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威 达:公司章程修改方案等
2002-04-29 22:58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4月29日上午 在揭西县城霖都大道221号本公司十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9人,实到 8人, 会议由董事长赵铁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三、审议通过了聘请史柏海先生为本公司总法律顾问 特此公告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4月29日 附:史柏海简历 史柏海先生:男,1966年11月出生,在读法学研究生,经济师。1986年毕业 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曾任扬州市斯普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市裕博投 资公司常务副总,深圳市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泰阳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投资经理。 2001年9月始受聘于本公司从事市场监管及法律事务工作。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