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泰:投资设立济南金泰药业有限公司的议案等
2002-05-24 19:4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及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审核结果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以书面议案会签的方式举行。该次会议共三项议案,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2002年5月14日前以专人送达方式送交公司五名董事和五名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规规定。经审议,公司五名董事全部签字同意,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济南金泰药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决定将公司的分公司济南金泰制药厂的厂房、设备及无形资产,经评估后作为投资,与济南金泰医药经营公司共同设立济南金泰药业有限公司,其中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投资总额的80%。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待评估完成后确定,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济南金泰大药房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济南金泰医药经营公司目前同时拥有药品批发和零售业务,已不符和国家有关规定,决定将零售业务从原公司分立出来,由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800万元,济南金泰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共同设立济南金泰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药品连锁零售业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保全企业资产、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转、挖掘资产管理潜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公司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实施。
  四、审核通过了监事会递交的《关于提名姜彦福先生、郭鲁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并决定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将该临时提案、监事会对姜彦福先生、郭鲁伟先生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的意见及被提名人姜彦福先生、郭鲁伟先生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的公开声明公告在2002年5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4日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现就提名姜彦福先生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于济南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现就提名郭鲁伟先生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于济南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姜彦福,作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姜彦福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于北京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郭鲁伟,作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郭鲁伟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于济南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以书面议案会签的方式举行。该次会议共一项议案于2002年5月13日前以专人送达方式送交公司五名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规规定。经审议,公司五名监事全部签字同意,通过了《关于提名姜彦福先生、郭鲁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决定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姜彦福先生、郭鲁伟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5月23日

  姜彦福先生简历
  姜彦福,男,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技术经济教研室教授,清华大学中国创业研究中心(筹)主任。
  姜彦福先生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风险投资与创业管理、网络经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国家经济安全等。并同国内外的相关学者、风险投资家、创业企业家有广泛交流与合作,多次担任“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清华大学创业计划大赛”等创业大赛的评委。姜先生目前承担的主要研究项目有:(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经济安全研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跨国公司技术转让价格极其对策论模型;(3)北京市科委项目:创业环境比较及案例研究;(4)经济学院重点基础研究课题:创业企业成长研究。目前负责《创业管理》、《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制度经济分析》等研究生课程,并讲授全校本科生课程《工程经济学》。
  郭鲁伟先生简历
  郭鲁伟,男,34岁,清华大学工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MBA,律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现任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期间成功组织和参与过山东中华电力、山东华能、山东国际电源、日照大浆等大型重点项目的建设、融资及相关企业的上市工作,并在IT、生物工程、新材料等高新技术投资领域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和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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