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长城A:签署基本授信合同 2002-04-17 23:58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与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于2002年4月16日签署了《基本授信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将为本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的基本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本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和正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期限自2002年4月16日至2003年4月15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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