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2-06-12 05:48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17日 ●除息日:2002年6月18日 ●现金红利到帐日:2002年6月24日 一、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2年5月15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本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84,858,562.05元,扣除外商投资子公司提取职工奖福基金106,296.98元,余额为84,752,265.07元,合并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80,538.11元,提取公益金5,641,024.77元,200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730,702.19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62,592,448.8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230,323,150.99元。以2001年末公司总股本45747万股计算,按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共分配利润45,747,000.00元,占本次可分配利润的19.86%,剩余利润184,576,150.99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1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2年6月17日下午上海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0.1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17日 2、除息日:2002年6月1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6月2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2年6月17日下午上海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派发现金红利的方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董事会秘书处 2、联系人:缪凯吴光亚 3、咨询电话:0512-680962830512-68096281 4、传真号码:0512-68099281 七、备查文件 1、《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决议》 2、《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报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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