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集团:更正公告
2002-06-06 06:5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一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更正

    由于工作疏忽,本公司于2002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二零零一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
告中出现计算错误:对社会公众股的个人(A股)股东所送红股未予扣税,
现更正如下:
    公告中,"二、分配方案"的"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A股个人所得税由
本公司代扣代缴,因此社会公众股的个人(A股)股东扣税后每10股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内容应改为"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A股个人所
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因此社会公众股的个人(A股)股东扣税后每10股实
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
    特此更正,并向广大股东和投资者致歉!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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