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长城A:签署基本授信合同
2002-04-17 23:58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与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于2002年4月16日签署了《基本授信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为: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将为本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亿
元整的基本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本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和正常流动资金周转。
授信期限自2002年4月16日至2003年4月15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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