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水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02-05-20 21:54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股派0.06375元,每10股派0.6375元。 ●每股现金 红利:扣税前0.06375元,扣税后0.051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5月24日 ●除权(除息)日:2002年5月27日 ●现金红利到帐日:2002年5月31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01年利润分配方案; 二、2001年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1年末总股本41300万股为基数,每股以现金方式派发红利0.06375元(含税),每10股以现金方式派发红利0.6375元(含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股利的利润共计26328750.00元,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社会公众股东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1元,每10股派发红利0.51元(社会公众股东中机构投资者除外)。 三、股权登记日:2002年5月24日;除权日(除息日):2002年5月27日;红利发放日:2002年5月3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02年5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2002年5月24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本次每股派发红利0.06375元(含税),其中0.063元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其余0.00075元由公司直接发放。 六、联系咨询办法: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韩保平、王建平 电话:0919-6231630 传真:0919-6233344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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