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发股份:分红派息公告
2002-04-16 23:57   

     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经2002年4月12日召开的
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以2001年年末总股本10726.5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3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4元。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4月22日,除息日为2002年4月 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2年4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2年4月 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
帐户;国有股、法人股、高管股股息通过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划入其指定帐
户。
    六、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顺街副68号
    咨询电话:0451—2335442
    传真:0451—2334782
    七、备查文件
    
     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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