72,232.24) (518,538.92)
  法定公益金 (55,226.20) (167,927.14) (36,116.12) (259,269.46)
  合 计 (165,678.59) (503,781.43) (108,348.36) (777,808.38)
  影响未分配利润 (938,845.36) (2,854,761.44) (613,974.06) (4,407,580.86)
  2.会计估计变更
  由于本公司以开发经营房地产为主,根据历史数据,本公司销售房地产产生的应收款项形成坏账的比例较低,同时本公司加强了对应收款项形成和催收的控制,使应收款项形成坏账损失的情况减少,因此从2001年1月1日起,本公司将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由9%改为5%,计提方法、计提范围及核算方法保持不变。由于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使本期净利润增加3,135,057.13元。
  3.合并范围的变化
  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原名为“北京工体泛海物业开发企业”,本公司对该公司持有40%的股权。由于本公司为该公司最大股东,且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系本公司委派,在最近的董事会选举中,本公司选派的董事在该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占多数,本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该公司投资进行“光彩国际公寓”项目开发,本期将其纳入了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由于“光彩国际公寓”尚在开发过程中,所以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编制了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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