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股份:独立董事制度等
2002-04-26 19:06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持有公司股份229765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2%。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周继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229765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提名王玉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229765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29765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 同意229765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聘请的黑龙江高盛律师事务所胡凤滨律师、张迎泽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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