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2002-04-16 21:18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2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2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4月12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3人,董事吕云怀先生因公出差、王莉女士因外出学习、张德春先生因出国考察均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授权董事季克良先生、丁德杭先生、陈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到会董事10人,授权委托董事3人,监事会5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仁国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01年度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及200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200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28,290,723.1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66,784,724.00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33,392,362.00元。按照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在2001年6月30日对公司2000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即公司2001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105,552,620.23元向公司股票发行前股东进行了分配,因此,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8,113,637.14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以2001年年末总股本2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50,000,000元,剩余78,113,637.14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拟以2001年末总股本25,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2年度经营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拟在2002年度结束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2、2002年度公司可供分配的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
  3、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加入到2002年度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不低于20%;
  4、公司分配方式采取派发现金或送股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金股利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40%;
  5、2002年度暂不考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说明:以上利润分配政策为预计方案,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发展和盈利情况对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的权利。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订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和内控制度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2001年度,公司聘请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在其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圆满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根据财政部制订的相关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本公司须向其支付2001年度审计费用83万元,其中,中期审计费23万元,年度审计费60万元。公司不另行支付其差旅费等其它费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0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0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公司不另行支付其差旅费等其它费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年薪制(试行)方案〉的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年薪制(试行)方案》;
  上述方案中所拟定的董事长年薪由基本年薪、经营业绩年薪、奖励年薪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年薪为16万元/年;销售收入、净利润如达到2000年度经营指标且当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摊薄)不低于8%,则计发其经营业绩年薪10万元/年;按公司年度内实现销售收入、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确定综合业绩评价指标按当年度实现净利润与综合业绩评价指标的乘积的1%计发奖励年薪。如公司当年度出现亏损,则按亏损额的1%计惩。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办法的议案》;
  以上第一、二、四、五、七、八、九、十四、十六项议案须提请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议案所涉及到的有关制度、规则、办法等,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2日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02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02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4月12日在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和鸣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的依法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就有关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和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依法运作。
  2、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和核销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0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公司收购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行为,未损害任何股东的权益,也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上述各项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4月12日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