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股份:200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2-04-22 19:1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4月2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2年4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现将有关分配方案实施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1年末的总股本1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96,000,000.00元。
  二、分红派息的具体实施内容
  1.股权登记日:2002年4月29日。
  2.除息日:2002年4月30日。
  3.红利发放日:2002年5月16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360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社会公众股的自然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88元/股;持社会公众股的法人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360元/股;发起人法人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360元/股。
  6.发放年度:2001年度。
  7.分红派息对象:2002年4月2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8.红利领取方法:发起人法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持社会公众股的股东,其现金红利款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并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到各股东帐户,未办理指定交易的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三、咨询事项
  电话:010-64689035
  传真:010-64689030
  联系人:顾先生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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